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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尔夫读书心得

伍尔夫读书心得

作  者:弗吉尼亚·伍尔夫

类  别:都市

状  态:连载中

动  作:加入书架章节目录开始阅读

最后更新:2023-12-16 16:22:48

最新章节:iv 名家名作与个性阅读

伍尔夫读书心得主要选自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三部重要散文集,即普通读者普通读者二集和自己的房间,多为伍尔夫的读书心得和感想,而且写得比较随意,不拘一格,故称为读书心得。伍尔夫读书心得主要内 伍尔夫读书心得

《伍尔夫读书心得》iv 名家名作与个性阅读

《蒙田随笔》:我知道什么?

有一天,蒙田在巴勒杜克看到一幅西西里国王勒内的自画像,便自问既然他可以用蜡笔为自己画像,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用鹅毛笔来写写自己呢?」对这个问题,我们或许马上会回答完全可以,而且再容易不过了;我们对别人不太了解,对自己实在是太熟悉了。」那就开始吧!然而,我们一动手,那支笔就从手指间掉了下来——没想到,这原来是一件难而又难、玄而又玄、简直没法做的事情!

确实,在各国文学史上,有几个人是因为写了自己而获成功的呢?大概也只有蒙田、佩普斯和卢梭那么几个人吧。当然,还有《医生的宗教》那本书,像一块色彩斑斓的玻璃,透过它既可看到天上永恒不变的日月星辰,也可看到一个人骚动不安的灵魂;还有那部大名鼎鼎的传记,像一面晶莹明亮的镜子一样映照出鲍斯威尔自己的面容,尽管他喜欢躲在别人背后窥视世界。不过,能兴之所至地讲述自己,能把自己灵魂中的不安、骚乱、乃至缺陷,不管什么都和盘托出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蒙田。

蒙田

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过去了,在蒙田的这幅自画像前却始终聚集着成群成群的人。他们凝神观望,仿佛看到了自己的面容,而且越看越有趣,越看越有名堂,最后连自己也说不清究竟看到了什么。《蒙田随笔》一版再版,这是其魅力无限的明证。眼下,在英国就有纳佛尔出版社重印的考登译本,共五卷,非常精美;在法国,科纳尔出版公司正在发行的新版《蒙田随笔》,收人了阿曼古博士用毕生精力搜集到的各种异文,弥足珍贵。

然而,更为难能可贵的,还是蒙田最初所做的。要把自己的真情实况统统说出来,要从身边的小事着手让自己暴露无遗,确非易事。蒙田自己也曾说:「据我们所知,仅有两三个古人走过这条路,后来就不见有人前往了。因为人的灵魂漫无边际、变化不定,要追随它的脚步,把握它细微而复杂的活动,揭示它内部的迂回曲折这条路非常难走,比人们想象的还要难。这件事新鲜而奇特,真想做的话,就得把那些常人喜欢的凡俗之事统统抛开。」

首先,表述就是个难题。虽然我们都时常会陷入沉思,而且还会觉得沉思很奇妙,但是,倘若有人要求我们把沉思的东西表述出来的话,我们就会发现,哪怕是随便谈谈,可谈的东西也少得可怜!思想就像幽灵,刚在床边显现,没等我们看清它的样子,它就飘出窗口,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或者说,思想像一道游移不定的光,往往在我们眼前一闪而过,随即就复归于永恒的黑暗了。我们说话时,可以用表情、语气、音调来协助我们表述,这样既弥补了语言的不足,也可使我们的言谈具有一定的个性特点;然而,我们的笔却是一种硬邦邦的工具,用它来表述,不仅表述的东西很有限,还要顺从它的许多旧习惯,遵守各种各样的所谓「规则」。此外,笔还喜欢摆架子:明明是普通人,一拿起笔就好像不可一世了;我们平时说话总是随随便便、想想说说、断断续续的,可一用笔来写,就马上变得一本正经、有条有理、冠冕堂皇了。所以说,在无数古代作家中,蒙田显得格外突出,因为他尽管拿着笔,却从不摆架子,从不装得一本正经。我们也从不怀疑,他写的就是他自己。他从不训人,从不说教,倒是一再表示他和别人没有什么两样。他所做的,就是把他自己写出来,让别人知道他的真情实况,如此而已,只是「这条路非常难走,比人们想象的还要难。」

除了自我表述的难题,还有一个大难题就是如何保持个人灵魂的独立性。我们的灵魂,或者说我们的内在生命,常常是和我们的外在生活格格不入的。假如我们有勇气问问自己的灵魂究竟在想什么,我们得到的回答肯定和人们所说的截然不同。譬如,自古以来人们就认为,有德之人到了晚年就应深居简出,夫妻厮守,这样才能得到后人的尊敬;但蒙田的灵魂却对蒙田说:一个人正因为到了晚年,就更应该出去走走,至于夫妻,本来就很少有什么爱情,到了晚年就更是徒有其表了,所以即使拆散也不妨(我觉得,这话说得倒也没错)。再譬如,人们说到政治,尤其是政治家,总认为应该使自己的国家强大,要帮助落后民族摆脱野蛮生活;但蒙田的灵魂却愤怒地说:看看西班牙人在墨西哥干了些什么!「多少城镇被夷为平地,多少民族被灭绝……世上最富饶、最美丽的地方,就因为珍珠和胡椒买卖,被搞得一团糟!这倒是真正的野蛮!」再譬如,有些农民对蒙田说,他们看见有人受了伤而且快死了,但他们害怕法院会把罪名加到他们头上,所以不得不掉头走开;对此,蒙田的灵魂说对这些人,我有什么可说呢?他们的好心肠确实会给他们带来麻烦。……法律往往是不公正的,常常颠倒黑白。」

