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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等于爱上寂寞

爱上你等于爱上寂寞

作  者:雨微

类  别:言情

状  态: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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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5-01-21 11:04:32

最新章节:第5章 有一种幸福叫做守候

初恋的滋味就如同一杯绿茶,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在入口的苦涩之后即是甘甜的回味。关于这段纯净的爱情,我并不计较谁付出了多少,谁得到了多少我也不计较谁欺骗了谁,谁背叛了谁。 爱上你等于爱上寂寞

《爱上你等于爱上寂寞》第5章 有一种幸福叫做守候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次擦肩而过的爱情。

有一种幸福叫做守候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次擦肩而过的爱情。

上个世纪60年代,一个上海的中学生插队来到北大荒。

那年他才满17岁,还没有读懂这个世界,就被无情的命运从都市抛到这个冰天雪地的异乡。

他五光十色的生活瞬间被苍凉的荒野湮没,他曾痴痴望着南方,每晚在梦里哭泣,但醒来眼前还是天苍苍、野茫茫。寂寞与思乡让这个还没长大的孩子陷入了人生的低谷。

就在这时,一个北方女孩走进了他的视线。那个年代的北大荒,爱情这个字眼还没有流行,一个不到17岁的小伙子,一个刚刚15岁的姑娘,更不会说“我爱你”、“你爱我”的,说到底,他们连手都没敢拉过,他们就那样远远地、默默地被彼此懵懂的情愫牵系着。

爱情让他适应了荒原,除了野草,他还看到了美丽的花朵。几年的相恋后,他们准备结婚了,准备死心塌地在那里过一辈子。那些日子,他们沉浸在喜悦与兴奋中,相约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对被时代抛在一起的患难情侣,用汗与泪浇灌的爱情之花终于要绽放了。但命运弄人,就在这时,一纸文件把他们从喜悦中惊醒了——所有知青大返城,他的家庭政策被落实了,他可以回上海上大学了。他不知所措,她鼓励他回去,而自己会在北方等着他回来娶她。

分别的前一天晚上,荒原上的月亮特别圆。她说:“不知道人今后能不能圆。”他就发誓,一定会回来娶她。她幸福地笑了。他终于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从此,她最幸福的事,就是守候,漫长的守候。每天,她都要看看他临走时没有带走的换洗衣服,回忆他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大学毕业那年,她每天都兴冲冲跑到县城的火车站,直到人群散尽。那些天,车站的工作人员都知道她的事了,就劝她,别等了,因为从没见过走了后又回来的。对此她置之一笑,然后回家去等他。

春去春又回,雁去雁又归,她一直守候着,用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其实,回到了他久违的都市后,他的父母就每天劝他忘记她,忘记北大荒的生活和一切,他说他做不到,母亲就每天看着他,父亲还模仿他的笔迹,寄了一封信给北大荒的她:我不会跟你结婚的,我们分手吧。

收到信,她晴天霹雳一样的感觉,眼睛一黑,一下子靠到门上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村子里的人都来劝她,不要再等他了,趁年龄还不大,嫁了算了。但她无动于衷,她把那些人赶出家门,坐在家里守候,她相信,终有一天,他会随候鸟一同飞回来。

他终于被逼着跟父亲老战友的女儿结了婚,她的影子,在他的印象中渐渐淡了。婚后,两口子去了美国,几年后离了婚,他一个人回到上海。就在那一年,与他一起插队的同伴儿回了趟北大荒,那个同伴儿见到了憔悴不堪、一直独身的她。她对那个同伴儿说,不要找他,不要打扰他的生活,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其实这个同伴儿好几年前就调到青岛工作了,早就跟他失去了联系。可事情就这样凑巧,有一次他去上海出差,临离开前去一家商场买东西,他下班回家也碰巧路过这家商场,于是,这两个二十年没见面的老朋友巧遇了。同伴儿问他,你知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在等着你。他说谁呀,同伴提到她的名字。他差点没摔倒。他丢掉了手里的东西,发疯一般踏上了北去的列车,这个冬天,距离他和她最后一次见面已经整整十八年。

那天,当她在屋子里整理他当年留下的衣物时,房门被推开了。她抬头,刚好看到他含泪的眼睛。

十八年,十八年的风刀霜剑,能沧桑多少心灵,荒芜多少爱情,削平多少誓言呀!

十八年的苦苦守候,如果说最开始那是望穿秋水的等待,到了后来等待对于她来说已经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像一个勇士一样守候着自己的幸福。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有时,它还是深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守候—为人生的约定,为事业的梦想,为一次擦肩而过的爱情。

有一颗时刻守候的心灵,就永远会有即将到来的幸福!

