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水能倒流时,人无再少年。[ 悠久小说网 https://www.ujxsw.cc]

漫天的烟花雨中,红色的幸福号渐行渐远,向着远方、远方,那传说中叫做春天的地方开去、开去……
灰姑娘的爱情故事
从那一天开始,我再也没有哭过,即使日子再难过。我只想要快快地长大,然后去找我的王子……
从小,我的身份便已经被确定,一个永远等不到王子的灰姑娘。空有美丽的外貌,却永远也得不到王子的心。只能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哭泣着,忍受着别人对我的打骂,却还要强颜欢笑。
“西子,不要哭,我们都是没人要的孩子,所以我们一定要坚强一点。一定要活下去呀,让我们一起活下去,笑着活给他们看!”第一次感受到男子手臂的温度。只比我大一岁的男孩子,却有一颗比我要坚强的心。小小的我,从那一刻便已经开始认定,他就是我的王子,我永远的王子。
“萧萧哥哥,不要走,不要走啊!”4岁的我,望着被人领养的王子,我一心只想着要留住他。跟着那辆黑色的小车,我用力地跑,用力地喊,最后摔倒在了地上,好痛。
小车终于停了下来,王子跑了出来,扶起我,对我说:“不许再哭了,西子,长大了来找我哟,我等你,在西区的教堂,我要你做我的妻子!”
“那我现在不就是你的未婚妻?”
“对呀。”王子在对我笑,“所以,以后不许再哭了哟,我可不要一个眼睛肿肿的妻子。”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擦干了泪水,再目送着王子的离开。我是王子的未婚妻呢,好开心。从那一天开始,我再也没有哭过,即使日子再难过。我只想要快快地长大,然后去找我的王子。我知道,他一定在某个地方等着我呢!
……
“喻雷!你在这里干什么?”终于长大成人的我,站在西区的教堂门前,却被那个无聊的小泉打扰了思絮。
“等人,不,应该说是找人。那你在这里干什么?”说真的,我和他并不是很熟,只不过大家都和一个叫“起浪”的女孩成了好朋友,于是就常常走在一起了。但只有我和他的时候,我们几乎只是像陌生人一样打打招呼,甚至没有多余的话。
“打工啊!”他笑了笑,“这里进出的人我几乎都认识,你要找谁,我说不定可以帮你呀?”
“找谁?”我犹豫了,难道说找我的王子吗?何况……“我并不知道他现在的名字,他以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那个时候他的名字叫‘萧萧’。”
“萧萧?”小泉的表情明显一愣,但随即露出笑容,“我知道他呀!”
“什么?真的吗?他在哪里?”王子即将找到,我的心跟着提了上来。好想他,多年来魂牵梦萦,我真的能找到王子了吗?
“你先得告诉我你们是什么关系,还有,你找他干什么?”小泉一脸坏坏的笑,或许真像起浪说的那样吧,他有时候看起来真的有点欠扁。
“我以前叫西子,是他孤儿院的朋友。”不想再多说,因为我甚至不敢肯定王子是否还记得,曾经的过去里,孤儿院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我。
“西子吗?”小泉望着我,好久,才在我的催促下回答,“傻瓜,萧萧就是起浪的那个笨蛋哥哥嘛!现在叫无风。不过他最讨厌别人谈起小时候的事了,如果你只是想看朋友的话,就以起浪好朋友的身份去吧。”
我愣了愣,点了点头。无风,萧萧,我的王子,终于快要见到了,即使不能以西子的名义去找他也没关系,我也不希望他为守约而娶我,因为他是我的王子。我知道,现在的我更希望他爱上的人不是西子,而是我,现在的我,喻雷。
按下门铃的那一瞬间,我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开门的是一个大哥哥,我听到身边的小泉和起浪叫他无风。我知道,他就是我的王子,我找了十几年,想了十几年,也……爱了十几年的……我的王子。他确实长得很帅,与当年只有五岁的他已完全不同了。
“萧……”我忍不住低喃,却在关键时候被小泉打断了,眼中噙满了泪,却不敢流出,也不敢叫他的名字。隐约感到,身边的小泉在望着我,于是悄悄地擦干了泪。我答应过王子,绝对不会再哭泣了,我应该要守约的。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但我始终都没有说出过自己的身份,虽然有好几次,我差一点忍不住,但都被小泉的目光挡了回去。直到那一天,无风突然告诉我他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而且就快要跟他一起定居新加坡了。他临走前的唯一愿望只是希望知道,在起浪的眼中,自己究竟扮演了怎样的一个角色?
那时,我真的忍不住了,冒着大雨从家里冲出去,却在看到他家门口的时候软弱了——忍了这么久都没能说出去的话,又怎能在他表示了他喜欢的人不是我之后说出呢?
当天回到家,我发现自己发烧了,迷迷糊糊之中,我记得的唯一一件事竟然是小泉的电话号码。于是我拨了过去,只说了一句:“我病了,送我去医院。”然后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打着点滴,但也意外地发现,小泉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也打着点滴。听护士说,小泉一直抱着我来医院,又把自己的外套穿在我身上,冒雨把我送过来,结果自己也发烧了。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我突然有一种错觉,或许,小泉爱我,而且是比无风爱我更多。
生病的那两天,是我最平静的日子,小泉每天都会来看我四五次,然后买了一大堆的东西,偏偏没有花和水果这两种应该送给病人的东西,而全是些洋娃娃、钥匙链、巧克力,而且都是我最喜欢的牌子。我很奇怪他为什么会知道,他竟然告诉我那是他喜欢的,害我无话可说。
或许老天不想让我平静太久吧,不久之后,小泉就告诉了我他的“整人计划”:“反正你喜欢无风,就嫁给他好了,如果你们的婚礼能逼起浪说出真心的话,你就帮了无风,是他的大恩人;如果不能的话,那就弄假成真,你就变成无风的新娘。”
天啊,这么大胆的计划他也想得出来?!我真的服了他了。可是我更想不到的是我竟然答应了,而且还和他一起说服了无风,结婚的地点,也按照我的心愿,选在了西区的教堂。
筹备婚礼的日子里,起浪一直很积极地帮我们,甚至我感觉她根本就是想快一点摆脱无风。看着无风那隐藏在心底深处的焦急,我竟然发现自己在生气,不是气自己比不上起浪,也不是气无风的利用,我竟然是在为小泉的忙碌而气。他突然变成了起浪的男友,还那样地努力为我们筹备婚礼。无来由地生气,连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为什么呢?我的王子是无风啊!为什么要那样在意小泉的表情呢?
我总是在和起浪打电话,因为小泉告诉我,这样更能让起浪对无风死心。可是每一次,我心中却是期盼着,起浪会告诉我她喜欢无风。好奇怪,我变得好奇怪,我不是一直希望成为王子的妻子吗?为什么不把握大好的机会,却想要放弃呢?
“你是他的公主,他就是你的王子,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当然会很幸福啦,王子就拜托给你了。”这是起浪祝福我们的话。是啊,无风是我的王子,可我真的是他的公主吗?为什么听到了这样的话,我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
一直到婚礼的前夜,我无意中看到小泉偷偷地带着无风去咖啡店,于是自己也悄悄地跟去了。
那一夜,起浪在小泉面前向无风表白了。无风一直坐在另外的一个角落里,默默地听着,暗淡的光线让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应该是在笑吧。而我,出乎意料之外的,一点也没有生气,心中的酸酸甜甜,只是因为看到起浪在抱着小泉哭泣。我也快哭了呢,但是我却不可以。
演戏演到底,第二天,我仍旧穿上了婚纱,但不是起浪设计的那一套,而是小泉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在休息室里,我看到了无风。
“雷,我……”他似乎很为难的样子。而我却笑了,那一刻,我的心情特别的轻松。
“去追她吧!她才是你的公主,这个位子我坐不了。”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告诉他,他才是我的王子。可是,我的心却并没有后悔。因为我知道,放弃的人是我,现在,我心中最爱的人已不再是他。
“谢谢。”他说完,就向大门跑去。
我这时才发现,原来小泉一直站在门口,也听到了我们的话。他随手塞了一张机票给无风:“同一班飞机,你的位子在她的左边。”
“原来你……”无风用那种不可置信,却又无比感激的眼神望着小泉,然后一把拿过票,“谢了,你真是她的好朋友。”然后飞一般地冲向了机场。
我知道,王子已经找到了公主,他们一定会幸福的,而现在,只剩下我自己了。我知道,该下一个决定了,在我已经看清了自己的心意之后,我应该告诉他了,告诉小泉。正欲起口,小泉却用手堵住了我的唇,然后一把抱起我,跑了出去。
我被吓傻了,自己还穿着礼服耶,他要带我去哪里?挣扎和吵闹他都不理我,但随之而来的却被自己的另一种想法震惊了,他的手臂,好温暖,好有力,就像……就像是当初的……王子,王子,我的王子……可是怎么可能?
他一直抱着我冲向西区的教堂,那里已经坐满了人。怎么会?不是说根本就没有发请帖吗?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还不明白吗,傻瓜?”望着震惊的我,他笑了,那用起浪的形容词来说是“欠扁”的笑容,第一次这么近地看清,竟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那个笑容,我见过……“我说过的,我会在西区的教堂等你,我要你做我的妻子啊!西子,现在,就让我们进行我们的婚礼吧!”
这个呼唤……好熟悉……眼中的泪已经滴落到了他的手上,仍浑然不觉……
他眉头一皱,“怎么又哭了?我都告诉过你我可不要一个眼睛肿肿的妻子啊!”
“萧萧……哥哥!”我猛地扑到他的身上,紧紧地抱住他,已经忘记身边有多少人在望着我们,“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再也说不出一句话,原来我一直没有背叛,我心中爱着的,一直是我的王子,我的王子啊!
那一天,我们举行了婚礼,就像当初的计划一样,只是新郎不再是无风了,而换做了小泉——其实也并没有换,因为从一开始,计划之中与我进行婚礼的人就是我的王子吧,我永远的王子。
好久,我才回过神,“你早就知道了,为什么骗我说无风才是萧萧?”
“因为……”他坏坏地笑着,“我爱上的人是当年的西子和现在的雷呀,可是你只爱上了当年的萧萧,我再怎么也要让你爱上现在的小泉才公平吧?”
他居然在说公平?我晕了!
幸福号开往春天
漫天的烟花雨中,红色的幸福号渐行渐远,向着远方、远方,那传说中叫做春天的地方开去、开去……
2002年夏
2002年夏天,我大专毕业,在上海的一家公司里做文秘。每天早上我走10分钟的路,然后乘地铁,再走上几步路就可以到公司。
黄昏6点钟时,我会从公司里返回。一边悠闲地听MD,一边静静地守候下一列地铁的到来。这样的生活波澜不惊,对于我这个摩羯座的女子来说颇为受用。
记得又是一个周末,我一个人下班回家。地铁来时,车响人下,我摘掉耳机往车厢里走。这时,一个家伙从里面冲了出来,火急火燎地一下子与我撞了个正着。
“哎哟……干吗啊?”我捂住胳膊,咬着牙恨恨地嚷。“小姐,对不起,我是太急了……”他笑笑着赔礼,连连地说抱歉。
“太急了?太急了就该撞着人吗?”我不依不挠,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架势。“那你说怎么办?要不,你再撞我一下,把我给撞回去成吧?”他不再争辩,忽然提出一个这么一个有创意的建议。
“呵呵,神经,算了!”我止不住地一笑,心里的火,顿时消了大半。
“小姐,你很像电视上那个拍手机广告的女明星哟!”他话锋一转,改而拍马,一副色迷迷的模样。
“是么?呵!”我微微一笑,很淑女地接受,心下想,“马屁精,你又想干什么?”
“那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请大小姐喝一杯呢?”
呵,想追我?门都没有……“对不起,本小姐还有事,告辞了!”说完我转身就走,不等他反应过来。
钻进车厢,刚刚坐定,他却又从后面跟了过来:“你叫什么?哪里人?做个朋友吧?我叫许诺,南京人,你的手机号是多少?”他连珠炮似的,一口气问个没完。
“天!简直比本·拉登本人还要恐怖!”我气不打一处来,“你明天来吧,我把户口薄子带过来给你看!”
话音落时,车身开启,这个恐怖分子瞬间被我甩在了脑后。不过是一个愣小子,谁怕谁呀?
原以来,就此可以天下天平。没想第二天,这个傻冒还真候在了那里。同样的时候,同样的地点,还是同样的书生装扮。
呵,这个花痴!算他可怜,给他个机会,认识一下也无妨,反正不过是多交一个拎包的朋友而已。
2002年秋
秋风渐起,落叶纷飞,转眼与许诺相识已经一个半月。彼此之间,依然以好友相称——两国交往,有礼有节,和平共处,风平浪静,许诺的举止并没有异常之处。
周末,他时常来地铁处接我,然后就是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他帮我拎大大小小的包包,上上下下,从无怨言。老实说,实在是乖巧得可以,我一时美得乐呵呵。
可就在我一时陶醉,暗自得意时,许诺终于在一次尾随我上班后,亮出了底牌,“松子,做我的女朋友吧?”他拿束玫瑰花,大摇大摆地守候在公司门口,俨然一副逼我就范的招式。我气不打一处来,“好个许诺,居然找上公司来了?哼……”
我恨恨地,脸上堆笑道:“好啊,许诺,如果你答应我,每天送上一枝玫瑰,送100天我就答应你!”我将他一军。
“当真吗?”他玩真的。
“当然!”我毫不示弱。
自此,这个自称金牛座的男子,每天一支红玫瑰,风雨无阻,从不间断。三个星期的红玫瑰雷打不动地送下来,公司里面已经无人不知我有一个好男友。
“松子,你好幸福哟!我们通过观察,一致发现你男友具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呢?这种男人现在可是稀有动物呀。”同事中有人打趣。
“好啦,狗皮膏药,饶了我吧!”我一脸无辜。
“喂,你也真是铁石心肠,人家可是天天来耶,就是块石头也会动容的!”