这里,蒙田的灵魂是愤激的,对传统与法律大声斥责。然而,当他住在自己的那座塔楼里(从那座塔楼上可以俯瞰他的大片领地)对着炉火陷人沉思时,他的灵魂又是怎样的呢?这时,他的灵魂真可谓奇妙之极——不再那么大义凛然,倒是像风信鸡一样变幻无常了,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时而畏畏缩缩,时而傲慢无礼;时而端庄自守,时而耽于声色;时而唠唠叨叨,时而沉默寡言;时而勤奋,时而懒惰;时而敏捷,时而呆笨;时而虚伪,时而诚实;时而闷闷不乐,时而兴高采烈;时而聪明绝顶,时而愚昧之极;时而大方,时而小气;时而贪得无厌,时而挥霍无度」。总之,和履行公务时那位可敬的蒙田先生的灵魂截然不同,这时他的灵魂是极其复杂的,复杂得几乎难明究竟。所以,一个人要把自己灵魂弄个水落石出,非得用毕生的精力才行。这种自我探寻,也许有损个人的世俗功名,但其乐无穷,足以补偿那一点点损失。因为一个人一旦有了自我认识,也就有了独立人格;而一旦有了独立人格,也就不再浑浑噩噩、虚度年华了。换言之,他一生都会有一种适度的充实感和幸福感。我觉得,世上只有这种人才真正地在生活,至于其他人,我认为他们只是做了一辈子习俗的奴隶而已——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灵魂,全都像幻影一样似有实无。因为他们习惯于随波逐流,遇事总无主见,人云亦云;他们的灵魂早已为怠惰、萎靡之气所充塞,早已变得徒有其表,而实质上是麻木不仁、冥顽不灵的。

那么,假如我们要蒙田这位生活大师来谈谈生活的诀窍,他又会说什么呢?他不外乎会劝我们:把世间种种杂事都抛在一边,隐退到自己的居所里去,在那里读书,沉思。隐退和沉思——这便是他为我们开的药方中的两种主药。不过,蒙田并没有直接对我们这么说。这位先生眼袋下垂,神情像是在做梦似的叫人难以捉摸,时而微微一笑,时而郁郁不乐,所以要他直截了当地说出什么话来,显然是不可能的。实际上,他住在乡间,每天和他做伴的只有书籍、菜园和花木,生活过得很单调。他种的豌豆也不见得比别人的好。他最喜欢的地方却是巴黎,「甚至包括它的赘疣和污斑」,他也喜欢。至于读书,他很少一次读上一个小时,而且记忆力也不太好,只要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就把刚才读到的东西给忘了。他并不觉得从书本上得到的学问有什么可骄傲的;至于在科学上有所成就,那也算不了什么。他年轻时曾与一些才智之士交游,尽管连他父亲对这些人都很崇拜,他却不以为然。他觉得,这些人虽非平庸乏辈,意兴风发之时还不乏真知灼见,但再聪明的人,也不免有愚蠢之嫌。就说你自己吧:这一刻你还洋洋得意,下一刻只要打碎一块玻璃,你就会变得惶惶不安。任何极端的东西都很危险,最好还是走中庸之道这条老路,尽管这条路有点泥泞,不太好走。写东西也一样,任意挥洒和刻意求工都不可取,最好还是写得平平常常——当然,诗歌还是很美妙的;散文,只有充满诗意的散文,才是最好的。

蒙田说,我们表面上都希望过朴素的平民生活,于是把自己的房间粉刷一下,放上一大排书橱,就乐滋滋地自以为平民化了。可是,就在楼下的院子里,那个掘土的男人才是真正的平民:他一大早起来,正在埋葬他死去的父亲——像他这种人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他们所说的话,才是真正的生活语言。这话说得确实很有道理,老百姓的谈话让人觉得特别有味,那些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人,往往比有学问的人更富有同情心。然而,他也会反过来说,平民社会的生活真是令人厌恶!那里「愚昧无知、出尔反尔之事层出不穷。倘若要有识之士承认那些粗俗之人的价值观,并且像他们一样生活,难道这是合理的吗」?平民既愚钝又懦弱,毫无自为能力。他们既不了解事物的真相,也不懂得知识有什么好处;只有靠「教养良好的灵魂」指点,他们才能了解事物的真相,才能知道什么是真理。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教养良好的灵魂」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希望蒙田告诉我们,好让我们加以仿效。

然而——他没有。他说我只是讲述一些事情给你们听罢了,并不想指导你们。」说到底,他怎么说得清别人的灵魂呢?就是他自己的灵魂,他也没法「简单、准确、有条有理、毫不含混地用一句话说出来」恰恰相反,实际上他越是想把自己的灵魂说出来,他的灵魂就变得越隐秘而难言。所以,也许只有这样一种品质,或者说,只是这样一种原则,才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没有任何先入为主的原则。你们若要仿效的,就应该仿效那些思想极其灵活的人,如艾狄恩·德·拉·波阿狄厄

反之,「假如为了原则而被捆在一辆车上,那就变成一种没有生命的货物了」。原则只不过是一些陈规而已,而人的思想、情感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往往和那些陈规格格不入;人们设计原则,只是为了供那些胆小的人来遵循,因为他们自己的灵魂不会自由飞翔。我们则不然。我们过的是自由自在的独立生活,而且又非常珍视这种生活,所以对任何束缚人的东西都觉得反感。我们要是发表什么郑重声明、摆出一副架势去制定什么原则的话,那就等于宣布我们自己的不复存在——我们已成了为他人、而不是为自己活着的人了。诚然,对那些为公共事业而做出自我牺牲的人,我们不无尊敬和赞美之意,对他们不得不做出自我损害的事情,我们深表同情;但是,我们自己并不想追求这样的名声和荣誉,也不想为他人承担什么义务或者职责。我们所关注的,只是我们自己的灵魂,那充满情欲、变幻莫测的灵魂漩涡,它混沌、神秘而令人着迷,它纷扰不息而又神奇之极——确实,我们的灵魂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奇迹。人生之精髓,乃是动与变。不动,无异于死亡;不变,也无异于死亡。所以,凡是我们脑子里想到的东西,都应该说出来,而且不要怕一说再说,不要怕自己否定自己,不要怕说傻话,要让自己的思想自由奔放、汪洋恣肆,不必担心别人会怎么想、怎么说、怎么做。因为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当然,是正常地活着——此外的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