别笑我傻,我是幸福的傻瓜

他轻轻地用手背拭去我的泪水,然后把我拉到阳光下。我发现他的眼睛也湿了。

刚结婚那会儿,我也拿那个老掉牙的题目考先生:“假如我和你妈一同掉进河里,你先救谁?”我知道先生是个大孝子,这问题对他而言很残酷。但反正是假设,也无妨。我只想听听一个美丽的谎言:“我当然先救你这个娇妻了!”但大出我的意料之外,他狡猾地说:“先救母亲,再跳下河与你共赴黄泉!”我仍然感动,不为他的机智,只为他的悲壮。平淡恩爱的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但我仍保持这个毛病,喜欢问一些很低级的问题。我小心眼,害怕失去他和幸福,特别是家庭收入提高之后。因为我常听朋友说,男人一旦钱包鼓了起来,很快就会忘了自己是谁。

一天晚上,我的老毛病又上来了。

起因是他开玩笑说,想做一顿“最后的晚餐”。我便顺口问道:“假如我死了,你会不会再娶?”看他迟疑着不答,我便替他抢答了:“不再娶!”爱情是自私的。这是我当时内心的真话。他也故作严肃地点点头。

第二天,我在单位上班,莫名其妙地又想起这个问题。前思后想,觉得“不许再娶”也太霸道了。如果那样,他该多孤单呀!而且平常他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没有太太,不知他该怎么生活?

刹那间,我心里很难受,便立马改变主意,想打他手机,告诉他“可以再娶”。可手机不知为何一直打不进去。他单位里的同事说,他骑摩托车出来了。打到家里,没有人接。一个早上,我都在焦急恍惚中度过。中午下班了,便急急忙忙往家里跑。

我骑车技术本来就不好,因为慌乱,差点撞上汽车。我心里一直在祈祷:小心,一定不能出车祸死在路上!我要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他,否则我真的死了,来不及告诉他这些,他的后半生该多孤苦!这么想着,不争气的泪水就涌了出来……几乎是一路流着泪赶到家里。丈夫刚好要开门进去。我疯狂地冲过去,紧紧地抱住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可以再娶!”丈夫莫名其妙,甚至有点被我吓呆了!

当我把自己一个上午的心情全告诉他后,他郑重地点点头。这种听话,让我再次涌出泪水,但不知这是什么滋味。

他轻轻地用手背拭去我的泪水,然后把我拉到阳光下。我发现他的眼睛也湿了。他心疼地说:“我的傻瓜!”阳光多美好,我怎么能孰视无睹?

上帝会安排天使来

上帝会安排天使来,但是,天使的翅膀就在你自己心里。

认识易蓉时,这个36岁的女子已经在轮椅上度过了13年。

她是18岁那年得的渐进性风湿性关节炎。最初5年,还勉强能走,只是不断地打绊子,仿佛有恶作剧者时时伸出绊脚索,使她踉跄欲跌。之后,症状越来越重,每到夜深,每个骨节都有啮咬般的痛,虫咬、蚁咬、蜂蜇般的痛,无法形容,无从逃避。她形容自己:“我被病痛煎熬,虽摇了一百次白旗,仍不被宽恕,仍不许投降。”还说,“母亲孕育了我,我孕育了死亡。”

我们要去访问她,她寄来许多照片让我们“有个心理准备”。奇怪,照片上的她完全不像病人,神定气闲,双手插于裤袋中,像度假的白领一族。她甚至还能倚墙而立——最美的一张照片,像极了奥黛丽·赫本的一张经典剧照。她倚立在月亮门旁,穿蓝印花布夹袄,蓝色长裤,手窝在裤袋中,朝向镜头,满足而苍茫地笑。到底哪一个是真实的她,坐在轮椅上的女人,还是倚门生闲情的女人?打电话过去问她,她说:”照片是五年前拍的,那时手指已经完全变形,四个指关节已经痛到断,所以所有的照片里,手都自然而然地藏着。那天能站立,是个奇迹。现在情况更糟,肘与肩都受病魔掌控,自己想抬手梳个麻花辫,也不能。“

然而她所有的照片上都梳个麻花辫,俏伶伶的独辫,衬得她的额头宽广而忧郁,眼神里有孩子气的憧憬。

不由追问:这么多年,谁替你梳的头?

母亲,丈夫,前夫,母亲,前夫现在的妻子。

每一个词都是她的路,她的泪与笑,听上去石破天惊。

易蓉新婚时丈夫不是不知道她的病,丈夫的家人坚决反对,都说这种病发展到最后是全身瘫痪,最终连呼吸也会衰竭下来,华佗扁鹊也回天乏术。比癌症还漫长磨人。就像把青蛙放进渐热起来的水里,你不知道水什么时候会致命地烫起来,你无力跳出这锅水,你甚至无法对命运说:“让水快快烫起来,让我结束这磨人的苦楚。”没有回应,没有回声。

丈夫的母亲曾声泪俱下地问儿子:你愿做第二只蛙?