“我又没逼他,是他自找的!”我嘟着嘴,并不领情。
天空依然是很蓝,马路依然是很宽,每天的日子依然光鲜。许诺的玫瑰,依然很准时地送来,他傻,等在门口有时可爱得像一头猪。
偶尔心软忍不住逗他,“喂,本来呢,大家都是朋友,轻轻松松和平共处相安无事。可是现在呢,你非要做我的男友,那可就必须接受我严格考核。而且呢,说实话,我这人选男友的淘汰率一向还蛮高的,呵呵!”
“没关系啦,大不了失败了,下次重来!”他并不退缩,还是一股子牛劲,真不愧是正宗的金牛士。
我不禁暗笑,心头一颤,心下竟有莫名的感动——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我又不是真的铁石心肠,我也是女人,两个月的玫瑰送下来我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儿感觉?
再见许诺时,他已经明显地瘦了一圈,淡定的笑容后有隐隐的忧伤,偶尔相对,眼底的血丝竟让我生出莫名的心疼。我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我真的爱上了这个男子?但我不确定。
70年后,一面如火,一面似冰,有些话在心里却愣是说不出口。其实表面上按兵不动,内心里却早已是波涛汹涌。女人一生为谁,不就为一个可以白头到老的贴心知己?
2002年冬
91、92、93……玫瑰花一天天地送来,圣诞节也一天天地临近。当第99枝玫瑰送来,平安夜已经伸手可及。
同事有说:“如果想要知道和一个人到底有没有缘分,那么很简单,就在平安夜,和他一起去守幸福号!如果守到,就说明你们有缘,爱情自此将一路开往春天!”
很浪漫的想法,我听后心里竟然有暖暖的感动,很想对许诺这样说:“混小子,平安夜,我们一起去守幸福号吧!”
可是,最后一天,他没有来。我在公司里故意加班到九点,他依然没有来。这一次,他大概是真的不来了。
“对不起,许诺……”我打电话给他。
“不要说对不起,松子,要怪就怪我太爱你!”他的声音很冷静,透着受伤的痕迹。
“100天,你为什么就不能再多坚持一天呢?”
“不,松子,我要为自己保留一天!我爱你,再见!”说完,许诺挂掉,耳边只剩冷冷的空气。我知道,这一次他是真的伤了心。
一个星期,许诺不来找我,打电话也始终关机。同事们开我玩笑说:“松子,这次你把人家整惨啦,这不,愚公先生不也同意搬家了吗?”众人大笑,我也莞尔,可刹那间自己却有揪心的疼痛。
所有的爱情,其实都经不起浪费,两个人只有心心相惜,幸福才会开往春天。在这些理所当然的日子里,我太习惯了许诺的玫瑰……如果一切重来,我想我愿意好好珍惜,紧紧抓住这位金牛士的爱情。
可是,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不知道,我这个一向保守、希求安稳的魔羯座女子,只能在心里面暗暗地祈祷。
不过两三天,平安夜,雪花纷飞。火车站的铁道边,我沿着碎石子缓缓向前,两边的情侣相依相偎。远处,有不少人在放烟火,一星一点,一路撒去,仿佛情人唇边的笑语。
“许诺,我是松子,你在哪里?铁道这边现在好多好多人,你过来吗?”
“不,松子,我明天还要出差!”他冷冷挂断,再听,只剩下可怕的盲音。
“你个臭许诺!”一滴眼泪,悄悄地爬上嘴唇。一个人,向前走出去好远好远……直到听不见身后小情人们的欢笑。“这次,他是真的不肯来了?”
天空渐渐阴沉,寒气渐渐加重,一种彻骨的冷隐隐从身后袭来……11点51分,许诺他是真的不会来了!
忽然,机响:“松子,你在哪里?我在站台边……”好个臭家伙,又搞突然袭击!
“好的,我就过来!”我边跑边笑,腮边的泪被风吹干。
“看见站台了吗?向右拐,继续跑!”“有没有搞错,在哪呀?”我急得直转圈。
“喂!”一个身影,从黑暗中突然冲了出来,一把将我紧紧地抱起,“松子,做我女朋友吧?我已经等到花儿都快谢了!”
“呵呵,玫瑰花呢?”
远处,红色的幸福号迎面而来,白炽的车灯瞬间照彻整个站台。人们的脸上洋溢着甜蜜的欢笑。漫天的烟花雨中,红色的幸福号渐行渐远,向着远方、远方,那传说中叫做春天的地方开去、开去……
穿过我的幸福的你的爱
原来那一夜真的是一场戏,只是其实一辉才是主角,而皖朵是看客。
一
皖朵第一次和翼翼站在这栋公寓楼16楼大阳台上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从这里看出去的天空,蔚蓝,广阔,明亮。
售楼小姐殷勤地带着皖朵和翼翼一间间看过去,突然有两个男人过来问皖朵:“小姐,你们准备买哪一间?这房子地段价位都不错,我们也在看房,认识一下嘛,也许会成为邻居呢。”
皖朵和翼翼疑惑地看着售楼小姐,售楼小姐悄悄地说:“这些男人很多是被有钱的女人养着的,手里有点闲钱,专门跟在漂亮独身的女孩子后面买房子,玩腻了黄脸婆就想寻新鲜,反正是用黄脸婆的钱。”
“那你们公司也该管管啊,这样怪吓人的,住着也不安全。”翼翼插话说。
“他们也是公司的客户啊,搞不好还是大客户呢,再说人家也没什么过激行为,我们能说什么?现在的电视什么的,不是都爱演一男一女从邻居就发展成情侣的故事嘛,人家就盯着这点下手啊。”售楼小姐无奈地说。
“切,还真够专业的!皖朵,你一个人住这行吗?要不你还是先和我们一起住吧?”翼翼担心地说。
“我又不去招惹谁,谁能把我怎地?”皖朵平静地笑着说。
于是,当一日电梯坏掉,当正要上楼的曹烈说“我来帮你”的时候,皖朵的脑海里就想起看房那天碰到的那两个男人,望着那16楼漫长的楼梯,站在原地迟疑着。
曹烈仿佛看透了皖朵的心思,笑着说:“这年头想绅士一下都难啊。”
皖朵扑哧一下笑了,暗笑自己怎么也这么小家子气起来,就爽快地把手里的大包小包递给曹烈。
把东西放在门口,曹烈礼貌地说了声“再见”,然后向他自己的房间走去。
原来就住在同一楼层里。
站在16楼的阳台上,皖朵冲天空大喊,有白鸽齐刷刷从旁边的楼顶扑向蓝天。
因为钱全付了房款,还差三分之一的装修费就只能一点点攒起来慢慢付,所以装修拖了大半年才搞定。那日董非偷偷塞的3万块还安静地躺在皖朵的包里,说是借给皖朵装修房子。
翼翼说:“干吗不用?董非不错嘛,你不是还惦记着葛一辉吧?”
“和人家无亲无故的,干吗要用?约了明天还他。”皖朵收拾着衣服头都没抬地说。
还钱容易,还情难,所以干脆不借。
“皖朵,有时真是嫉妒你,碰到的男人花钱都那么大方,连还处于追求阶段的董非一出手都是3万,你就给人家一个机会吧,我家北子就给我买过一根两千的项链。”
“那把董非介绍给你?呵呵,你啊,知足吧,北子对你可是真心啊,我还嫉妒你呢。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到的。”
上班、下班、塞车,做简单的晚餐,自己想怎么吃就怎么吃,或者和翼翼他们去酒吧喝酒,除了漫长的夜,一个人的生活还是自在逍遥的。
周围人家逐渐搬进楼里来,整栋公寓楼人气旺起来,但是却还是各人忙各人的,每个人都没有闲工夫去记得谁。
夜黑起来的时候,皖朵就趴在阳台上看四周楼里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这个时候是孤独的,那些昏黄温暖的灯光把孤独就映得更加明显。
然后,皖朵就看见了曹烈和他的那只松狮犬,那狗毛乎乎的庞大身体,还真像一头母狮子。看多了,皖朵发现曹烈喜欢在夜里带着它在小区的院子里小跑,那狗甩着肥嘟嘟的屁股跟在曹烈身后跑得极不情愿。皖朵无聊的时候就站在16楼的阳台上看曹烈和他的狗跑了一圈又一圈,心想孤独的人还不止自己一个。
二
下班的时候,翼翼打电话说要给皖朵庆祝生日,皖朵才突然想起自己今天27岁了。
一年前也是这天,葛一辉说叫上朋友,要在夜总会里替皖朵庆祝。皖朵本不喜欢夜总会的嘈杂喧闹,但一想大家热闹热闹也不错,便答应了。
碰巧皖朵那天必须加班,夜里10点钟才赶完活,匆忙赶到葛一辉定的夜总会。推开包房门的一刹那,皖朵整个人都呆在门口,有个浓妆艳抹的女子正坐在葛一辉的膝盖上,整个人都跟棉花糖似的粘着,一脸的媚笑,再一看,葛一辉也嬉笑着一张脸和那女人正说着什么。
皖朵一脸平静地走过去,死死地盯着葛一辉的眼睛,用余光扫了一眼葛一辉怀里的女子,说了句:“小姐,请你暂时起来一下。”
女子撇了撇嘴,扭着屁股一脸不高兴地站起来。
皖朵顺手拿起桌上的酒杯,就着一整杯红酒往葛一辉的脸上泼过去,转身向门外走去,扔下一房间尴尬的人。
不真实得就像电影里常看到的情节,但是却真实地发生了,而且这次主角是皖朵自己。
皖朵慢慢地走在大街上,风一吹,刚才一直忍着的泪就全跑了出来。四年爱这样一个人,不哭还等什么?
最后一次见,都没有提那晚的事情。在一起四年,葛一辉知道皖朵的性格,在有些事情上,皖朵绝对是不给余地的人。
葛一辉只说了句:“那些存款你自己留着吧,当是我还欠你的情。”
皖朵眼睛盯着窗外说:“好啊。”
然后,就有了这套房子。只是,四年的情和付出何止这些钱?
身上还是那件去年皖朵给他买的乳白色的羊绒衫,牛仔裤还是喜欢那么松跨着。望着落地窗外渐渐走远的葛一辉,四年里的一点一滴都涌上皖朵的脑海。
刚来这所城市打拼的时候,两个人每晚只能在小摊上吃一元一碗的小面。
漆黑的夜里,累了一天的皖朵在爬满蟑螂的公用厨房里给两个人煮饭,不时有耗子伴着皖朵的尖叫声从眼前闪过。
寒冷的夜里,和葛一辉依偎在破旧的房间里,却感觉无比温暖。
……
皖朵的心里突然升起一抹温柔和凄凉。
这时,一个年轻女孩子从葛一辉的车里出来挽他的手臂,两个人亲亲热热地钻进车里去,一直没有看见葛一辉的脸,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是欢喜。
皖朵冷笑,暗恨自己还在这傻幻想,人家连回头看一眼都不肯。
了解一个男人四年的时间太短,而变脸一个星期却是足够了。
“幸好还没答应嫁他,这房子本就是你应得的,你跟他吃了那么多苦,我还一直拿葛一辉当好男人的典范呢,真是男人有钱就变坏啊!”翼翼摇摇头说。
能共患难却不能同富贵,也是命。
一年过去了,葛一辉和那四年的时光消失的速度快得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当喝下第9瓶科罗娜的时候,皖朵觉得整个酒吧都在旋转了。
皖朵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站到酒吧中间的台子上的,桌子下围了一圈男人。
仿佛看不见任何人,不停地跳啊跳,高跟鞋狠狠地踩着桌面,激烈的舞步跟着艳绿色的裙摆起伏,皖朵感觉自己就快要飞起来。
站在小区的院子里和翼翼他们说再见的时候,皖朵看见曹烈又带着那条松狮犬在转圈。
一圈又一圈,皖朵木然地站在原地,眼睛跟着曹烈和他的狗转,然后胃一阵翻腾,有东西从胃一直往上冒……
有手轻轻在背上拍,一张白色的纸巾递到皖朵面前。
“好受些了吗?”曹烈不知几时站在身后。
“谢谢,好多了。”皖朵不好意思地说。
曹烈娴熟地从微波炉里取出热牛奶递给皖朵。
“喝了它,洗个热水澡,然后好好睡一觉,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曹烈坐在皖朵对面的椅子上说。
“嗯。”皖朵把身体卷曲在沙发里,头疼。
“那我回去了。”
曹烈和他的狗一起消失在门外,皖朵昏昏沉沉睡去。
三
第二天加班回家,在电梯口碰到曹烈正要带着他的狗下去散步。
“昨天让你见笑了。”皖朵不好意思地说。
“昨天发生了什么?我见过你吗?我怎么没印象?”曹烈微笑着说。
“谢谢。”皖朵感激他的不提和善解人意,免去了自己的尴尬。
“不客气,你不再把我当专门勾引独居女孩子的流氓就行了。”曹烈露出孩子般的微笑。
皖朵扑哧一下笑出来。
“你笑的时候好看多了。噢,对了,我叫曹烈。”曹烈拍拍他身边那只体积庞大的狗说,“它叫酷虎。”
“你的狗的确够酷。”皖朵摸摸酷虎的头,酷虎温顺而懒洋洋地眨眨眼睛。
渐渐地,皖朵和曹烈熟稔起来。
休息日,曹烈有时会做好一大盘白水凉拌鸡,有时是热乎乎的火锅,叫皖朵过去一起吃。
听着曹烈的笑话,皖朵偶尔会想起葛一辉。以前他总是在忙公司的事情,总是没有时间陪皖朵在家好好吃顿饭。
不加班的晚上,皖朵也跟曹烈带酷虎下楼散步,一圈一圈地转,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时光也跟着一圈圈转过去。
无聊孤独的日子渐渐变得丰富起来。
曹烈有很多皖朵也喜欢的CD,都是些周启生许冠杰蔡琴那一代的老歌,下着淅沥小雨的午后,两个人就安静地坐在地板上听。
曹烈听到某首歌的时候眼神会迷离起来,也许是想到曾经的某个女孩或某段忧伤的往事。看着他的从容随和,皖朵想那沉稳大气也是历经了不少坎坷才得来的吧。曹烈不说,皖朵也不去问。
这样有小雨的午后,皖朵也会想起葛一辉。
有一年,皖朵生日,葛一辉问皖朵想要什么礼物,皖朵说什么都不要,只要你陪我在家呆一天。吃过午饭,葛一辉就拥着皖朵听音乐看书,
皖朵突然看到《红楼梦》里那节经典的“栊翠庵茶品梅花雪”,看那妙玉用旧年蠲的雨水给贾母泡老君眉,羡慕得不得了,再看她用五年前收的梅花上的雪给黛玉宝钗宝玉三人泡茶,皖朵就坐不住了,闹着葛一辉说:“你不是没送我礼物嘛?我就要你送我枫叶上的露水泡的茶。”
葛一辉看了看窗外的雨,说:“走吧。”
然后拉起皖朵就往外走。
“去哪啊?”皖朵跟在后面大笑着跑。
雨后的公园里空气很清新,葛一辉举着个白瓷碗站在枇杷树下,皖朵给他撑着伞,看那枇杷叶上的雨水一点一点滴在碗中,荡漾开来。
“幸好你还没要那雪水,这城市你让我找雪还不是等于要我命。没有枫叶上的露水,这枇杷露也难得,对吧?”葛一辉傻笑着说,从伞边滑下来的雨水滴在他的额头上,皖朵伸手去擦。
路过的公园管理员看着他们两个人,嘀咕着:“现在的人都闲出毛病了。”
皖朵和葛一辉相视而笑。
“我爱你。”葛一辉突然转过头来吻了皖朵一下。
“我也爱你。”有泪从皖朵的眼睛里流下来,温暖着冰冷的空气。
这一切其实也没过去多久,却恍如隔世。
“雨终于停了。”曹烈突然站起来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皖朵木然地看了曹烈一秒钟,才从回忆中醒来,点头说:“好。”
四
归根结底,人还是最爱自己的。又一年过去了,皖朵的日子波澜不惊,和曹烈的感情也波澜不惊,偶尔也吵吵嘴,但是都能彼此宽容过去。皖朵愉快地享受着平淡轻松的日子,享受着曹烈的关爱。
当皖朵告诉翼翼答应了曹烈的求婚的时候,翼翼惊讶了一秒,然后理解地说:“真为你高兴,皖朵,你一定会幸福的。看来我也该尝试一下独居生活,指不定还能碰到更好的男人呢,哈哈。”
“你家北子还不算好男人啊?别折磨人家了,嫁了吧,小心他哪天跑了。”皖朵的脸上是幸福的笑容。
“这曹烈还真厉害,你看你笑得那样,整个一幸福的小女人,让人受不了。”
皖朵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了一对年轻人,搬到了曹烈家。婚后的日子平淡却幸福。
三个月后的一天早晨,曹烈去公司加班,皖朵在家给他煲鸡汤。
门铃响。
一个男人站在门外,皖朵认识,是葛一辉的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智强。和葛一辉分开后,皖朵就断绝了和他们的联系,他也是通过很多人才打听到皖朵的地址。
皖朵的心猛跳了一下,预感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
“这是一辉让我一定要交给你的。”智强递给皖朵一个盒子。
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个鬼脸青的花瓮。
那年在公园接雨泡茶的情景又浮现出来,当时葛一辉用碗接雨,皖朵惋惜地说:“要是有只妙玉那样的花瓮多完美啊!”