确实,自由是人生之精髓,但仍有限度。我们的问题是:人究竟应该求助于何种力量来获得自由呢?蒙田对任何一种个人见解和社会法律都予以嘲笑,并不断奚落人性的软弱、虚妄与可悲;既然如此,那么是不是说,我们或许只能求助于宗教了?「或许」一词是他经常使用的——他经常说「或许」或者「我认为」,就是为了避免给人以轻率或者武断的印象;有时,他用「或许」之类的词则是为了自我掩饰,因为有些观点,他觉得直接说出来似乎不太好。并不是什么话都要直捅捅地说出来的,有些话只需暗示一下就行了;文章往往是写给志同道合的人看的,而志同道合的人通常不会很多。固然,我们要千方百计地寻求上帝的指引,但对于一个过着独立生活的人来说,除了上帝的指引,还有一个无形的监督者和检察官,即「作为仲裁者的良心」。良心的谴责比什么都可怕,良心的赞许比什么都可喜,因为最了解一个人底细的,莫过于他自己的良心。「教养良好的灵魂」所能达到的崇高境界,就是向自己的良心检察官坦白一切,并绝对服从良心仲裁者的裁决,因为唯有如此,他才能「在超群独立之时,生活得井然有序,至善至美」。与此同时,他还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内心的均衡感,努力使生活保持平静——虽然生活总会变动,但只要把它维持在一定的限度内,灵魂的自由探寻和自我实验就不会受影响。最重要的是上帝的指引和良心的监督,倘若没有这两者,要过超群独立的生活是难而又难的,至少比一般生活要难得多。这是一种艺术,需要苦心经营,虽然成功的范例为数不多,却仍能给我们莫大的启迪,如古代的荷马、亚历山大大帝、伊巴米南达斯和近代的艾狄恩·德·拉·波阿狄厄。困难的是这种艺术所用的材料——人性——复杂多变而难以捉摸,所以必须始终接触人性,「要活在活人中间」。为了避免远离同类,做人就不可太孤僻,或者太高雅。随和的人总是有福的,他们可以轻松地和邻居聊聊天,谈谈高兴的事,谈谈各人的房子,也可以谈谈和别人吵架之类的事;他们还会认真而愉快地和木匠、园丁之类的人交谈。和别人交流思想、参加社交活动、建立友谊,这些事不仅重要,而且也有很大的乐趣;读书并不仅仅为了求知或者为了谋生,同时也是一种交流,只是交流范围扩大到了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国家。世上有许多奇妙的东西,如翠鸟,还有许多我们不知道的地方。或许,真有眼睛长在胸前的狗头人也说不定;或许,真有比我们发达的社会,那里的法律和习俗都要比我们高明得多。或许,我们现在活着只是一场梦,一旦梦醒,我们或许会发现自己到了另一世界,而那里的一切却是那样陌生,和我们这个世界截然不同……

尽管蒙田所说的东西不免有含糊甚至矛盾之处,但他的想法还是很明确的。他写这些随笔,只是一种尝试,只是想把一个人的灵魂显露出来。他至少在这一点上已经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了。他写作不是为了名利,既不想要同时代人为他树碑立传,也不想要后人把他的文章奉为经典,只是想把自己的灵魂显露出来。显露自己的灵魂,不管怎么说总是件好事,因为它既可以揭示灵魂的真相,还可以为自己找到乐趣。我们自己即便十分无知,但就是为了爱我们的朋友,我们也要让他们了解我们的灵魂。所以,不管我们的灵魂多么隐晦,甚至是病态的,我们仍将毫不掩饰地把它显露出来。「因为,我就是这样做了之后才真正明白,当我失去朋友时,我感到的最大慰藉就是我曾让他了解了我——也正因为这样,我现在还有话要说,还能继续和别人交往。」

有些人出门旅行,总是疑虑重重,默默无语,「为了防止风尘侵袭」,还要用衣服把自己紧紧地裹起来;途中吃饭,一定要和在家里一样;看到的景物和风土人情,只要和他们本地的稍有不同,便统统斥为不好。这种人出门,为的只是能匆匆回家。这样的旅行方式当然是大错特错的。其实,当我们出发去旅行时,毫无必要预先定好当晚在何处投宿,何时一定要返回——旅程本身就是一切。最要紧的,也是最难得的,倒是在启程前能找到一个和我们合得来的人。这个人不仅要乐意和我们同行,一路上还要能和我们谈谈各自的感想。欢乐需要有人分享,否则再大的欢乐也会变得索然无味。当然,旅途中也可能会身体不适,譬如着凉啦、感冒啦、头痛啦,等等。但为了旅行之乐,冒一点害小病的风险是值得的。「欢乐,也属人生一大得益。」凡是你自己高兴去做的事情,对你一定是有益无害的。当然,道德家和学者们不会同意这样的看法。他们不同意,那就让他们去和阴沉沉的哲学打交道吧!我们既然是凡夫俗子,就只想充分利用自己的各种感官来领受大自然的美意,只想尽可能地改变改变自己的生活。我们向往温暖的阳光,所以我们时而跪到这里,时而跑到那里。让我们尽情歌唱,尽情享受情人的亲吻吧,趁太阳还没下山!无论哪个季节,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都一样迷人!无论是红酒还是白酒,无论是几人同饮还是一人独酌,都各有乐趣!即便我们睡着了,那也是生活之乐暂停,况且睡眠中我们还会做好梦。就是一些最平常的事情——散散步、说说话、独自在果园里坐坐——也一样会使我们浮想联翩、兴致勃勃。美是无处不在的;美和善相互毗邻,紧紧相连。所以,尽情享受人生旅途之美吧!不必老想着旅行何时结束。如果死亡突然降临,最好是在我们种白菜的时候,或者在我们骑马的时候;要不然,就在一家农舍里,让陌生人悄无声息地合上我们的眼睛;千万不要让我们死在仆人的痛哭声中,死在亲人怀里,因为这会使我们更加痛苦。当然,最好的情况是,我们死的时候正好和一群风流女郎在一起,正值寻欢之际——她们可不会悲悲戚戚,更不会号啕大哭。反正,当我们死的时候,最好是「正在戏嬉、正在痛饮、正在聊天、正在演讲、正在听音乐、正在朗诵爱情诗」——好了,关于死亡谈得够多了,最要紧的是,我们还活着。