但是所有有血性有浪漫意念的人,一开始都笃信自己是第二只蛙。易蓉的丈夫当年就是这样想的:两个人的绝望尚可互相宽慰,也许尚能激发出苦中作乐的灵感;一个人的绝望,如漫漫黑夜,让你如何度过?

他要做第二只青蛙,替她梳头,讲笑话给她听,让她了无遗憾地离开人世。

但是,那锅水终于滚烫起来了。终于,第二只蛙再也不说什么两只蛙的绝望比一只蛙的绝望要光明些的话了,他还给她梳头,但是她感到他手的麻木、绝望和沉重,更读出了他心里的凄苦与悲凉。

他是独子,他的父母希望早日抱上孙儿,而她的存在,阻隔了这份并不算过分的希冀。

她主动与他长谈,让他走。

两人相对垂泪。她花半年时间说服他,他花半年时间说服自己,说服自己的承诺与良心。最后他说,那么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离去后,会天天来帮你梳头。

她含泪点头。事后她说,尽管是她动员他走,但一旦成了他的决定,她连心头都冻成冰块。这许多年,她对他的依赖,比任何一名妻子对丈夫的依赖都要深。她曾经暗自发誓:只要他的身、他的手还在她身边,她愿放他的心自由。他在外面,可以喜欢任何一个他爱的女子,只要,他仍愿意温存地替她梳一次头,她可以把所有的委屈咽下。

但是,他注定是要走。这锥心的痛让她蜕了一层皮,她曾经为他不能按时来替她梳头,而吞下30片安定。在潜意识中,他们有约,他是她唯一的精神支撑,他怎么可以爽约不来?

那日,在医院里,重新回到刺眼的人间,她恸哭起来。

她忽然感觉到她发上的冰珠,凉而颤栗——是母亲的泪。白发老母告诉她真相:他没来,是因为筹备他自己的婚礼。母亲说:“所有的人都叫我瞒你,我不想你生活在虚幻中,我要你面对真相。替你梳头的人总会有的。现在,有我,将来,上帝会安排天使来……”

母亲的牛角梳拂过她的发,她的心抽搐了许久。那一刻的感觉,如醍醐灌顶——她醒了,知道自己不只为他的爱而活。

她变得通达与乐观。他打电话来,说请允许他们来看她。她笑,“欢迎,不过饭要你们自己做。”他的新妻子来了,面对她的病况,羞惭之情顿生。她觉出那女子的尴尬,宽慰她说:“你没有欠我什么,所以,不必感觉抱歉。你所能给予他的,我无力给予……”

他们与她,淡淡地交往着,不即也不离。直到易蓉的母亲因心脏病突发住院,他与易蓉的亲友跑去医院,他的新妻打电话过来,只有一句话:“易蓉,我想来帮你梳头……”

他的新妻特意梳了独辫子,露出与易蓉孪生姐妹般的宽阔额头。她带了三把牛角梳来,像一个手艺娴熟的美发师,扶易蓉坐上轮椅,替她编麻花辫,盘起,对镜在她的鬓发上插几朵野兰花……就在她扶着轮椅背与易蓉一同对镜而望时,泪水迅速模糊了易蓉的眼。

她们和解了。因为前后爱上同一个男人的心结,已经打开。

易蓉记起母亲的预言:上帝会安排天使来,但是,天使的翅膀就在你自己心里。母亲真是一个先知。

一碗幸福的白米粥

其实千变万化的粥品,都离不了白米粥做底子。而所有的幸福,不过白粥做底,锦上添花。

米是糯米,锅是沙锅,火是煤火。每天凌晨,四点二十分,男人准时点着火,锅中放水,米淘好了在水里浸泡着,待水开,放米,大火煮十分钟后,改文火慢熬。米在锅里扑突突地跳着,男人在炉火旁弯着腰,用勺子一下一下缓缓搅动……半小时后,男人一手端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一手端一碟淋了香油的咸菜丝,进卧室,喊女人起床。女人翻个身,嘟囔一句什么,又睡过去。男人听着女人香甜的鼾声,不忍再叫。坐在床前,看看表,再看看女人,再看看表。女人却突然从床上弹起来,看表,慌忙穿衣起床,嘴里不住地埋怨,“要迟到了,你怎么不叫醒我?”他把白粥和咸菜递过去,“不着急,还有时间,先把粥喝了。”

粥是白粥,不加莲子不加红枣不加桂圆,这样的粥,女人喝了五年。男人和女人结婚的时候,家里没钱摆喜酒,两个人只是把铺盖放在一起,便成了一个家。新婚之夜,男人端过来一碗白粥,白莹莹的米粥,在灯下泛着亮晶晶的光。男人说,你胃不好,多喝白粥,养胃。女人便喝了,清香淡雅的粥,温暖熨帖的不仅是胃,还有心。