以为他没有放心上,原来他一直都记得。
“其实那年你生日那晚看到的都是一辉故意安排的,他当时已经查出得了胃癌。他说你跟着他已经吃了不少苦了,好不容易过上好日子了,又碰上自己病了,他怕再让你受苦,只能找女人来气走你。一辉哪是会寻花问柳的男人,他的心中始终只有你一个人。他一直不让我们告诉你,这只花瓮也是让我一定要在他走后才给你的……”智强在旁边喃喃说着。
原来那一夜真的是一场戏,只是其实一辉才是主角,而皖朵是看客。
脑海里闪过一些片段。
偶尔看见一辉按着胃,一脸的汗,问他,只轻描淡写地说是长年生活无规律,犯胃病。
深夜突然惊醒,看见一辉吞着药丸,问他,他还是轻描淡写地说是普通胃药。
……
自己竟粗心得从未怀疑过。
皖朵眼前一片黑,已经什么都听不清楚。
挣开眼,看见曹烈紧张关心的脸。
那只花瓮安静地立在不远处的桌上,一幕幕的往事都涌上心头。
“我总以为自己的爱才是最无私的,自己的付出才是最多的,原来自己并不懂得什么是爱。如果把那些猜忌和伤心换成爱,会为彼此的生命增添好多的欢乐。”皖朵对曹烈说。
“是啊,很多东西都是在人与人之间的猜忌中丢失的,所以我们更应该珍惜手里的幸福。”曹烈理解地说。
“你不介意吗?”
“傻丫头,介意什么?谁没有段过去啊,重要的是以后的幸福。我只是很感激一辉,没有他,我也不能遇到你。”曹烈轻轻拥过皖朵。
曹烈陪皖朵去看一辉,墓碑上的照片里一辉安静地微笑着。
“我一定会幸福的,也会好好去爱别人的。”皖朵在心里对一辉说,有泪不停地滑下。
曹烈紧紧握了握皖朵的手,鼓励地点点头。
16楼的天空蔚蓝晴爽,阳光温和地微笑着,有云彩轻轻地飘过。
桌上的花瓮里的一大束百合,在阳光下散出静静的幽香。
君子的爱情
女朋友是用来爱的。正是沿着这一条路,君子和富饶走向了红地毯。
君子其人
君子的名字叫子军,是我们宿舍的老五,我叫他五哥。在这个习惯了张扬的年代,像子军那么文质彬彬的男孩已经少得出奇了。
子军总是标榜自己是一个君子,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虽然我们笑他是一个呆子,但是,当有美女在面前走过,他高昂着头,流露出的那种“红颜即是白骨”的神情,也的确让我们有一些佩服。
子军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他经常走很远的路,一个人去人很少的教室上自习,那类教室里的美女很少,聪明的人是从不去那里的,偏偏他就去,说是图那儿的安静。
都要大三了,子军还没有女朋友,大家都很替他着急。可他只是笑,还说有福之人,不用慌,无福之人跑断肠,真是拿他没有办法。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眼见着我们就是“奔三”的人了,他还和个没事人似的,可是皇上不急太监急,那也没有用呀!
爱情来了
我依稀记得一句话:越是不把爱情当回事的人,在爱情的面前越是疯狂。本来不信,看见了君子的论证,我才是真的信了。
一天晚上,君子问老大为什么当初选择大嫂,弄得大家一头雾水,没想到君子这个家伙居然会问出这么有深度的问题。我和老四、老二就开始了地毯式的拷问。不知是五哥太纯洁,还是我们的话语太有力量,他一会儿儿就招了。他说今天在上线代课的时候,邻座是去年一起上高数的美女,名字叫富饶,那个美女还冲他来了个秋波。下课的时候,她让五哥在下节课帮她占座。我们一听就乐了,立刻就给君子出主意。君子本来就心动了,我们这么一怂恿,他也来劲了,笑嘻嘻地说:“弟兄们多指教。”那一刻,君子之风尽丧,果然是“窈窕淑女,君子犯罪”。
在上线代课之前,君子很早就来到了教室,还听取我们的意见,带了好多的零食。要上课了,富饶还没有来,君子是如坐针毡,两只眼睛到处乱扫描,活脱一个在逃的罪犯。美女终于来了,老师都讲了一道题了。
富饶开口就说:“对不起,我晚了,谢谢你给我占座。”君子虽然回来和我们发了一顿脾气,但是在当时,他却说:“没有关系的,迟到是女生的权利,等待是男生的义务嘛。”
那小子终究是有一些幼稚,这么一说,富饶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幸好还有零食来打开尴尬的局面,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一节课就这么带着一些尴尬、一丝甜蜜过去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君子承包了为富饶占座的差使,还做富饶的保镖兼男友,偶尔也做一张免费的餐卡。虽然有一些累,君子还是乐此不疲。
自从和富饶恋爱以来,老五就不属于他自己了,只要是女朋友有一丁点的事情,他就忙上忙下,好不容易有了一些空闲,他就洗衣服,再也不和我们一同去打游戏了。老四说他重色轻友,老二说他模范丈夫,老大感叹他比自己当年更胜一筹。不管怎么说,君子绝对是一个合格的男朋友。
秋天过了大半,君子和富饶的感情也走过了一段甜蜜的旅途。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和老大、老四找老五打游戏,谁知那小子说有事,他今天就不上网了,接着就匆匆地走了。我们三个骂了他几句,也就自己去玩了。回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要落山了,我们三个人有说有笑地走着。突然,老四说:“有情况,隐蔽。”等我们回过神来,看见老五拥着美女,美女笑着给他讲刚才在网上看见的笑话,那个甜蜜劲就甭提了。
君子已经彻底地被那个妮子给俘虏了。
考验爱情
一场突然的降水给深秋里即将成熟的爱情带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挫折。
那是在一个傍晚,天有一些阴,富饶独自一个人在人工湖的旁边散步。本要约君子一起出去吃饭的,可是君子说有一些事情,具体什么事情也不说,富饶就在这里生闷气,寻思着一会儿怎么报复一下君子。
秋雨无常,一会儿的工夫就下起了雨。富饶没有带伞,这时回想起她和君子一起在雨中的缠绵日子,竟是那么的甜蜜。
她抬头看了一看,心里期望看见满脸笑意、手持雨伞的君子。君子竟然真的出现了,满脸笑意,手持雨伞,在同一个雨伞的下面还有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子姓顾,叫俊杰,很男生化的一个名字,是君子的老乡,君子也经常提起她。出于女性特有的敏感,凡是男友提起的女生她都特别的留意,顾俊杰也不例外。
富饶当时就感到一阵的眩晕,她认为君子欺骗了她。一种咸咸的液体流入她的嘴里,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她猛地朝宿舍跑去,与君子擦肩而过。任君子怎么呼喊她都没有停住,径直地进入了宿舍楼门。
君子回来的时候,全身都湿透了,衣服也没有换就往富饶的宿舍打电话,没有人接,接着打,终于,她们宿舍的电话线被拔掉了。
我们问君子怎么回事,他才告诉我们事情的原委。原来君子他们市的同学开老乡会,大家一起吃顿饭,联络一下感情。君子走到半路时就下了雨,还没有带伞,然后就碰到了顾小姐,美人盛情最难却,于是就成现在这样了。
第二天一大早,君子就拿了一大束玫瑰到女生宿舍楼的门前大喊。这招是老大利用实践检验过了的真理,特意推荐给君子的。喊了好一会儿,羡慕的目光吸引了一大批,可是君子熟悉的身影还是没有出现。万般无奈之下,君子垂头丧气地回到了宿舍,玫瑰花也成了花瓣雨。
君子又在打电话,看见他那伤心落魄的样子,我们也不忍心说什么。在拨了第N次后,一个女生告诉他,不要再打了,都在睡午觉,富饶感冒了,在校医院。君子二话没说转身就跑了。
富饶感冒了,还有一些发高烧。那天淋雨回到宿舍她就一个劲地哭,衣服都没有换,本来身子骨就差,哪能不感冒呀!
躺在安静的病房里,她安静地看着天花板,屋子里充满了淡淡的消毒液的气味,那里有一种往事的味道,就像是君子牵着她的手慢慢地走过满是落叶的小路;像是在她犯错后君子对她的一个浅浅的微笑;像是在那个中秋的晚上他告诉她要守候她一辈子……想到这些,不争气的眼泪又一次顺着眼角流下。富饶没有想到,曾经以为不经意的小事居然会给她留下了这么多的记忆,她更没有想到,安分体贴的君子竟会欺骗她。也许这个伤口得很长时间才可以愈合,富饶想。
门开了,富饶以为是医生来给她打针了,她没有动,还是盯着天花板。
“你好一些了吗?都是我不好。”富饶居然听到了君子的声音。
她抬起了头,君子站在她的床前,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她。
“你回去吧,不关你的事。”富饶静静地说。
君子急了,他急忙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富饶没有反应。
君子又说了一遍,她还是没有反应。
君子扑到她的床前,双目发红紧紧地盯着富饶的眼睛,“你怎么才能相信我呀?”君子用最后的力气说。
富饶眼泪流得更凶了。现在她才明白,其实君子根本就没有欺骗她,是自己误会了他,也许真的是热恋的人眼里容不得许半点的沙子。看着君子伤心的样子,她感到一阵内疚。她猛地扑到君子的怀里,告诉君子她早就原谅他了。君子的胸怀是那么的宽广、温暖,富饶感到自己的感冒在那个瞬间就完全好了。
两天后,君子接富饶出院了。
经历了风雨的爱情果然有免疫力,在那以后就没有听到关于他们吵架的事情,君子也不像往常那样忙碌了,富饶经常给他“放假”。偶尔,我们看见他们两人走在路上,那个架势,俨然是多年的老夫妻了,为此我们还经常拿君子开玩笑。
终成正果
毕业第三年的时候,君子告诉我们他要结婚了,新娘就是富饶。从电话里听,他的声音不再是大学里的感觉,有一些沧桑感,但更多的是甜蜜。谁也没有想到我们宿舍六人居然是五哥最先走进婚礼的殿堂。
那时我正忙,婚礼我终究没有参加,只是说了好多的祝福话,送了礼物。事后,四哥告诉我,老五婚礼很热闹,很多的同学都去了,有的还带了女朋友。临走的时候还对他说了一句很哲的话,说什么女朋友是用来爱的。
君子的爱情终成正果。诚然,君子说的“女朋友是用来爱的”是一句爱情的格言,正是沿着这一条路,君子和富饶走向了红地毯。
记住,女朋友是用来爱的!