蒙田的随笔往往没有结尾,往往会在笔墨酣畅之际戛然中止。他这样做,也许就是要把人生的真面目凸显出来。面对突然降临的死亡,一个人的本性、灵魂和身边的每一件琐事,都会显得更加美妙而动人。他写到,自己无论冬夏总喜欢穿长筒袜,喝酒喜欢用玻璃杯而且总爱掺点水,习惯在午饭后去理发,从来没有戴过眼镜,说话时声音很响,骑马出去马鞭子总不离手,吃饭时偶尔会咬伤自己的舌头,坐着时两只脚也要动来动去,有时喜欢掏掏耳朵,喜欢吃有点变味的肉,喜欢用餐巾擦牙齿(感谢上帝,他的牙齿倒没出毛病!),床上一定要挂帐子,等等;此外,他还写到一件「不寻常的事」:他原先喜欢吃萝卜,后来不喜欢了,后来又喜欢了。总之,不管多么琐碎的小事,都没有从他的指缝间漏掉,而这些琐事,经他一写,不仅本身很有趣,还被赋予了一种奇异的力量,每每使我们联想到其他种种事物。此外,由于他投下了灵魂之光,本来很具体的东西,在他笔下会显得很虚玄,而本来很虚玄的东西,又会显得很具体;在他笔下,白天似乎也充满了梦幻,而真正的梦幻,又像在白天一样被看得清清楚楚。他的灵魂还很幽默,即使对于死亡也要开上一点小小的玩笑。我们来看看他灵魂的双重性和复杂性吧!有个朋友死了,他感到很悲痛,但同时又觉得,看到别人倒霉心里总有点乐滋滋的,不免有一种幸灾乐祸之感。他有时很轻信,有时又很多疑。在童年时代,他的灵魂就特别敏感:由于他父亲不给他钱,他就产生了偷窃的念头;然而,他自己曾?过一堵墙,目的却纯粹是为了讨他父亲的欢心,因为他父亲对建筑情有独钟。总之,人的灵魂由无数神经和神经交感所组成,并受它们的支配,而世上的胆小鬼们呢,由于死抱着他们那套陈旧的看法,只知道灵魂是一切事物中最神秘的,于是便认定人是世上最大的怪物和奇迹;所以,直到1580年,他们仍不知灵魂为何物,更不知灵魂是如何运作的。蒙田说我越是自我反省,就越了解自己;越了解自己,就越是发现自己有缺陷;而越是发现自己有缺陷,便越是觉得并不了解自己。」他就这样,只要手里还握着那支笔,就不断地审视着自己,正如他自己所说,「不知疲倦,不知尽头」。

不过,我们最后还有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倘若我们能使这位生活艺术大师放下笔、抬起头来话,我们是要向他本人提出来的。现在,我们已经读了他的这部奇书,读了其中所有的文章。这些文章有长有短,有时旁征博引,有时思路敏捷,有时也会自相矛盾;但不管怎么说,我们从中感受到了一个人的灵魂律动。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律动着,起初像隔了一层纱,我们的感觉并不明显,但随着岁月的流逝,那层纱变得越来越薄、越来越透明了。于是,我们便得知:他这个人一生过得很充实,也很顺利;他曾担任过公职,后来年老退休;他曾拥有一座庄园,有妻室,也有子女;他曾和国王有过交往,也曾爱过许多女人;他喜欢读古书,还时常掩卷遐想。他持之以恒地审视着日常生活琐事,最后竟奇迹般地把人类灵魂的种种难以捉摸的细微末节都勾勒了出来,而且还有意加以调整,使其显得更为和谐。他一生致力于发掘人生之美。他成功了,他感到无比幸福。他曾说:要是再让他活一次的话,他还会选择这样的生活。然而,当我们兴致勃勃地看着这幅美景、看着蒙田把自己的灵魂展示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心里不禁会问:「人生的目的,难道就是为了寻求欢乐?」要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我们仍有极大的兴趣,想探知灵魂的本性?为什么我们仍有迫切的愿望,想和他人交流思想?我们活着,是否仅有现世人生之美?我们死后又怎么样呢?或许,真有另一个世界存在,我们只有到了那里,才能最后知道我们现在活着的意义何在?这样的问题,有没有人来回答我们呢?没有。所以,只好再问问自己:「我知道什么?」

一只土罐子:读《鲁滨孙漂流记》

《鲁滨孙漂流记》是一部杰作。说它是一部杰作,就是因为:笛福在其中始终保持着他所特有的那种透视力和平衡感。也正因为这样,他在书里处处使我们感到失望,受到嘲笑。现在,就让我们大体看一下此书的主题,并把它和我们的先入之见作一比较。

我们知道,此书讲述的是一个人被抛到了一个荒岛上——他孤独地在那里生活,并经受了种种考验。荒岛、孤独、考验,就这几个词便足以使我们想象:书里写到的一定是在某个遥远得犹如天尽头的地方,那里除了日出日落什么也没有,主人公因为与世隔绝,便借此独自沉思,思考着诸如人类社会的本质和世代相传的习俗之类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在读此书之前,很可能已期待着此书一定会给我们怎样的乐趣。于是,我们就开始读了。然而,没想到我们每读一页,原先的那种期待心情就受到一次无情的打击。书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日出日落,也没有什么孤寂中的沉思。相反,我们看到的只是一只用泥土做的大罐子,换句话说,此书告诉我们的是很具体的事情:时间很具体,1651年9月1日;主人公很具体,叫鲁滨孙·克罗索,他父亲有痛风病,等等。显然,我们必须放弃原先的那种期待,因为此书后面所写到的,也几乎全是一些非常现实的事物。我们还必须尽快放弃原先那些崇高的观念:大自然在这里毫无崇高可言,她慷慨给予的,只是干旱和水灾;人也不那么崇?了,变成了一种苦苦求生的动物;甚至上帝也不再崇高,已被降职为一个小小的土地神;上帝的宝座虽然还算坚固,但也不过是一个?出海平面没多少公尺的小岛罢了。上帝、人类、自然——这是我们心目中最崇高的三大事物。然而,每当我们想在此书中寻找这三大事物的崇高信息时,每次都被一些既不崇?、也无热情可言的生活常识顶了回来。譬如,鲁滨孙是这样思考上帝的:「有时,我暗暗自问:上帝为什么要这样毁灭他自己的创造物?……不过,每当我这样想的时候,总有什么东西立刻来阻止我,不许我想下去。」上帝不存在了。于是,他想到了大自然,想到原野上「五彩缤纷的花草,还有那茂密而华美的树林」,但比这更重要的是,他想到树林里有一群鹦鹉也许可以驯养,教它们说话。他也想到了人类,但只是那些他亲手杀死的土人,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须把他们埋掉,否则「暴晒在阳光下,他们很快就会发臭」。这样,连死亡也不存在了。什么都不存在,只有那只泥土做的大罐子。这就是说,当我们读完笛福所讲述的一切之后,我们的先入之见——我们的期待——全都化为泡影了。

让我们回过头再读一下此书开头的那句话:「1632年,我出生在约克郡一个有教养的家庭里。」这样的开头,可以说是再普通、再平常不过了。如果说有什么可吸引我们的,那就是我们或许会由此而联想到市民阶层的那种小康生活。我们都相信,英国市民阶层的生活是最幸运的;贵族和贫民都很可怜,因为他们都生活在焦虑不安中;只有处于高贵与低贱之间才最为安稳;此外,市民阶层的种种优点,如节制、稳健、温和,也是我们大加赞赏的。所以,一个出生于市民阶层的人,倘若他既不幸又愚蠢地迷上了航海历险,那实在是太令人遗憾了。

笛福

我们的主人公就这样平铺直叙地讲述着,一点一点地为我们描绘出他自己的一幅令人难忘的画像——他从不忘记使我们留下深刻印象,使我们记住他的精明和谨慎,以及他对舒适和体面的重视;但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我们发现自己竟然随他一起到了海上,遇到了风暴,而且我们竟然也用他那种目光观察海上的景象。海浪、水手、天空、船只——所有这一切,都是通过他那双敏锐的、现实的、市民阶层的眼睛来观察的。没有什么东西能逃过他的目光。但任何事物都是以他那种精明谨慎、循规蹈矩和讲究实际的原则来加以理解的,并且以同样的原则向我们展示。他从不热情洋溢。面对巍巍壮观的大自然,他生来就觉得它有点讨厌;面对万能的上帝,他甚至有所怀疑。他只关心他自身的利益。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他至多关心其中的十分之一。他相信任何事物都可以得到合理解释——如果他有时间去解释的话。当读到有一群「体躯庞大的动物」在黑夜中把他的小木屋团团围住时,我们都紧张起来了,而他自己却一点也不惊慌,只是朝它们开了一枪,把它们吓跑就完了——至于它们是狮子呢,还是别的什么野兽,他根本就不想知道。我们就这样一次一次地被他惊得目瞪口呆。所以,用不了多久,那里不管什么怪事,我们全都会信以为真;而这样的怪事,倘若是由一个富有想象力、又能说会道的旅行家讲给我们听的,我们反倒会将信将疑,不会全信他的。但对于这么一个注重实际的市民阶层人物,我们却很容易相信,他所讲述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的,而且是实实在在的。譬如,他总是反反复复讲述自己到底有几只木桶,为的就是要最合理地使用储存在桶里的淡水。在这方面,我们甚至都很难发现他在细节上会出什么差错。譬如,他在船上留下一大块蜂蜡,我们都很想知道,他后来是不是忘记这件事?没有,绝对没有忘记。不但没有忘记,而且这块蜂蜡在38页上出现时还比在23页上小了许多,因为他曾用它做过好几支蜡烛。当然,他有时也会有疏忽,有些事讲得不那么可信——譬如,荒岛上的野猫真像他所说,很容易驯服?还有那些野山羊,真的会那么温顺?——但是,我们并不会计较这些,因为我们相信:只要他有时间向我们稍作解释,其中一定是有道理的,而且还是非常的有道理。

不管怎么说,一个人赤手空拳在荒岛上谋生,总不是件好玩的事情。无论你是哭,还是笑,肯定都无济于事。你必须一个人去面对一切。天上电光闪闪、雷声隆隆——这对鲁滨孙来说可不是欣赏大自然壮丽景象的时候;闪电很可能会引爆他的火药,所以他这时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设法把火药转移到某个安全的地方去。就这样,他总是坚持着,只说那些真实的、具体的情况——他是这样一个了不起的艺术家,完全知道自己该舍弃什么,该正视什么;他完全知道自己最擅长的是真实而具体地表现生活——而正是凭着这一点,他才得以把一些平凡的举动讲述得那么令人肃然起敬,把一些琐碎的事物描绘得那么美妙而动听。翻掘土地、种植庄稼、烘烤食物、建造住所——所有这些乏味的事情,被他讲述得何等庄严!短斧、大斧、剪刀、圆木——所有这些不起眼的工具,又被他描绘得何等美好!他从不停下来发议论,而是以宏大的气魄和质朴的风格,毫不间断地叙述着他的故事。他的故事已经够惊心动魄了,还需要发什么议论?正确地说来,他的做法正好和心理学家的做法相反——他并不注意情绪对心理的影响,而是强调情绪在肉体上的反映。当他说到痛苦袭来时,他只说他紧紧地握着双手,紧得简直能把任何东西挤得粉碎,「上牙齿咬住下牙齿,牢牢地咬在一起,仿佛它们再也没法分开了」。这种描述,就像心理分析记录一样,使人印象深刻。在这方面,他只凭直觉,但同样准确。他说:「解释事物、分析现象、说明道理,那是博物学家做的事,而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讲出来。」确实,仅仅是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讲出来;但是,假如你是笛福的话,你也会觉得这样做已经足够了,因为你所讲的都是事实——准确无误的事实。