爱情的归宿
爱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少次的感动才能接受他,一次,两次,三次,或许更多?
一
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那年,我第一次和吉平单独在一起。吉平比我早一年考上我要去的那个城市,但不是和我同校。他牙齿是玉白玉白的,唯一的缺点就是他的黑,格外黑,浑身像是一块刚烧出来的木炭,从头到脚闪烁着一种古铜色的光泽。每年的正月初,吉平总是会随着他的父亲来我们家拜年,吃一顿午饭然后才回去。那个时候我总是看不惯他的黑,因此,他们来的时候,我要么只是礼貌性地敷衍一会儿,要么干脆出去找伙伴玩,因此从没好好地和他说过话。
从我家到读书的那个城市需要坐18个小时的火车,我们买的是卧铺票。可能是因为出门的前一夜兴奋得睡不着觉,也可能是旅途的劳累,一路上我一直处于迷迷糊糊中,但我每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总能看见吉平正襟危坐在床铺上,双手紧紧地抓着我和他的两个包包,那里面是我们两个人的几千元学费。
火车终于进了终点站,我像是一只出笼的鹊儿,兴高采烈地踏上那一块崭新的土地。以后,这就是我生活和读书的城市了。
出站的时候,我口渴得很,于是小跑到车站里的售货点花了五元钱买了两瓶“可口可乐”。我递给吉平一瓶后,打开自己的那一瓶就想大喝一通。吉平突然叫了起来,他说:“阿妍,先喝几口这个吧。”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瓶用矿泉水瓶装着的有点儿浑的液体。我皱了皱眉,说:“不用了,我喝可乐就可以了。”吉平声音非常大地叫了起来:“阿妍,先喝几口。”我嘴嘟嘟的,心想:有可乐不喝,还喝那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想归想,我有点儿惧怕他突然提高的音量。没办法,我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了他手中的那瓶东西。
井水,竟然是家乡的井水,多么熟悉的味道呀!
吉平在送我去学校报到的公交车上说,他刚到学校的时候因为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了三四天。后来听说刚到一个地方的时候,只要先喝上几口家乡的水就不会这样了,所以他就帮我带了一瓶过来。
同宿舍的外省姐妹有三人真的上吐下泻三四天,而我一点事儿也没有。这个时候我才开始有一点点感激吉平的细心了。
二
吉平每个星期的周末都会从他们学校赶到我们学校来看我,我去过他们学校,到我们学校要转两次车。来的时候他都会给我带一些小东西,或者给我提一袋水果。但见到他我又觉得有点难受,一个大个子就像一根木桩一样傻傻地坐在我们宿舍里,从来就不又会主动地搭讪,总是在姐妹们的盘问之下才十分机械地回答“是”,“对”,“哦”。木头,傻瓜。
同宿舍的姐妹们都说吉平是我的男朋友,她们说可以从他看我的眼神里读到那层意思,细腻而又柔和,和他粗犷的外表一点儿也不般配。其实我又何尝不知呢?女人的第六感其实比什么都灵的,我知道他喜欢我,我对他的感觉也不坏。但我不想就这么守着一根木头,我需要的是丰富、激荡的爱,我渴望一份荡气回肠的情,而这些,吉平都不能给我。
姜尖就是这个时候走进我的生活的,俊朗文雅而又不失幽默的他可以在任何时候都逗得我很开心。他见到我的第一天就大胆地对我说:“仙女,我们恋爱吧!”莽撞而又恰到好处地击中了我的要害,于是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我们看电影,我们去郊外踏青,我们在QQ上聊天,我们去迪吧,我们去溜冰。我在姜尖的身上得到了我想要的爱情的大部分,而这些是吉平所无法给我的。吉平还是每个星期的周末都来看我,还是像一根木头一样在我们宿舍一坐就是半天。他可能已经从我们宿舍的姐妹那里知道了一些关于我和姜尖的消息,但他从来没有向我提起过。直到有一天,手捧着一袋苹果的吉平在我们宿舍楼下目睹了我和姜尖亲昵地手牵手,他的嘴巴张得很夸张,苹果散落了一地。他慌乱地收拾好后,放进了我们宿舍,就找了个借口匆匆离去。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有点尴尬,是不是因为吉平,我不知道。
吉平毕业后,在读书的城市找到了一份安稳的工作,并且因为做事踏实、为人诚恳的缘故,很快他被提了职,并且年薪达到了10万。有了这样的好工作,我觉得就算有十几匹马来拉也拉不走吉平了。吉平已经不再到我们学校来了,只是在周末固定给我打一个电话,问候一下我的近况。以前常见到他的时候,觉得他又僵又硬,现在见不着了,反而有点想念他了。
姜尖的伶牙俐齿很快把我对吉平思念的心给嚼碎了。在和姜尖的嘻嘻哈哈中,转眼到了大四的下学期。学校很明确地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在毕业后仍然找不到工作单位的话,毕业生的户籍将遣送回原户籍所在地,也就是说要把户籍迁回老家。这个时候,我才开始觉得害怕了,我才不要把户籍迁回那个小山村呢!我四处去联系工作的事情,但工作不是说找就能找到这么简单的。姜尖还是那么能逗我开心,可是开心并不能让我找到工作。
毕业考后,我已经万念俱灰,我开始整理我的行囊。吉平来了,他说:“阿妍,我看一份工作可能适合你,跟我去面试吧!”
吉平和面试的人交谈后,面试的人说我被录用了。就这样,我留在了读书的那座城市。
三
我和姜尖只过了半年,183天的爱恋日子。伴随着他工作的那家网络公司的不景气,他的整个人也随着泡沫经济蒸发了,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记得那天回到出租房的时候,看见桌子上用杯子压着一张字条,上面写着:“阿妍,你自己好好保重。我去上海了,不要再等我了。忘了我吧!”就这么简单的一张字条,姜尖就彻底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我一下子成了一只无依无靠的孤帆,找不到靠岸的地方。我哭得很黛玉,哭完就发疯似的一个接一个给他的朋友打电话。可是得到的答案却都是要我忘了他。我很不淑女地问他们姜尖去了哪里,他们给出的答案是清一色的茫茫上海。
我辞了工作,给家里打电话说我要去上海工作了。我孤身到了上海。我要找到姜尖,我要问一个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就这样不辞而别?尽管我知道上海很大,但我相信我一定可以找到他的,一定。
我在上海一边工作,一边四处盲目地打探着姜尖的下落。我觉得我自己慢慢地变得孤言寡语了。也有不少的同事旁击侧敲地问我为什么如此花容月貌却依旧名花无主。这个时候,我总是淡淡地回答,我在等一个人。
这世界说大就大,说小也小。一个月后,就在黄浦江畔,在明亮的月光下,我看见了一个人,一个让我魂牵梦萦的人,一个烧成灰烬我也认得的人,姜尖。他的旁边依偎着一个女人。我走到他的面前轻轻地说:“你好呀,姜尖。怎么不介绍一下呢?”姜尖的脸色很难看,他吞吞吐吐地说:“是你呀,阿妍。这是我以前的同事阿妍。阿妍,这是我的夫人陈君。”姜尖臂弯里的女人很和气地说:“你好!我是陈君。你也可以叫我姜夫人。”
我在租住的房间里哭了很久,哭到累,我就睡觉,睡醒了接着哭。我的胃空空的没有一点东西,我什么都吃不下;我的眼睛肿得快要看不见东西了,模模糊糊的;我的头烫得发麻,昏昏沉沉的。我要死了吗?我要死了吗?没有人听到我说话,这个时候,我听到了一阵敲门声。我摸索着,打开了门,是吉平。我一激动,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了这个男人的怀里。他焦虑地说,你给家里打电话说你到上海来,也给家里留个比较详细的地址嘛!害得我找了你半个月。我说:“你不用工作吗?”他说:“为了找你,我把工作给辞了。”
我惊讶地说:“那么好的工作,很难找的,你辞了?”他说:“没有什么比你更重要的。”
爱一个人到底需要多少次的感动才能接受他,一次,两次,三次,或许更多?我承认自己是一个很挑剔的女人,但是对于吉平,回忆起他为我所做的点点滴滴,我觉得自己真的好傻,好笨。
一年后,我和吉平正式结婚。一年,一转身,爱情的归宿。
乡下的爱情
小三在里面夹了一封信。这次是他自己写的,只有一句话:我的心你晓得,你的心我晓得。
一
那年夏天我第一次出远门,从陕西到山西晋城一个叫白沙的地方去下窑井,下苦力。
小三刚过18岁就开始下窑井,挣了不少钱,可他总觉得不够。他的对象艾冬梅不想让他去,说是太危险了,要和他成亲。他说:“我还没有把楼房盖起来呢,我还没有把彩电买回来呢,我还没有买席梦思呢,你就想用一根裤带拴住我啊?”他涎着脸。艾冬梅一本正经地说:“我又不是图这些才喜欢你的。”小三说:“我喜欢你,我才下窑井,我想让你吃好的穿好的。”艾冬梅笑了,脸上有点红,很漂亮。小三说:“你的脸像苹果,我就爱吃苹果,又甜又脆。”
小三就当着我的面和艾冬梅抒情,他们以为我还不懂人事。我说:“小三,要不我们今天不走了,你和嫂子成亲去?”小三像是惊醒了一样说:“我们走,再不走,就赶不上火车了。”艾冬梅悄悄地说:“那你早点回来。”我看见艾冬梅的眼睛像一口水井映着光,一晃一荡的,我咽了一口唾沫。
二
下了火车,坐了汽车,终于到了那个叫白沙的地方。我看见高高的井架,看见了井架上面五彩的旗子,看见了黑黑的煤,还有和煤一样黑的同伴。黄斑牙的矿主看牲口一样看着我说:“你的胯子太细了。”说着就在我的肩上用力一拍,拍得我差点倒了。矿主说:“还有一点力气,留下吧。”人家肯要我,我激动得直咽唾沫,这是我的一个毛病。
三
在井下,我们和骡子一起干活。小三做的是技术活儿,打炮,他打完炮就没事了,找个地方躺着,用矿灯照着艾冬梅的照片,傻乎乎地笑。我和同伴就用铁锹把煤倒架子车上,然后赶着骡子把煤拉到井下,倒在矿车上,然后吊车把煤吊上地面。那是个竖井,我们在井下仰着头能看见一块圆圆的天,早上它很亮,慢慢地就淡了,像一个钟表。
井下是黑暗的,我们头上的矿灯也是昏黄的,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骡子能看见呢。小三说,这些骡子下了井就吃住在下面,实在干不了活儿,它才有机会上到地面去。在上面就是想让它干活也干不了,因为阳光一照眼睛,它的眼睛就瞎了。小三说骡子也看不见,它就像走夜路一样深一脚浅一脚的,它习惯了。
小三偷偷地对我们说把食堂的馒头弄些给骡子吃,它力气大一些跑得快一些就能多出活儿,多出活儿就能多挣钱。小三每次下井时总要弄些青草给骡子吃,骡子总会舔他的手。他拍拍它的头不说话,任它舔。我看见骡子的眼睛大大的很温情,像艾冬梅。
小三有时睡好了,会帮帮我,那准是他想求我给艾冬梅写情书。小三有时会跟我说一说艾冬梅,好像不说他心里难受一样。他说,艾冬梅做了绣花枕头,是鸳鸯戏水;说艾冬梅给他唱山歌:一呀更子里响叮当,小情哥来到了奴家门上;说艾冬梅的胸衣小了,他想着给她买一个大号的,可是他不敢买,怕人家说他是流氓……
小三絮絮叨叨地说,像个饶舌的妇人。
四
秋天的时候,我们去了一趟晋城。小三在那里给艾冬梅买了一件红艳艳的羊毛衫,我给他壮胆一起去商场的内衣区,给艾冬梅买了一件内衣。在那里还闹了一个笑话。售货员问他买多大的,他红着脸说不知道。售货员说:“不知道你来买什么呢?”他看了一眼售货员,跟你差不多的。售货员涨红着脸,但最终没有发作,可能她看出来我们不像坏人。
然后,我们到邮局寄了回去。小三在里面夹了一封信,这次是他自己写的,只有一句话:“我的心你晓得,你的心我晓得。”
我说这话好,胜过千言万语。他呵呵笑,很幸福。
五
事情来得很突然,那天早上我们一起吃了饭,小三说他先下井去,把煤放下来,免得我们等活儿。事情就是在他一个人在井下时发生的,瓦斯爆炸,他被烧得面目全非,被救上来时,我已经认不出他了。我们把昏迷的他送去了医院,矿主像孙子一样求我们保密,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他的矿就得报废了。他说,无论花多大的代价,他都要把小三治好。
两天后,小三醒过来,但依然不能说话,我喊他的名字,他的眼睛动了动,他的听力是好的。一个月之后,他能开口说话了,可他的声音变了,虽然大夫为他的脸殖了皮,可我面前的小三再也不是原来那个小三了。小三说,艾冬梅一定认不出他了,她一定不会嫁给他了,他太丑了。
小三对矿主说,他只要十万元的赔偿。矿主想和他讲价钱。他说:“井下发生了瓦斯爆炸。”
矿主知道这句话的厉害,矿主马上答应给他钱,矿主让他写了个条子,大意是就此了结,不再反悔。他写了。几个小时之后,矿主给了一张写着他名字的存折。他们一手交存折,一手交字条。
小三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可以下床了。小三说,这样的矿留着还会害死别人的,他要去矿务局。
我陪他去了矿务局,小三说了那天井下发生的一切。
几天之后,一群人来了,他们下井检查后,说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准备炸掉这个窑井。他们说干就干。矿主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折腾着。在拉倒井架之前,小三说下面还有几头骡子。矿主灰着脸说:“窑都没了要那些骡子干什么?”小三说:“那都是命。”小三最后一次下到井下,他给每一头骡子的眼睛上蒙了黑布,他怕光上了它们的眼睛。他做这些时,所有人的眼睛和骡子的眼睛都是湿润的。每一头骡子都用舌头舔他的手。
六
冬天来临时,我和小三一起回家了。离家越近小三越胆怯,最后他让我先回去。他说他得先到艾冬梅那个村子去看看她,要是她认不出他,他这辈子就准备打光棍了。
我没有回家,悄悄跟在他后面,我希望艾冬梅一眼就认出他。我怕如果艾冬梅没有认出他,他会想不开。
他站在艾冬梅的门前,他喊她的名字。艾冬梅出来了,她就穿着他寄回的红毛衣。他喊:“艾冬梅!”她看着他,显然没有认出他。他又喊:“艾冬梅!”她看着他,她美丽的眼睛看着他说:“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你。”他再喊:“艾冬梅!”