就描写的真实性而言,除了那些散文大师,大概没有哪个人能和笛福相比。他只需寥寥几笔,就能写出「拂晓时灰蒙蒙的天色」,就能把黎明时起风的景象生动地描绘出来。许多人死了,他只是平平淡淡地说:「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们,只见过他们的三顶礼帽、一顶便帽和两只不成对的鞋子。」然而,在这平平淡淡的句子中却充满了孤独、凄凉之感。鲁滨孙后来不无自豪地说:「我用餐时就像一个国王,有一群仆役侍奉左右。」——所谓「仆役」,就是他的那只鹦鹉、那只狗和那两只猫。读到这里,我们不由得会想象,那荒岛上住着的好像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全人类——但随即,笛福便对我们的想象泼下了一盆冷水,他详详细细地告诉我们:那两只猫不是从船上带下来的,船上的两只猫早就死了,现在的两只猫是他驯养的野猫;又说:猫很会繁殖,很快就成了岛上一害,而狗却非常奇怪,竟然一只小狗也不生,等等。

就这样,笛福时时都把一只土罐子放在最突出的位置上,从而为我们描述了那些遥远的岛屿,描述了栖息着人类灵魂的荒凉之地。由于他坚信,他的这个罐子是实实在在地用泥土做成的,其他一切不那么实在的东西都必须以这只罐子为核心——就像用一根实实在在的绳子把虚无缥渺的宇宙连在一起;所以,当合上这本书时,我们不禁会想:倘若我们能真正领会这只土罐子的含义,那么它一定会给我们以莫大的启示,而这种启示,就像我们遥望星光灿烂的天穹、连绵起伏的群山和波涛汹涌的大海时所得到的启示一样,也能激发人心,也同样能让我们领略到人类大无畏的雄伟气魄——既然如此,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说这本书不能完全使我们满意?

随斯特恩先生作一次「感伤的旅行」

《感伤的旅行》这本书的文体很特殊,就像一种半透明体,没有那些通常会把作者和读者隔开的陈规俗套,而是尽可能地使我们贴近生活。这本书给我们的印象是,斯特恩拥有非凡的才能和高超的技艺——这无需看他的手稿也能得到证明。尽管许多小说家都相信,扫除小说创作中的陈规旧套、让小说家和读者像聊天似地直接对话是可能的,但真去进行这一尝试的人,却不是半途而废,就是把小说写得既芜杂又冗长。唯有斯特恩,他不仅坚持这一尝试,还把他的小说写得相当完美。他的文笔精确无比,读来给人的感觉是,好像他潜到了波澜起伏的人心深处,把人心中极其微细而又瞬息万变的种种情感、幻想和冲动都看得清清楚楚,然后又把那里的一切都分毫不爽地、绘声绘色地摹写了出来。而且,他还把流动不定的东西和稳固不变的东西巧妙地结合到了一起,就如潮汐退去后的沙滩,看似静态的,但那一道道像大理石花纹似的波纹,又分明显示出潮汐流动的形态。

斯特恩

诚然,斯特恩要这样做,还得有不寻常的个性。有许多作家的天才是不带个性色彩的,譬如托尔斯泰,他一旦把人物创造出来,就摆在我们面前由我们自己去判断。斯特恩则不然,他总要亲自出面,引导我们去和他笔下的人物交往。假如我们从《感伤的旅行》中把那些充分流露出斯特恩个性的部分统统抽掉的话,那么这部作品的内容就所剩无几了,或者说,马上就变得空空洞洞了。斯特恩没有给我们什么宝贵的知识,也没有大谈什么哲学。他只是告诉我们,他从伦敦出发外出旅行,而且「走得那么仓促,连英国正在和法国打仗这件事也忘记了」。一路上,他也毫不注意哪里有一幅古老的壁画、哪里有一座著名的教堂,或者哪里的农村景况很惨之类的事。是的,他确实是在法国旅行,但他真正经历的,则是他内心的旅程。若说有什么惊险的话,也不是遇到了强盗或者被困在悬崖上,而是他内心深处发生了一系列不寻常的变化。

从这样的角度来写旅行,本身就是一大创新。因为在当时,旅行家仍然是缩手缩脚的,写游记每每都落俗套,总是写大教堂如何如何宏伟啊,人站在它旁边显得多么多么渺小啊。斯特恩却毫不理会什么大教堂,在他看来,一个手提绿布口袋的乡村姑娘,或许比巴黎圣母院更值得注意;也就是说,他认为世上并没有什么永恒的价值尺度。一个少女,也许比一座大教堂更有意思;一只死驴子,也许比一个活着的哲学家更能给人以启迪。这完全是由各人自己的观点所决定的。而从斯特恩独特的观点看来,真正重要的总是些小事,而非什么大事。譬如,一个法国理发师说到假发扣子时,就比一个法国政治家发表演说时更多地显示出法国人的个性。所以,他说我觉得琐碎小事要比国家大事更能使我看出各民族的特性,至于那些各国领导人的所谓言论,就更加分文不值了,不过是些千篇一律的夸夸其谈。」

所以,一个人若想和斯特恩一样作一次「感伤的旅行」,若想看到生活的真相,大白天跑到大街上去是没有用的,而应该在黄昏时分走进那些幽深的小巷,到那里去观察一个个不被人注意的阴暗角落。他还必须掌握一套「速记符号」,以此把人们脸上转眼即逝的表情和无意间做出的种种举动都「翻译」成明明白白的语言。这种「翻译法」,斯特恩经过长期磨练,已非常精通。他说由于我习惯这样做了,所以我现在做起这件事来似乎是自动进行的。每当我走在伦敦街头,我就会一路走一路做着这种『翻译、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圈里,也一样,我有好多次只是站在一些上流人士的背后,只,听到他们说了三个字,就马上从中『翻译』出了二十段对话,然后我又把这些对话写在纸上,竟然准确无误。」

斯特恩就这样把我们的兴趣从外部世界转向了内心世界。他认为,旅行(人生就如一次旅行)是用不着看什么旅行指南的,只要问问我们自己的内心就行了——我们的内心会告诉我们,究竟是大教堂重要呢,还是死驴子和手提绿布口袋的乡村姑娘重要。真令人惊异,这种对个人内心感受的强调,这种对旅行指南之类的东西的鄙视态度,其实已颇具现代意味了。由于率先对无声的内心世界产生了兴趣,斯特恩在这方面可说是我们现代作家的先驱。换句话说,他和我们的关系,要比他的同时代大作家如理查生、菲尔丁等人和我们的关系密切得多。

不过,他和我们还是有所区别的。他虽然对人的内心生活很感兴趣,但比起那些被称为「静思派」的作家以及后来的心理小说家来,他毕竟还不那么专一,那么执着于心理。他虽然采用了一种随心所欲、迂回曲折的叙事方式,但不管怎么说,他毕竟还是讲述了一个故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按他的旅行顺序讲述的。

我们写小说固然也时常会旁涉其他事物,但若旁涉到像从加莱到莫丹这样的一段行程的话,大不了也就写上一两页;他却不然,对一路上看到的东西都要琢磨琢磨,就是对那条路也会感慨万千,大写特写。不过,他选择描写对象时虽然性之所至、不拘一格,描写本身却很逼真,尤其是写到对事物的瞬间印象时,即便是那些以写实见长的现实主义小说家,也未必能写得这样生动。他在《感伤的旅行》里不仅写出了一系列人物——如:修道士、贵妇人、卖馅饼的小军官、书店里的女孩子、穿新马裤的拉·弗洛尔,等等一还写出了一系列风物小景。尽管他的心灵飘忽不定,像蜻蜓点水似的忽上忽下,但不可否认,这只蜻蜓仍有自己的飞行路线,并非漫无目的地胡乱停落在哪朵花或者哪棵草上——它不是想给人以优美、和谐之感,就是想让人看到一种鲜明的对比。我们读这本书时,往往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一会儿冷静思考,一会儿热情满怀。往往在转眼之间,我们就从一种情绪转为另一种相反的情绪。由于毫不在乎一般叙事规则,而是轻巧灵活地自由抒写,斯特恩就像诗人一样奔放不羁。

我身穿黑袍,满身灰尘,一脸庄严地走到窗前,隔着玻璃向外望去。只见满世界穿黄、穿蓝、穿绿的人群,潮水般涌向圆形竞技场——老年人戴着没有面甲的头盔,手里拿着折断的长矛——年轻人身穿金光闪闪的盔甲,还像东方武士那样,头上插着华丽的羽毛——他们全像发了疯似的冲向竞技场,一批又一批,就像为了荣誉和爱情去参加大比武的古代骑士。

像这样的纯抒情段落,在斯特恩的书里为数不少。这样的段落虽然可以摘录下来单独欣赏,但由于斯特恩娴熟地使用了反衬法,这些段落频频出现在书中仍然显得非常和谐。其实,他那种明朗活泼的基调,还有那些出人意料的警句妙语,也都是由类似的反衬法构成的。他先是把我们引到深渊边上,让我们朝那罪恶深处看上一眼而不由得感到胆战心惊;然后,他便突然把我们引向另一边,又让我们一下子看到大片嫩绿的草地而感到心旷神怡。

如果说,我们对斯特恩的这本书有所不满的话,那是出于另外一个原因,而且其中的部分责任还应该由当时的读者来负。《项狄传》出版后,当时的读者大为震惊,纷纷指责斯特恩玩世不恭,并要求教会撤掉他的教职。不幸的是,斯特恩对此竟然认为有必要作出答复,于是他对谢尔本勋爵说:「人们以为,既然我写得出《项狄传》,我本人也就一定是和项狄一样的人……要是这本书(指他当时正在撰写的《感伤的旅行》)还不被当作一部纯正的书来读的话,那我只能求上帝宽恕这些读者了,因为他们实在太多疑了!」

既然如此,斯特恩在《感伤的旅行》中便处处想提醒读者:他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不仅不想玩世不恭,而且还非常珍视道德习俗和心灵纯朴。可是,当一个作家总想在作品中证明自己是怎样怎样的时候,我们反而会对他更加「多疑」。为了想让我们看到他具有何种品质,他总会在这方面多写一点,这反而会使他显得既俗气又虚伪。结果,我们在作品中看到的往往不是真正的幽默,而是趣味低级的逗乐;不是真正的感情流露,而是莫名其妙的伤感。所以,斯特恩在《感伤的旅行》中所做的一切,不仅是多余的——在《项狄传》里其实并不存在什么道德问题——甚至适得其反,倒使我们对他有所怀疑了。因为我们很容易想到,他此时所关心的,已不再是事物本身,而是我们对他本人可能会有什么看法。情形好像是,他被一群乞丐围住了,于是便有意识地大加施舍,因为他很想以此来表明他有多么慷慨,好让那些乞丐对他表示感激,至于对乞丐的真正的同情和怜悯,倒反而被掩盖了。所以,他在第一章结束时特意写上的那句甜滋滋的话——「我想,即便别人不会对我表示感激,读者一定是会感激我的。」——就像留在杯子底上的一层糖,只会使我们大倒胃口。确实,如果说《感伤的旅行》这本书有什么毛病的话,毛病就出在斯特恩在这本书里总想自我表白,总想要读者承认,他是有道德感的。这本书虽然不乏才气,但写法上不免单调。也许就是生怕惹出事非,斯特恩把自己对生活的种种兴趣都压制了;结果,整本书从头到尾只有一种很不自然的调子——我多么富有同情心!我的道德情操多么崇高!读着这本书,我们不禁要怀念那本《项狄传》,怀念那里对多姿多彩的生活所作的生气勃勃的描写,甚至怀念那些粗俗的俏皮话;因为在这本书里,斯特恩固有的那种机智、敏锐的风格已大受损害,为的就是要表明他的多愁善感。他把谦逊、纯朴和美德之类东西放在我们面前,而我们左看右看,看了很久很久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