艾冬梅突然扑到他的面前,她解开了他的衣服,她失声喊起来:“小三,你怎么成了这样了?”
原来小三穿着她一针一针织起来的毛衣。
两个人紧紧搂着,直到艾冬梅的父母出来了也没有松开。我站在那里直流眼泪。这时我是一个多余的人了,转身我朝回走。我想要告诉我们全村子的人,准备喝小三的喜酒。
爱让冬天变得温暖
这个冬天我丝毫不感觉寒冷,因为有他的陪伴!
初始
和波波认识是因为劲舞团。我的工作很轻松,空闲的时间很多,而我是个不太会玩的女孩,最多的时间就是泡网吧了,身边的朋友都玩这游戏,好奇的我也开始慢慢接触并爱上这游戏了,游戏里流行着夫妻制,每每看着朋友们的甜蜜,我好羡慕,也希望能在游戏里找个可以疼惜自己的人。初见波波,他给我感觉就是好安静好阳光的大男孩。现实里我是个很忧郁的女孩,可是在网络上初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出奇地坦率,直接问他要不要我,一切都水到渠成,他成了我游戏里的老公。那时候开始,我对劲舞有了狂热的喜爱,因为游戏里有他,虽然他很安静,可是每次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总能让我不自觉地笑出来。记得他第一次去我空间后对我说:“为什么你的空间里总有种让人好悲伤的感觉?”他说他以后的任务就是让我笑,不会让我再独自哭泣了。满满的感动瞬间淹没了我,第一次发视频给他,看见视频里的他,我呆了下,好可爱的男孩!可是心里也犹豫了,这么美好的他,我能拥有吗?长久压抑的自卑又开始作祟了,他说:“我不喜欢自卑的你,多点自信吧,你并不比别人差。”
那以后每天睁开眼,自己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他,也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爱情吧!每天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在线上等他,一直等着他上线。当然和他之间少不了有矛盾,不过他的忍让总会让我们之间雨过天晴。可是老天似乎妒忌我们这样的甜蜜。
波折
和他之间的感情日渐成熟。有一天我肚子痛,到医院做检查,医生给我的结果像是晴天霹雳般震呆了我,胃部肿瘤,需要手术,可能有一定危险。当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敢告诉他,我怕吓到他,怕他担心,所以我选择悄悄消失。上了游戏,我流着泪把婚离了,默默地跟他说了句再见。此后的三个月,忍受着对他的想念,在医院的每一分每一秒,甚至在梦里,他无处不在。终于熬到可以出院了,出院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线看看他,猛然发现他在线的,可是我却没勇气和他说话,默默地看着他的头像,直到他下线。从那天开始,这样的情形持续了半个月,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进了他空间,才知道原来他的生活里有了另外一个她,看着空间里甜蜜的留言,我知道我不该出现了。第二天,他进空间看见我曾出现过,在QQ上他给我留言,他知道我在线的,要我给他个解释。我选择了隐瞒事实,只说自己病了,没办法陪他,所以擅自把婚离了。他好像很发火,他说:“知道我为什么会和她在一起吗?”我无言。他说:“因为她不管出什么事都和我一起分担,而你,太好强了,你忘了你不再是一个人了!”我哭了,悔恨的泪水,我知道我错了。随后的日子我不敢上游戏,不敢上线,不敢主动和他说话,不敢进他空间,不敢再去打乱他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给我发了一个邮件,说他忘不了我,希望我重新考虑一下,我依然犹豫着要不要珍惜这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最终理智还是不能和情感抗衡,我做了自己这辈子第一次自私的决定:我要和他一起,我选择了爱情。
重新开始
在湖南湘潭的日子,孤单又无奈。有段时间他察觉到我心里的彷徨了,提出要我回家或去他那里,我说考虑看看吧。许久没回过家的我对家有渴望也有害怕,对于他的提议我犹豫着要不要接受。他说:“我们之间的感情不可能永远在网络维持,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吧?”他把和我之间的事都告诉他妈妈爸爸了,他们一直说要见到我才相信,要不就要给他相亲了。那一刻我感动了。网络不是没有真感情吗?为什么他对我这么真?其实我也期望在现实里能见见他,所以在他提出这要求的一个月后,我向老板辞了工作,踏上了回家的路,回到遵义,回到了这个4年我不敢回的家。久违的乡情让我感觉这次回来真的没错,遵义离成都只有900多公里,16个小时的火车,我离他又近了一步!
从网络走进现实
去成都是我唯一的一次最疯狂的举动,我想见他。他就从知道我要去成都那一天起就没睡好觉。火车上的我一样的既兴奋又害怕,真的走进现实,我们之间会陌生吗?16个小时,我思绪好乱,不知道这次过去是对还是错,但是我告诉自己,见了他,不管是对是错,我都没遗憾了。下了车,他还没到,我打电话给他,他说有点事,要我站着等他,别乱走。其实我好失望,我以为一下车就可以见到他了,可是也松了一口气,还有时间让自己做点心理准备。过了一会儿,他打电话要我去成都酒店门口,他在那里等我。我和他只隔了一条街,对面就是我期望见到的他了。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在酒店门口我看见了梦里才出现过的他,那刻的自己好像个傻瓜,只是羞涩地笑笑,不知该说什么。他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没有视频上那么成熟,倒多了几分可爱幼稚。他比我大胆点吧,拉着我说:“走,回家。”这句回家化解了我和他之间的尴尬,手里多了份温暖,我偷偷地笑了。从成都到陴县短短的一个多小时,我们从陌生到熟悉,我知道我来对了!
这个冬天好温暖
一路的风景让我紧张的心一下子松弛了不少,随他走进他家,他爸爸妈妈很随和,很自然地我融入了这个家庭。在他家呆的两个月里,我俩有过争吵,有过误会,有过矛盾,但更多的是他带给我的感动。傻傻的他总会做些出乎我意料的事,带我半夜去偷梅花,带我半夜偷偷去上网,两个人像孩子一样总做些让大人笑话的事。他妈妈告诉我,从我去了以后他变开朗了,以前的他总是沉默寡言,不喜欢和任何人说话交流,可是现在他却知道开些小玩笑了。听到这些,我满足地笑了,因为他肯为我改变,因为他爱我。这个冬天我丝毫不感觉寒冷,因为有他的陪伴!
假如有来生,我们还做夫妻
燕君说着说着,深陷的眼窠里情不自禁地溢出两行热泪。她紧紧地揽着丈夫的腰,在他额头上留下深情的吻。
燕君躺在特护病床上,望着惨白的墙,望着窗外高远的天空,思绪起伏。她知道自己的病已经熬不过多久了,虽然医生和丈夫都瞒着自己,但看看丈夫的眼神,她就明白了。
为了不拂丈夫的心意,为了不让这个坚强的男人痛苦流泪,她努力配合医生的治疗,乐观而积极,虽然她知道这一切都已经无济于事。丈夫的头发都熬白了,为了她的病,他没日没夜地陪伴在身边,端水递汤,倒茶送饭。
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四十年的相亲相爱,燕君早已了解丈夫可辛的为人和品行。她为自己感到高兴,她始终没有看错他。想想当年,姐姐嫌可辛个头矮,在大喜的日子里逃婚。面对前来迎亲的队伍,父母急得焦头烂额,无奈下,计从心来,让燕君顶替姐姐嫁了过去。燕君无论个头还是长相都和姐姐颇为相像,外人不仔细分辩,根本分不清姐妹俩。那一年,刚满十八岁的燕君在父母的哀求下,泪水涟涟地穿上了大红的新嫁衣,坐上花轿,在热热闹闹的唢呐声嫁到了可辛家。
燕君在姐姐相亲时曾隔着窗户见过一次可辛,可辛个头是不高,但为人稳重,说话颇有几分男子汉气概。只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一生居然会和这个男人联系在一起。姐姐逃婚后,父母哀求她,她也曾犹豫,她不知道自己和这个男人是否真的有缘。前世的缘吗?为什么会是我和他结婚?抵不住父母哀怨的眼神和涟涟泪水,燕君含泪点头答应。
可辛对燕君很好,嘘寒问暖,柔情缱绻。刚开始,燕君处处小心,掩饰着,不敢让他发现自己只是冒名顶替的新嫁娘。因为可辛对自己的好,天性善良的燕君很是珍惜和感动,将心比心,她也学着关心和照顾他。终究是年纪小,虽嫁为人妇,燕君处处还是得要可辛照顾自己。
燕君怎么能忘记怀大儿子时,因为强烈的妊娠反应,吃什么吐什么。可辛看在眼里,急在心中。那年头没什么水果,可辛就背上布袋,带足干粮,足足走了上百里路上山去采撷,青梅、野葡萄、酸果,只要能吃的野果,通通装在布袋里。从山上回来时,他献宝似的把满满的一布袋野果摆在她面前。看着被荆棘划得道道伤痕的可辛,燕君忍不住泪水汪汪。“你怎么啦?别哭!哭对眼睛不好。是我没用,挣不到更多的钱,要不,你想吃什么就可以买什么了。”可辛温柔地安慰着,手轻轻地抚摸着燕君光洁的脸,自己的眼眶,也慢慢地绕上了一圈淡红。在那贫困的年代,因为可辛的勤劳和宠爱,燕君没吃过太多的苦,就算家里只剩一碗饭,他也会想尽办法让她吃下去,而自己舍不得碰一下,就算饿得饥肠辘辘。
可辛疼人很特别,甚至于有点霸道。记得在月子里时,因为燕君味口小,没有食欲。他就会端张小凳子坐在床前,守着她,看着她把碗里的饭和鸡肉全部吃掉。如果燕君实在吃不下,他会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热过,直到她把饭和菜全吃干净才罢休。大家都不理解他,觉得他强人所难。“没办法呀!她味口太小了,如果不强迫她吃一点,身体怎么会好?”可辛振振有词。燕君明白丈夫的心意,可是每吞一口都如同嚼蜡,只是心里高兴,能遇见一个这么珍爱自己的男人,这一生还有何求?为了不让他伤心,她尽量让自己多吃一点东西。
相处久了,燕君捉摸透丈夫的脾性。只要他觉得对,他认为对你有好处,他就会坚持,那时候千万不能拂去他的好意,要不,他会为此伤心难过的。对可辛来说,只要燕君能接受自己对她的好,对她的关心,他就会很快乐。他把你捧在手掌心当成珍爱的宝,你就让他捧着,让他当成宝,如果你作贱自己,他会难过,会觉得对不起你。
享受着丈夫的柔情蜜意,燕君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只是夜深人静醒来时,望着身边酣睡的丈夫,她的心头会涌起一丝难言的苦涩,无论如何,自己只是顶替姐姐出嫁的。他心里爱的人或许只是姐姐吧?如果被他知道,我不是被他相中的姐姐时,他会怎么样?这一骗局已经二十年了。
一天夜里,缠绵过后,燕君躺在可辛的怀里,任由他抱着。可辛用手拨撩着燕君的长发,情意绵绵。燕君望着漆黑如幕的暗夜,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你怎么了?为什么叹气?”可辛问。
“可辛,我——我想和你说一件事情。只是,你先答应我,听完后一定一定不能生气,可以吗?”燕君担心地说。
“嗯,说吧!洗耳恭听。”可辛调笑一句,打破了沉闷的气氛。
燕君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说:“我,我不是你相亲时的姐姐,她在成亲那天逃婚了,父母无奈,让我顶替了。你会不会恨我?”说完话,燕君又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一直压在心头的重负终于缷了下来。