不过,我们现在已不再认为斯特恩不道德,反而对他的感伤有所不满——这恰恰表明我们的看法已经变了。若用19世纪的眼光来看,斯特恩的个人行为就足以使他的所有作品黯然无光,因为他既做丈夫,又做情夫。譬如,萨克雷就曾义愤填膺地怒斥过他:「斯特恩所写的每一页都意味着下流,暗藏着堕落,所以统统应该销毁。」但现在看来,这位维多利亚小说家的严厉态度几乎和那位18世纪牧师的不忠行为一样不妥;至少,也是令人难以接受的。在维多利亚时代,人们只看到斯特恩的轻浮和不忠行为,并因此而指责他;但在今天,我们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不仅有勇气笑对坎坷的人生,而且还有卓越的才能将其表述出来。

确实,在《感伤的旅行》里有不少轻浮戏谵之处;但这种轻浮戏谑的态度毕竟还是有其哲学基础的。那就是盛行于18世纪的「享乐哲学」。当然,这种哲学到了维多利亚时代就已经很不吃香了,因为根据这种哲学,无论大事小事,只要让人觉得愉快的就是好事,所以享乐总比受苦好,哪怕是看别人享乐,也比看别人受苦更符合人性。所以,这个「厚脸皮的人」才敢大胆地说,他「几乎一辈子都在谈情说爱,不是爱上这位公主,就是爱上那位公主」;还说我希望自己能一直如此,到死为止——因为我坚信:要是我会做什么卑鄙自私的事情的话,那一定是在两次恋爱的间歇期间。」这个人还通过他笔下的一个人物高呼欢乐万岁!爱情万岁!胡闹万岁!」他虽然身为牧师,但当他看到法国民间舞蹈时却产生了一个很不虔诚的想法:他觉得自己从中看出了某种和娱乐毫不相干的崇高精神——「说得简单点,就是我从舞蹈中看出了宗教成分。」一个牧师,居然把舞蹈和宗教相提并论,胆量也真大。然而,要把自己的享乐哲学付诸行动,对他来说却依然障碍重重。这里自有原因。要是你年纪不轻、欠了一身债、有一个脾气很坏的老婆,还患有严重的肺病,那么要你坐着马车在法国乱逛,到处去寻欢作乐,当然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不过,人总是想寻求快乐的。一个人活在世上,总是想纵情自适的,如到哪里去玩玩、和女人调调情、丢几个铜板给乞丐,或者在哪里懒洋洋地晒晒太阳·』此外,人活着还总是想说说笑话的,尤其是说那种不雅的、甚至是下流的笑话。就是在平时,我们也总是抱怨别人说你别一本正经了,活得潇洒一点好不好!」人活着总是……好了,「总是」说得够多了!斯特恩可一点也不喜欢这个词。总之一句话,当我们读完他的这本书之后,尤其是当我们静心回想的时候,我们总觉得他写得那么从容,又那么逗人;他在显示人生百态时的态度是那么认真,那么一丝不苟,而他的笔调却又是那么轻松,那么不拘一格。这时,我们不得不承认:他内心一定有一种信念在支撑着他。是的,这个被萨克雷称为「胆小鬼」的人——这个无视道德、到处寻花问柳的人,这个病人膏肓时还不忘用华美的信笺写情书的人——若换个角度来说,不也是一个苦中作乐的哲学家、道德家和导师吗?实际上,多数大作家都如此,而斯特恩就是个大作家——这一点,大概没有人会怀疑。

《沃森一家》与简·奥斯汀的才华

在街谈巷议中,人们总说简·奥斯汀是个「人人怕的怪物」,拘谨、古板,而且沉默寡言。这在她的作品中也有迹可寻:她文笔辛辣,在整个文学史上也算得上是个地地道道的讽刺家。

《沃森一家》开头几章写得很粗拙,表明简·奥斯汀并非多产的天才,也不像艾米莉·勃朗特那样,只要有一道门缝,个人才华便会蜂拥而出。简·奥斯汀小心翼翼、兴致勃勃地采集一根根带着尘土的小树枝和秸草,并把它们排列得整整齐齐,然后就用这些东西搭成一张小小的桌子。在乡间,有大户人家,也有小户人家;有茶会和宴会,也有即兴的野餐;有靠着富贵的亲戚朋友过上充裕生活的人;有泥泞的小路、溅湿的双脚,也有百无聊赖的阔太太;而支撑这种生活的,就是乡间中上层人家所共有的那些信条、地位和教养。在这样的生活中,既没有重大的罪恶,也没有无畏的冒险,甚至没有什么激情;而简·奥斯汀所面对的,正是这种平凡、琐碎的生活。她从不回避什么,也不曾有忽略的地方。她耐心、准确地

叙述着那里的人怎样「一口气走到纽伯利,在那里大吃一顿,再回来参加宴会,接着又是吃夜宵,这样才总算结束了一天的劳累和欢乐」。对于乡间习俗,她不仅仅是嘴上表示赞赏——她不仅接受,而且深信不疑。虽然当她描写像艾德蒙·贝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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