“呵呵!”可辛在黑暗中狡黠地笑了一声,手依旧轻抚着燕君的脸说:“其实从我掀开你的红盖头时我就知道了。虽然你们姐妹俩长得像,但你们看人时的眼神完全不同。你姐看人时眼角向上挑,有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你则不同,你看人时则是低眉顺眼的,脸上有几许羞涩和迟疑,眼中扑闪着清澈的眸光。”
听着丈夫在黑暗中平静的话语,燕君惊呆了,原来他早已知道。“那你为什么不揭穿我?”她嗫嚅着问。
“为什么要揭穿你?你不好吗?不仅漂亮,而且温柔体贴,善良可爱,或许你是上天刻意赐给我的。”可辛说着话,疼爱地把妻子紧紧揽在怀中,仿佛拥抱着全世界。
“可辛,谢谢你!你对我真好!有时我也在想,或许我们之间的缘分是上天注定的,怎么也逃不掉。”燕君深情款款地说,偎依在丈夫温暖的臂弯里,心里洋溢着燃烧般的激情。
“你在那种情况下能够顶替你姐姐嫁给我,没有让我当场出丑,我一辈子都感激你。在我揭开你的红盖头的片刻,我就知道了。我告诉自己,这一生我一定要对你好,不能辜负你。我要让你拥有幸福和快乐的一生!这不是和你姐姐赌气,只因为你的善良!”可辛那天夜里搂着妻子说了一宿的话,情意笃深。
夫妻俩常年生活在一起,彼此都习惯了对方的存在。习惯有时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有一年燕君去大儿子家住了半个月,每天夜里,她总会突然醒来,久久不能入眠。望着窗外幽暗的夜空,她愣愣地坐起身,望着家乡的方向,脸上有种端凝的表情,她想念呆在家里的丈夫。可辛也一样,自从燕君去儿子家后,整个人好像连魂魄都被带走了。如果不是家里的鸡、鸭、猪、狗要人喂,他一定不肯独自留在家里。每天准时一个电话,老夫妻拿着话筒,絮絮叨叨,一讲就是半天。叮嘱来,交代去,仿佛这一别已经很久很久,其实不过半个月。然而,这是他们自结婚后最长久的一次别离。
自从燕君生病后,丈夫就一直陪伴在身边。看着丈夫忙碌的背影,她曾偷偷落泪,感觉自己是被丈夫宠坏的孩子。这一生被他宠着、爱着,像珍宝一样被他捧在手掌心里。她真的很希望自己也能够为丈夫多做点什么,能够让他过得幸福和快乐些。可是他什么都自己做,凡事都不用自己操心,唯一让她做的就是享受他的关爱。燕君想着丈夫时,笑容就一点一点堆满了她的脸,沟壑纵横的脸上仿佛绽放着一朵久久不谢的雏菊,那么动人。
太阳落山了,但天空仍是明亮的,微蓝,仿佛空气里都充满了点点饱和的颜色。可辛走进病房,扶起躺在病床上的燕君,夫妻俩偎依着伫立在窗前,临风远眺。
“你这阵子又瘦了!”燕君说着,心疼地抓了抓丈夫的手臂。
“我是老了,岁月不饶人呀!你看我们都已经半头银发了。”可辛感叹了一句。
“可辛,我最近躺在床上,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可辛好奇地望着妻子。
燕君望着渐渐暗淡下来的夜色平静地说:“如果我们还有来生,我还希望和你做夫妻。不过,我不愿再做你的妻,我要做你的丈夫,让你做我的妻。我也要像你今生疼我一样好好地疼爱你……”燕君说着说着,深陷的眼窠里情不自禁地溢出两行热泪。她紧紧地揽着丈夫的腰,在他额头上留下深情的吻。
夜幕下,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久久的。黑暗的窗外,只有不远处的霓虹灯兀自闪烁着一个城市寂寞冷淡的夜……
每天抱你出家门
我紧紧地抱了妻,对她说,其实,我们都没有意识到,生活中就是少了这种抱你出门的亲密。
妻说:“是你将我抱进家门的,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
与妻结婚的时候,我是将她抱过来的。那时我们住的是那种一家一户的平房,婚车在门前停下来的时候,一伙朋友撺掇着我,将她从车上抱下来。于是,在一片叫好声中,我抱起了她一直走到典礼的地方。那时的妻是丰盈而成熟的娇羞女孩,我是健壮快乐的新婚男人。
这是十年前的一幕。
以后的日子就像是流水一样过去,生孩子,下海,经商,婚姻中的熟视无睹渐渐出现在我们之间。钱一点点地往上涨,但感情却一点点地平下去。妻在一家行政机构做公务员,每天我们同时上班,也几乎同时下班,孩子在寄宿学校上学。
在别人看来,生活似乎是无懈可击的幸福。但越是这种平静的幸福,便越容易有突然变化的几率。
我有了她。当生活像水一样乏味而又无处不在时,哪怕一种再简单的饮料,也会让人觉得是一种真正的享受。她就是露儿。
天气很好,我站在宽大的露台上,露儿伸了双臂,将我从后面紧紧抱住。我的心再一次被她的感情包围,几乎让我无法呼吸。这是我为露儿买的房子。
露儿对我说:“像你这样的男人,是最吸引女孩子眼球的。”我忽然想起了妻,刚刚结婚的时候,她似乎说过一句,“像你这样的男人,一旦成功之后,是最吸引女孩子的眼球的。”想起妻的聪明,心里微微地打上了一个结,我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对不起她。但却欲罢不能。
我推开露儿的手,说:“你自己看着买些家具吧,公司今天还有事。”露儿分明地不高兴起来,毕竟,今天说好了要带她去买家具的。关于离婚的那个可能,已经在我的心里愈来愈大起来,原本觉得是不太可能的事情,竟然渐渐能在心里想象成可能。
只是,我不知道如何对妻子开口,因为我知道,开口了之后必然要伤害她的。
妻没有对不起我的地方,她依旧忙忙碌碌地在厨房里准备晚上的饭菜,我依旧打开电视,坐在那里,看新闻。饭菜很快上桌,吃饭,然后两个人在一起看电视,或是一个人坐在电脑前发会儿呆。想象露儿的身体,成了我自娱的方式。
试着对妻说:“如果我们离婚,你说会怎样?”妻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似乎这种生活离她很远。我无法想象,一旦我说出口时,妻的表现和想法。
妻去公司找我时,露儿刚从我办公室里出来。公司里的人的眼光是藏不住事情的,在几乎所有人都以同情的目光和那种掩饰的语言说话的时候,妻终于感觉出了什么。她依旧对着我的所有下属以自己的身份微笑着,但我却在她来不及躲闪的一瞬间,从她的眼神中读出了一种伤害。
露儿再次对我说:“离婚吧何宁,我们在一起。”我点头,心里已经将这个念头扩到非说不可的地步了。
妻端上最后一盘菜时,我按住了她的手。说:“我有件事要告诉你。”
妻坐下来,静静地吃着饭,我想起了她眼神中的那种伤害,此刻分明地再一次显露出来。突然间觉得自己有些不忍,但事到如今,却只能说下去。“咱们离婚吧。”我平静地说着不平静的事。
妻没有表现出那种很特别的情绪,淡淡地问我为什么。我笑,说:“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离婚。”妻的态度骤然变化起来,她恨恨地摔了筷子,对我大声说:“你不是人!”
夜里,我们谁也没理谁,妻在小声地哭。我知道她是想知道为什么。
但我却给不了她答案,因为我已经在露儿给我的感觉里无法自拔。
我起草了协议给妻看,里面写明了将房子、车子,还有公司的三分之一股权分给她。写这些东西时,心里是一直怀了对妻的歉疚的。妻愤愤地接过,撕成碎片儿,不再理我。
我感觉自己的心竟然隐隐地有些疼起来。毕竟是一起生活了十年的爱人,所有的温柔都将在未来的一天变成陌路一般的眼神,心里也有些不忍。但话已出口,毕竟是来不及收回的。
妻终于在我面前放声大哭。这是我一直以来看得到的,似乎是释放了什么东西一般,几个星期以来压抑的想法都随着妻的哭声变得明朗而坚决起来。
陪客户喝酒,半醉的我回到家中时,妻正伏在那里写着什么。我躺在床上睡去,醒来的时候,发现妻依旧坐在那里。我翻个身,再沉沉地睡去。
终于闹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妻却对我声明,她什么也不要我的,只是在离婚之前,要我答应她一个条件。妻的条件简单,便是再给她一个月的时间,因为再过一个月,孩子就过完暑假了,她不想让孩子看到父母分开的场面,而且,在这一个月里还要像以前那样生活。
我接过妻写的协议。她问我:“何宁,你还记得我是怎么嫁过来的吗?”
蓦地,关于新婚的那些记忆涌上来,我点头,说记得。妻说:“是你将我抱进来的,但是我还有个条件,就是要离婚了,你再将我抱出这个家门吧。这一来一去,都是你做主好了。只是,我要求这一个月,每天上班,你都要将我抱出去,从卧室,到大门。”
我笑,说:“好。”我想妻是在以这种形式来告别自己的婚姻,或是还有对过去眷恋的缘故。
我将妻的要求告诉了露儿,露儿笑得有些轻佻,说:“再怎么还是离婚,搞这么多花样做什么?”她似乎对妻很不屑,这或多或少让我心里不太舒服。
一个月为限,第一天,我们的动作都很呆板。因为一旦说明之后,我们已经有很久没有这么亲密接触过了,甚至连例行的每周两次的做爱时间也取消了,每天都像路人一样。儿子从身后拍着小手说:“爸爸搂妈妈了,爸爸搂妈妈了!”叫得我有些心酸。从卧室经客厅,出房门,到大门,十几米的路程,妻在我的怀抱里,轻轻地闭着眼睛,对我说:“我们就从今天开始吧,别让孩子知道。”我点头,刚刚落下去的心酸再一次地浮上来。我将妻放在大门外,她去等公交,我去开车上班。
第二天,我和妻的动作都随意了许多,她轻巧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嗅到她清新的衣香。妻确实是老了,我已有多少日子没有这么近地看过她了,光润的皮肤上,有了细细的皱纹。我怎么没发现过妻有皱纹了呢?还是已多久没有注意到这个自己熟悉到骨头里的女人了呢?
第三天,妻附在我的耳边对我说:“院子里的花池拆了,要小心些,别跌倒了。”
第四天,在卧室里抱起妻的时候,我有种错觉:我们依旧是十分亲密的爱人,她依旧是我的宝贝,我正在用心去抱她,而所有关于露儿的想象,都变得若有若无起来。
第五天、第六天,妻每次都会在我耳边说一些小细节,衣服熨好了挂在哪里,做饭时要小心不要让油溅着。我点着头,心里的那种错觉也越来越强烈起来。
我没有告诉露儿这一切。
感觉到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似乎是锻炼的结果。我对妻说:“现在抱你,不怎么吃力了。”
妻在挑拣衣服,我在一边等着抱她出门。妻试了几件,都不太合适,自己叹了口气,坐在那里,说衣服都长肥了。我笑,但却只笑了一半。我蓦然间想起自己越来越不吃力了,不是我有力了,而是妻瘦了,因为她将所有的心事压在心里。那一瞬间,心里紧紧地疼起来,我伸出手去,试图去抚妻的额角。
儿子进来了,“爸爸,该抱妈妈出门了。”他催促着我们,似乎这么些天来,看我抱妻出门,已经成了他的一个节目。妻拉过儿子,紧紧地抱住,我转过了脸不去看,怕自己将所有的不忍转成一个后悔的理由。从卧室出发,然后经客厅,屋门,走道,我抱着妻,她的手轻巧而自然地揽在我的脖子上。我紧紧地拥着她的身体,感觉像是回到了那个新婚的日子,但妻越来越轻的身体,却常常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最后一天,我抱起妻的时候,怔在那里不走。儿子上学去了,妻也怔怔地看着我说,其实,真想让你这样抱到老的。
我紧紧地抱了妻,对她说:“其实,我们都没有意识到,生活中就是少了这种抱你出门的亲密。”
停下车子的时候,我来不及锁上车门,我怕时间的延缓会再次打消那个念头。
我敲开门,露儿一脸的惺松。我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不离婚了。”
“真的不离了?”
露儿不相信一般看着我,伸出手来,摸着我的头,说:“你没发烧呀。”
我打开露儿的手,看着她,对她说:“对不起露儿,我只有对你说对不起,我不离婚了。或许我和她以前,只是因为生活的平淡教会了我们熟视无睹,而并不是没有感情,我今天才明白。我将她抱进了家门,她给我生儿育女,就要将她抱到老。所以,只有对你说对不起。”
露儿似乎才明白过来,愤怒地扇了我一耳光,关了门,大哭起来。我下楼,开车,去公司。
路过那家上班时必经的花店的时候,我给妻子订了一束她最喜欢的情人草,礼品店的小姐拿来卡片让我写祝语,我微笑着在上面写上:“我要每天抱你出家门,一直到老。”
夫妻翻滚过山车
不管是坐翻滚过山车还是过日子,也不管是到了最高地还是落到了最低谷,只要能和身边的亲人一起,那就是幸福的。
王福提着一袋子的菜,悠悠哒哒地回到了自己的窝,嘴里还不停地哼着小调。今天心情不错,因为局里准备给他提干。李主任今天找了他,跟他说起这事。王福一边说不会辜负李主任的厚望,一边心里暗自高兴。在这个单位做了五年,终于有了出头的一天。
下班的时间好不容易挨到了。平日里王福总会磨磨蹭蹭到五点半才走,因为他不想先回去,至于原因很简单,不想做饭。不过今天可不一样,王福心里高兴,做顿饭有什么,连刷碗一块干都行。想到这里,王福的脸上又漾开了笑。眼角也因为这个笑蹿出了许多的细纹。
快40岁的人了,如今的提升,让他整个人像20岁的小伙谈恋爱一样,兴奋得停不下来。
王福匆匆忙忙地向同事打了一个招呼,然后便噔噔地下了楼。取了车,又绕到菜市场去买了些菜,然后便兴冲冲地回来了。
上楼的时候,碰见了对门的张同。张同笑嘻嘻地说:“哟,老王,今天的太阳可是打西边出来,你也买菜啦?”要是在平日里,因为这句话,王福会反讥他一通。可是今天不一样,王福心里高兴,便一点也不觉得话中的刺,而是笑呵呵地回答道:“总不能让它从南边出来吧。”
开了门,放下手中的公文包和菜,然后换了鞋子,脱了外套,走到沙发上坐下来。家里很安静,老婆没回来,孩子去姥姥那里了。地板擦得很干净,还有一种淡淡的香味。王福知道,这都是老婆一个人收拾的。他忽然觉得,老婆结婚以来原来一直过得很辛苦,而自己却还在一顿饭上斤斤计较。想到这里,一种愧疚感慢慢地涌了上来。王福想,今天晚上,一定要让老婆高兴高兴。
于是,他便开始收拾起自己买的那袋子菜。洗的洗,晾的晾,忙乎了好一阵子才张罗起一桌子菜。当他将那几盘炒得像模像样的菜端到桌子上摆设完毕之后,才觉得原来做饭也很有成就感。就像今天李主任对自己说“老王啊,你在这里干了五年了,一直踏踏实实地工作,所以局里准备提升你”一样,心里乐开了花。
王福解下围裙,又将厨房里收拾了一下,然后便出来坐下。“老婆该回来了。”王福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又露出了笑。
6点钟敲响的时候,王福开始意识到,老婆竟还没有回来。平日里,这个时候早该回来了。“加班?没赶上公车?不会是……”王福想着想着,便害怕起来。
他的害怕不是没有道理的。
老婆姚玉是本市化工厂的一名职工,26岁那年认识王福。两人谈了一年半的恋爱,然后就结了婚。那时,王福曾信誓旦旦道:“等着吧,你跟着我,一定会有好日子过。我一定会有作为的。”可话归话,事归事,结婚以后,王福便觉得心里原来那些个宏伟志向就像每次从老婆身上呼哧呼哧爬下时那股子欲望一样,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王福也曾想过不能就这样下去,即使不为了这句话,也得为以后的日子好好地拼一把。然后也确实努力过一阵子,可谁想,工作上没努力到什么,却从老婆肚子里努力出了个儿子。然后,那些个要为好日子好好打拼的宏伟理想就又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而渐渐萎缩,再次远离王福而去。后来,当王福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才终于明白过来,原来自己的那些宏伟理想经过老婆在肚子里的存放,便孕育成了这个儿子。
后来呢,老婆姚玉也曾为了王福说过的这句话而争吵过,因为自打他进了那个单位之后,就一直没有升过,而和他一同进单位的,现在个个是大小局长厅长的,就只有王福,到现在还一直都只是个小科长。不过吵过吵,老婆从来没在回家做饭上赌过什么气。每次王福五点四十多回到家的时候,桌子上准有一顿香喷喷的饭菜,然后老婆递来一条毛巾,说:“擦擦脸,开饭了。”
可今天……
王福想到这里,不由得开始冒汗。于是,他起身给老婆厂里打了个电话,可是那头说:“姚玉啊,早走了。”王福又问:“那你知道她去哪了吗?”那头说:“不知道。”
王福放下电话,便开始穿外套。然后用菜罩将饭菜罩好,就出了门。没走几步,又打开门走了回来。王福想:“给老婆留个条吧,免得走叉了她又担心起我。”然后就拿着那张纸条环视了一圈,放在了一个确信老婆一进门就能看见的地方——老婆的拖鞋上。
老婆有规定:进门,一定要先换鞋。
出了门以后,王福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天已经渐渐暗了下来,街上有的商店已经亮起了灯,路上来往的人群和车流匆匆忙忙得在王福面前一晃,然后就不见了。
王福看着这些,心里开始快速地搜索,老婆在这个时候能去哪里?可是想了半天,却一个都想不出来,一时间,竟一个人愣在了那里。
原来,这些年来,自己连老婆爱去哪里都不知道。想到这里,原先的那股子愧疚感又涌了上来,酸酸的味道。
那桌子菜哪里能抵得上老婆结婚这些年来一分钟的辛苦。
路灯亮了起来,楼道里传来了《新闻联播》的声音。7点。
王福想,这不行,不能老是站在这里,得出去找找,也许还能在哪里碰上。然后就骑着车沿着老婆上班的那条路开始寻找。
老婆的单位离家很远,因为班车不经过家住的这条路,所以平日里都是早早地起床去挤公车。王福一边骑着车,一边感受着老婆平日里上班的辛苦,然后就又心酸起来。要不是今天亲身体验一下,还不知道老婆上班原来是要这么辛苦的。王福想,找到老婆以后,一定要对她说这些日子你辛苦了,以后我会好好待你的。
想到这里,便不由地加快了速度。
车骑到半路的时候,王福突然想起,老婆会不会因为想儿子,去岳母家看孩子去了。这段时间,因为工作忙,孩子一直在岳母家里过。于是,找到老婆的希望一下子从心底蹦了出来。然后王福就赶紧找了一家公用电话,拨通了岳母家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儿子。
儿子一听是爸爸的声音,就大声地开始向王福汇报起今天在学校受老师表扬的事情,然后嚷着要奖励,并且示意王福星期天带他去游乐场玩。王福心里着急,等不及儿子说完便打断儿子的话,让他别捣乱,然后问他妈妈在不在。儿子在那头受了委屈,一边哭,一边说:“要是妈妈在,她一定带我去玩的。”
原来,老婆没去岳母家。
希望又破灭了。王福心里像油煎的一样。这时那头传来了岳母的声音,问发生了什么事情。王福想,自个把老丈母娘的宝贝女儿给弄丢了,而且不知道丢在哪儿。这要是让她老人家知道了,还不让自己去下火海?何况,这事情也不能告诉她。王福的岳母一直都有高血压。
王福赶紧说没事,编了个理由,打着哈哈总算把电话挂了。然后又急忙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可还是没人接。
老婆还没回家。
天已经快黑透了。街上的人还是来来往往,可就是没有老婆的身影。
王福想,老婆这会儿大概已经不会再在厂里了。于是就掉过头,往回骑。可骑了十几米却又掉了回来。厂里,是他唯一想起老婆可能在的地方。或许,她还真的在那呢。
8点钟的时候,王福终于到了厂门口。他停了车,便直直地往里冲,却被看门的老头拦住了,要他出示进厂里的证件。王福说:“我不是厂里的,我是来找人的。”老头见他没有进厂的证件,便坚持起原则来,说没证件就不能进。王福一下子火了起来,说:“要是人有事,我找你算帐。”老头毫不示弱,回了一句:“要是厂里有事,我找你算账。”
王福睁大了眼睛,瞪着老头,竟一时间找不出个话来回他,挺在了那里。
正这个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从里面走了出来。王福满心欢喜地看着,可不是老婆。
老头还是在那里坚持着原则,就是不让王福进去。王福也没办法,毕竟人家年纪大,万一要是碰着了哪里,都是事情。何况,自己来这里是找老婆的,不是来找事的。再说了,就是自己真的进去了,也不知道老婆的公办室在哪,还是白搭。
于是,王福堆起满脸的笑,央求老头进去帮自己看看老婆在不在。老头看着堆起满脸笑的王福,像是自己在这场斗争中得胜的将军一样,昂了昂头说:“这还像句话,在这等着。”然后转身,进了厂里。
王福看着他走远了,便吐了口吐沫,小声地骂道:“老不死的。”
5分钟后,老头回来了,说王福老婆所在的那个办公室已经锁了,灯也灭了,人一定是走了。王福刚想央求他去别的地方看看,那老头像早知道王福有这么一手一样,说完话转身就走了,头也不回。任凭王福在身后大声地喊:“嗨,嗨……”
厂里没人,又进不去。王福想,那老婆还能去哪里呢?
街上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天已经黑透。
王福推着自己那辆老坦克,准备往回走。突然间,在经过厂门口的宣传栏时,他扫见了张贴在宣传栏里的大告示。上面写的几个字,在灯光下还若隐若现:下岗职工名单。
王福凑上去一看,老婆的名字赫然出现在其中。
原来,老婆下岗了。
王福看着老婆的名字,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她平时给自己做饭的情景,心里的那股酸酸的感觉越来越浓。
一定要尽快找到老婆。王福想着,便骑上车,飞快地骑了起来。他知道,这时候老婆是多么需要自己的安慰。这样想着,他更加快了速度。
然后,在拐弯的时候,一不留神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半晌起不来。
好一会儿,王福挣扎着爬了起来。他先看了看车子有没有坏,心里想可不能坏,还指望着它找老婆呢。幸好,车子只是习惯性的响,还能骑。于是王福便立刻骑了上去,只是当他用左脚蹬车的时候,才感到一阵疼痛。仔细一看,裤子已经划了一个一尺长的口子,腿也见了红,血顺着伤口,正一个劲地向外渗。
王福咬着牙,拿了一块手帕胡乱地包扎了一下,然后又一瘸一拐地上了车,骑起了单脚车。
好不容易又回到了自己家的楼下,可是家里依然是漆黑一片。老婆还没回来。
腿上的血又开始透过手帕渗了出来。王福蹲了身,一边解下手帕想看看伤口要不要紧,一边心里在想,老婆究竟去了哪里?!
然后,一个人影出现在他面前。
王福赶忙抬头一看,是老婆。真的是老婆。
王福顾不上腿上的伤,一把抱住老婆,说:“你去了哪里?”
老婆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问:“你的腿怎么了。”
来往的人都看着王福,可是他却丝毫不在意。
王福在进门前,趁老婆不注意的时候,将原先留的那张纸条收了起来。因为,他不打算将自己如何着急如何去找以及因此而弄伤腿的事告诉老婆了。
因为此时,他们已经明白自己在对方心里是何等重要。
只是进门以后,老婆忘记了先换鞋的规定,而是急急忙忙地跑去拿药箱。
王福坐在椅子上,看着老婆低着头小心翼翼地为自己清洗,包扎伤口,不禁伸出手去抚摩她的背。他知道,这背上所承的担子不比自己的轻。想到这里,王福心里原先那股子酸酸的感觉终于忍不住,转换成了泪水,流了下来。
老婆抬起头,看着他,问:“你怎么了?”
王福赶紧咧了咧嘴,说:“没事,有点疼。”
包扎好伤口,已经10点了。一桌子的饭菜已经凉透。王福说:“我拿去热热。”可老婆说:“不用了,热了就没有味道了。”王福看着她,想把刚才心里想的准备好的话对老婆说出来,可是憋了半天,硬是一个字没说出来。最后还是老婆先说的话:“今天,你辛苦了。”
吃完饭以后,王福本想去将碗刷了,姚玉一把拉住他,说:“不用你刷,你的腿上有伤。”王福说没事,一定要刷。可老婆就是不让,而王福也不松手。最后,姚玉没有办法,说:“这样,今天晚上我刷,明天晚上你再刷。”王福想了一下,然后说:“今天晚上我们一起刷,以后都归我刷。”
说完,不等姚玉反应,便挣扎着起身,动手收拾碗筷。
两个人站在水龙头边,一个洗一个擦,都没有说话,只有水龙头里的水哗哗地冲下来的响声。一会儿的工夫,一桌子的碗筷就收拾好了。王福转身去拿毛巾,擦了一下手,然后便拿来给老婆。可是等他再回到水龙头边的时候,发现老婆一边用手背擦着眼睛,一边看着自己。
那脸上落下的,不知是水还是泪。
然后老婆一下子扑到自己的怀里,哭了起来。王福一边用手拍着她的背,一边说:“我都知道了。别怕,以后有我呢,我们会好起来的。”
老婆抬起头,泪眼汪汪地望着王福,然后点点头。
王福看着老婆在自己怀里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不禁想起和她谈恋爱那会儿的激情与浪漫,然后兴奋起来。老婆也很激动,于是两人相拥着进了屋里,像刚结婚那会儿……
王福看着怀里娇娇的老婆,又在心里暗暗地发了一个誓:好好干一番事业,好好对老婆。
想到这里,王福用自己的手紧紧地握住了老婆的手。这只手,已经不像刚结婚那阵子光滑细嫩,甚至还有些粗糙。不过王福知道,这就是生活,粗糙但却真实。
星期天,王福带着老婆和儿子一起去游乐场玩。路过翻滚过山车的时候,儿子嚷着要坐。姚玉有些害怕,说:“你们去玩吧,我有点怕。”儿子听到妈妈说自己害怕,在一旁一边跳,一边拍着手嚷道:“妈妈胆小,真羞。”王福没理会儿子,而是暗暗地从背后拉住姚玉的手,小声地说道:“别怕,有我呢。”
车子慢慢开动起来,然后越来越快,在轨道里一圈又一圈地翻滚起来。老婆和儿子一左一右地坐在王福身边,大声地尖叫着。只是儿子兴奋地举着双手,丝毫没有害怕的意思,而老婆却紧攥着自己的手,不时地往他怀里躲。
原来,老婆也是个孩子,有时更要人保护。
于是,王福伸出右手,紧紧地搂住老婆,然后又伸出左手,去拉住儿子。
车子在这个时候,翻到了最高的地方。一刹那间,整座城市的景色全部都显现在王福的眼前,然后又一下子不见了。
王福看着这一切,心里忽然明白:原来生活就像坐翻滚过山车,有时处在最高的地方,有时又落在了最低处。不过,这些都只是一瞬间而已,人生的绝大部分还都是处在上升或者是下降过程中。更何况,不管是坐翻滚过山车还是过日子,也不管是到了最高地还是落到了最低谷,只要能和身边的亲人一起,那就是幸福的。
想到这里,王福搂紧了身边的老婆和儿子,然后看着前方,笑了起来,在翻滚过山车里。
看到了爱情的颜色
也许是幸福来得太快,我们都遗忘了,各自心底藏着的故事,故事里面藏着的人。
我不是色盲,却看不见颜色。
爱一个人,爱到把他当做整个世界,是很可怕的事情。因为,如果一不小心他离开了,失去了,你便和世界脱离了。更可怕的是,会遗失自己。
我是已经疲倦的人,时常觉得很累。
今天,阳光很好,端了杯咖啡坐在落地窗前隔着玻璃晒太阳,初春的阳光让人觉得温暖。同事都回家吃饭,我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不吃午饭正好减肥。
我知道,我还没有颓废到对任何事情都失去兴趣,至少我还注意健康。有朋友骑车经过,摁下喇叭,我微笑点头,只是没注意车上还有另一个人。
熬了一个冬天,终于等到日落时的风也渐渐变暖。下班回家后习惯一个人出去走走。散步回来,发现手机上有条信息。
“我觉得这样认识你比较好,我知道你有男朋友,我不是想泡你。”
是的,我有男朋友,那个让我遗失自己的人,留下一句“等我”,离开了。我有点寂寞。
“你是谁?”
“我刚才很紧张,不知道你会不会回信,今天坐在××后面的那个。”
“不好意思,记不太清楚了!”
“我们见过的,我在你店里买过一台V66,我说你手比我大,你很生气。”
“什么时候?我想不起来。”
“两年前我就认识你,我还知道你的名字。我喜欢你穿那件桃红的衣裳,身材很好。”
“你在耍我!”
“不是,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班。”
“你发信息真慢,谢谢,晚安!”
“第一次。晚安。”
关掉手机,有种很莫名的感觉,分辩不太清楚。这一夜,睡得很好,没有梦。
“起床没有?”
“刚才开机,上班了。”
“吃早饭了吗?”
“没,天气真好,我喜欢太阳。”
“为什么?”
“你见过看见蝴蝶飞舞都想哭的人吗?还需不需要问我为什么?”
“都是有故事的人。”
“都是!”
“离过婚的男人很坏,你不知道吗?”
“不知道,谁说的?”
“别人说的。”
“我做事情,不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手机快没电了。”
“晚上可不可以给你打电话?”
“拜拜!”
有期待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很久没有急着下班,急着回家。
吃过晚饭坐在阳台上,喝茶,吹风,看天空一半蔚蓝,一半绯红,很宁静。
电话响了。
“喂。”
“噢。”
“在干吗?”
“等电话!”
“哦,等我吗?”
我微笑,“为什么说两年以前就认识我?”
“不相信吗?是不是以为小说里面才会有,我们见过很多次的。”
“是吗?想不起来。”
“我的车牌号是29750,下次在街上看到你就知道了,我的车不会借人的。”
“哦,朋友也不吗?”
“我没有太多朋友。”
“你是谁其实不太重要,重要的是我愿意和你说话。”
“那好,做个朋友吧,想我的时候打个电话。”
“谢谢!”
“谢什么?”
“谢谢你让我不那么寂寞。”
“我也一样,晚安!”
“晚安!”
我想,我是真的寂寞了,要不然,怎么会这么轻易就让一个人走进我的生活,这么轻易就成为我的寄托。
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是想念另一个人。
又是阴天,我害怕所有没有阳光的日子。
“我想见你。”
“在哪里?我来接你。”
“××地吧。”
“等我。”
一个很瘦,却很结实的男人,比想象中年轻。皮肤微黑,鼻子很挺,精神的短发,和一辆摩托一起出现在我面前,牌号是“29750”。
“一起吃饭。”
我没回答,直接跨上了车。
吃过饭,天已经黑了。
我的手机在响,母亲打来的,我必须赶去很远的一家医院。
“我送你。”
“可是在下雨。”
“不是很大,没关系,我有雨衣。”
“谢谢。”
雨,越下越大。雨水从裤管渗进鞋袜,腿已经麻木了。心,却很温暖。
“冷吗?”他问。
“不冷,你呢?”
“不冷,会不会无聊?我唱歌给你听。”
“雨这么大!”
“才有感觉啊……”
“我是在等待一个女孩,还是在等待沉沦苦海……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地拍……”
漆黑的夜,滂沱的雨,初识不久的男人唱着《冰雨》。
失落已久的幸福,在慢慢靠近。有一瞬间,忽然希望路很长,很长,没有尽头。
“我到了,谢谢,一个人回去没问题吗?”
“你自己小心,再见。”
“再见。”
我应该伤心,难过的,因为这里是医院。可耻的,我忍不住,一张笑脸。
幸好,姥姥有惊无险。
深夜的医院,阴冷,静寂。手机上有条信息。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你好,也不想知道。洗个热水澡,别感冒了。”
“你也一样,我……你!晚安。”
我知道,我又遇上了,只是,来得突然。
“‘我……你!’是什么意思?”第二天,他问。
“‘我喜欢你’,笨!”我望着手机屏幕傻笑。
快乐,在日升日落间,一溜而过。
两个人想要在一起,就像夏天到来一样,没有理由。
睁开眼,已经又是一季。
浪漫像烟花一样,来得快,也去得快。感觉,跟季节一样,是在不知不觉间改变的。
已经有两天没有看到他了,好不容易今天碰到一起。
“为什么不回我信息?”我问。
“工作很忙。”
“你以前也很忙!”
“不要对我要求太多!”虽然是很平淡的语调,却越发伤人。
“可是,你……我……”
“人与人之间,应该是独立的。没有谁,有资格要求对方为自己改变。”
“……”
“你可不可以,不要每天回家得那么晚!认识你,打乱了我的生活。”
我继续沉默。
“明天开始,能不能早些回家?”
“你可以不用等我。”我点头,回答。
两个人相互喜欢,其实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也许只是一个背影,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对白。
两个人相互妥协,却是种考验。我经受不住。
夏天的太阳,是更年期的女人。冷战了几天,和寂寞比起来矛盾不算什么。
周末,一大早起来,太阳就在示威。拿起电话,拨了他的号码。
“下午有空吗?”
“有,什么事?”
“今天心情好,找个地方歇凉。”
“好,什么时候?我来接你。”
“到时候给你电话。”真搞不懂,忽冷忽热的男人。
“哦。”
当你觉得不了解一个人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去了解。
躺在河边的竹林下面,偶尔有一阵凉风吹过。我们都不说话,静静地等待着下一阵风。
“一个男人,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他忽然开口,很平静地说。
“应该是:一个人,一辈子,只会爱一个人。爱,无论男女。”我有一瞬间的停顿,但很快反应过来。
“我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
“我懂,你爱你老婆,可你老婆让你受伤了。我们就像两间屋子里的人,都不愿意把门打开,却又希望屋里有人。”
“聪明的女人,其实你也一样。”
我们相视而笑。
“你说,我们合适吗?”
“不合适。”
“为什么又会在一起?”我笑着问。
“寂寞吧!我们来个约定,不管以后怎样,至少还是朋友。”
“跟我想的一样,虽然想过会有这样的结果,可还是有点难过。”
“我也一样。”他看着我微笑。
太过情绪化的人,个性与感性并存。碰巧,我们是一样的人。幸好,我们是一样的人。
也许是幸福来得太快,我们都遗忘了,各自心底藏着的故事,和故事里面藏着的人。
躺在一起的两个人,却各自爱着各自心里的人。
又回到了一个人的日子,可是感觉已经不太一样了。寂寞变成了一种享受。
如果一段爱情结束之后,回想起来能让人微笑的话,应该也算一种幸福。
夏天的星空,很明朗,夜风,清凉。
坐在阳台上,漫天的星星闪得灿烂,喝了口清茶,正在回味,突然想到了什么,拿出手机发了条信息。
“忘了谢谢你件事情。知道吗?没认识你之前,我看不见颜色。谢谢!”
身边的风景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人们常说身边没有风景,其实风景往往就在你身边。
带走的钥匙
他和她邂逅在火车上,他坐在她对面,他是个画家。他一直在画她,当他把画稿送给她时,他们才知道彼此住在一个城市。两周后,她便认定了他是她一生所爱。
那年,她做了新娘,就像实现了一个梦想,感觉真好。但是,婚后的生活就像划过的火柴,擦亮之后就再没了光亮。他不拘小节,不爱干净,不擅交往,他崇尚自由,喜欢无拘无束。虽然她乖巧得像上帝的羔羊,可他仍觉得婚姻束缚了他。但是他们仍然相爱,而且他品行端正,从不拈花惹草。
她含着泪和他离了婚,但是带走了家门的钥匙。她不再管他蓬乱的头发,不再管他几点休息,不再管他到哪里去、和谁在一起,只是一如既往地去收拾房间,清理那些垃圾。他也习惯她间或的光临,也比在婚姻中更浪漫地爱她,什么烛光晚餐、远足旅游、玫瑰花床,她都不是在恋爱和婚姻中享受到的,而是在现在。除了大红的结婚证变成了墨绿的离婚证外,他们和夫妻没什么两样。
后来,他终于成为了有名的艺术家,那一尺尺堆高的画稿,变成了一打打花花绿绿的钞票,她帮他经营帮他管理帮他消费。他们就一直那样过着,直到他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弥留之际,他拉着她的手问她,为什么会一生无悔地陪着他。她告诉他,爱要比婚姻长得多,婚姻结束了,爱却没有结束,所以她才会守候他一生。
是的,爱比婚姻的长度要长,婚姻结束,爱还可以继续,爱不在于有无婚姻这个形式,而在于内容。
破碎的花瓶
他和她是大学同学,他来自偏远的农村,她来自繁华的都市。他的父亲是农民,她的父亲是经理。除了这些,没有人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虽然她家人极力反对,但他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他是定向分配的考生,毕业只能回到预定的单位。她放弃了父亲找好的单位,随他回到他所在的县城。他在局里做着小职员,她在中学教书,过着艰辛而又平静的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今天,这样的爱情不亚于好莱坞的“经典”。
那天,很冷。她拖着重感冒的身体,在学校给落课的学生补课,她给他打过电话,让他早点回家做饭。可当她又累又饿地回到家时,他不在,屋子里冷锅冷灶,没有一丝人气,她刚要起身做饭,他回来了。她问他去哪了,他说,因为她不能回来做饭,他就出去吃了。她很伤心,含着满眶的泪水走进了卧室。她走过茶几时,裙角刮落了茶几上的花瓶,花瓶掉在地上,碎了。半年后,她离开了县城,回到了繁华的都市。
这便是婚姻,坚强而又脆弱。如同漂亮的花瓶,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可以经受得住岁月的风化,但是只要轻轻一碰,掉在地上,就可能会变成无数的碎片。
滴水的窗檐
他和她属于青梅竹马,相互熟悉得连呼吸的频率都相似。时间久了,婚姻便有了一种沉闷与压抑。她知道他体贴,知道他心好,可还是感到不满。她问他:“你怎么一点情趣都没有?”他尴尬地笑笑,“怎么才算有情趣?”
后来,她想离开他。他问:“为什么?”她说:“我讨厌这种死水样的生活。”他说:“那就让老天来决定吧,如果今晚下雨,就是天意让我们在一起。”
到了晚上,她刚睡下,就听见雨滴打窗的声音。她一惊,真的下雨了?她起身走到窗前,玻璃上正淌着水,望望夜空,却是繁星满天。她爬上楼顶,天啊!他正在楼上一勺一勺地往下浇水。她心里一动,从后面轻轻地把他抱住。
婚姻是需要一点情趣的,它就犹如沙漠中的一片绿洲,让我们疲劳的眼睛感到希望和美,适当地给“左手”和“右手”一种新鲜的感觉吧。
最后的旅行
他是个搞设计的工程师,她是中学毕业班的班任老师,两人都错过了恋爱的最佳季节,后来经人介绍而相识。没有惊天动地的过程,平平淡淡地相处,自自然然地结婚。
婚后第三天,他就跑到单位加班,为了赶设计,他甚至可以彻夜拼命,连续几天几夜不回家。她忙于毕业班的管理,经常晚归。为了各自的事业,他们就像两个陀螺,在各自的轨道上高速旋转着。
送走了毕业班,清闲了的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审视自己的婚姻。她开始迷茫,不知道自己在他心里有多重,她似乎不记得他说过爱他。一天,她问他是不是爱她,他说当然爱,不然怎么会结婚,她问他怎么不说爱,他说不知道怎么说。她拿出写好的离婚协议,他愣了,说:“那我们去旅游吧,结婚的蜜月我都没陪你,我亏欠你太多。”
他们去了奇峰异石的张家界。飘雨的天气和他们阴郁的心情一样,走在盘旋的山道上,她发现他总是走在外侧。她问他为什么,他说路太滑,他怕外侧的栅栏不牢,怕她万一不小心跌倒。她的心忽然感到了温暖,回家就把那份离婚协议撕掉了。
很多时候,爱是埋在心底的,尤其是婚姻进行中的爱,平平淡淡,说不出来,但是真实存在。
晾晒的萝卜干
楼下住着一对老夫妻,男的是离休的处级干部,女的退休前是一家大医院的主任医师。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是某局里的中层干部,一个在国外读书。
入秋的一个傍晚,我看见那老夫人在翻晒萝卜。我很奇怪,像她这样的家庭,还用自己腌菜吃吗?我问她:“你家还腌咸菜吗?”那老夫人很有丰韵,笑起来一脸的幸福,她说:“你王伯就爱吃我做的萝卜咸菜,吃了一辈子都不腻,过去工作再忙,都要给他晾菜,何况现在退休了,有得是时间。”
望着翻菜的老人,忽然就想起林语堂先生的名言:爱一个人,从他肚子起。对那些走过几十载风风雨雨的婚姻来说,爱可能真的就落在碗里,落在“萝卜干”上了。
不是每份爱都是惊天动地的,实实在在、朴实无华是婚姻的一种境界。
身边的风景
和许多家庭一样,他们曾经那么热烈地相爱过,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开始变得冷漠了,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审美疲劳”吧,激情越来越少,心开始了漂移。
他开始上网,聊QQ,在虚拟中寻找新鲜的感觉。一日,他在一个网站看到一个署名“飘落的枫叶”所写的短文,写的是一个女子对婚姻对生活的失望。那优美的文字和文字间流溢的淡淡忧伤,深深打动了他。
他不明白,一个感情这样细腻、丰富的女子,她的丈夫怎会不知道珍惜?他禁不住翻阅了那女子的注册资料,却发现那注册的信箱竟是妻子的姓名全拼。他猛地释然了,妻子的名字不正是“枫”吗?自己怎么就忘了,妻子曾是大学里的文学社团主席呢,只是婚姻让她淡忘了许多爱好。
他走进厨房,双手从后面环住妻子的腰:我们吃完饭出去散步吧。妻子肩头微微一颤: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不上网了?他转过妻子的身,看着那其实很好看的脸说,我以后天天陪你散步。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人们常说身边没有风景,其实风景往往就在你身边。
温顺的丈夫
他和她都是小工人,薪水不高,但是足够生活。丈夫很普通,妻子却很漂亮,也很伶俐。
因为彼此都很有时间,他们每个月或是出去看场电影,或是去逛逛公园,间或出去吃顿晚餐。只要妻子想,丈夫就陪着。什么事都顺着妻子,只要妻子高兴,只要条件允许,从来不说半个“不”字,好像从来就没有自己的想法。
一次,他们出去吃晚饭,妻子让丈夫点菜,丈夫说,点你爱吃的吧。妻子有点生气,你就没一点自己的主见?是不是有点窝囊?丈夫楞了,叹了口气,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不能给你宽敞的住房和漂亮汽车,我只想在自己“能”的范围内,给你最好的。
世界上有卑微的男女,却没有卑微的爱情。爱她,就给她最好的。我想这也该算是婚姻的真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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