他们在同一个厂里上班,女人常年的早班,男人常年的夜班。男人凌晨四点下班,女人早上五点半上班。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过短短一个多小时。男人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点火,添锅。男人只会熬白粥,他们的经济状况也只允许他煮一碗白粥。

就是这一碗白粥,居然也把女人滋养得面色红润,娇美如花。

后来,厂子效益不好,男人下了岗,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男人拿出微薄的积蓄,女人卖掉了母亲留给她的金戒指,凑了钱,开了一家杂货店。一只碗,一把拖把,一个水壶,利润不过几毛钱,男人却做得很用心。女人下班了,也来帮着打理店铺。没人的时候,男人和女人坐在一片锅碗瓢盆中间,幸福地憧憬。男人说:“等有钱了,咱把连锁店开得哪儿都是。”女人说:“那时候,我就不上班了,天天在家变着花样给你做好吃的。”男人说:“哪儿还用你做啊,想吃什么,咱直接上饭店去吃。”女人撒娇:“不,我就想吃你煮的白粥……”

男人便揽了女人的肩,眼睛热热的。男人仍然每天早上四点二十准时起床,点火熬粥。一边熬,一边盘算着店里缺的货。有时候会分神,粥便糊了锅底;有时候太困打个盹,粥便溢了锅。有一天早上女人起了床,炉子上的粥正咕嘟嘟翻着浪花,男人的头伏在膝上,睡得正香。女人轻轻抱住男人的头,心,牵牵扯扯地疼。

那以后,女人坚决拒绝男人给她熬粥。她的男人,实在是太累了。

男人的生意越来越顺,到了第七个年头,他的连锁超市果然开得到处都是。

女人辞了工作,做了专职太太。他们买了错层的大房子,厨房装修得漂亮别致,缺少的,只是烟火的味道。因为,男人回家吃饭的时候越来越少。他总是忙,应酬繁多,有时候一个晚上要赶三四个饭局。开始的时候,女人也埋怨,可是男人说:“还不都是为了这个家?还不是想让你生活得更好一些?”后来女人也累了,渐渐的,也就习以为常。

女人很久都没有再喝过白粥。

一天,男人突然被通知去参加一个朋友的葬礼。他纳闷:怎么前几天还好好的,今天人就没了?在殡仪馆里,他看到朋友的遗孀,那个优雅漂亮的女人,一夜之间憔悴衰老。她哭得死去活来,嘴里絮絮叨叨地说:“以后谁送我上班接我下班?谁给我系鞋带紧围巾?……”

他窒息。不由得就想到了她,想到那些为她熬白粥的早晨,想到每天她接过那一碗白粥时眼里的幸福和满足。

男人几乎是一路飞奔地往家赶,打开门,却看见女人蜷缩在沙发上,人睡着了,电视还开着,家庭影院也开着,茶几上扔满了各种时尚杂志……男人跪在沙发前,手轻轻地拂过女人的头发。女人面色黯淡,细细的皱纹里写满了深深的落寞。

他拿了毛毯去给女人盖,女人却突然醒了。看见他,女人揉了揉眼睛,确定是他后脸上泛起可爱的红晕。女人慌忙起身:“你还没吃饭吧,我去做。”男人从背后拥住她:“不,我去做,煮白粥。”女人半天没有说话,温热的泪,一滴一滴,落在男人的手上。

那天,男人一边煮着粥一边想:其实千变万化的粥品,都离不了白米粥做底子。而所有的幸福,不过白粥做底,锦上添花。

温柔的灯火

幸福其实就是一帘温柔的灯火,就是有一个等着自己深夜归家的爱人……

赶完报告已近子夜,想到霞霞又在等我归家,一丝歉意涌上心头。拎起外套我疾步往家赶,临近小屋忍不住抬头看五楼的那扇窗口。家是什么?家就是窗下那一帘温柔的灯火。可是此时映入我眼中的却是一片黑暗,这才记起,霞霞前两日已回故乡,漫过心头的温馨倏地远去,整个人头重脚轻起来。

平常的日子总不觉得,其实幸福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有学会去珍惜。我们都是“蜜蜂一族”,每天朝九晚五,生活紧张有序。早上起来霞霞做早餐,我去集市买菜,回来一边看新闻一边品早点,洗罢碗筷淘好米再往公司赶。中午我回家时霞霞已上班,吃完午餐看一会报纸又得上班。晚上两口子总算碰到一起。这时,沏一壶香茗,听两曲音乐,看一盘光盘,吃一些零食,让身心自由舒展,真是很惬意的事。有时,我们也会你一言我一语地没事找碴,展开一场舌战。先是竖眉,继而嗔目,接着扔物,现场混乱如失控的球场,最后一肚子怨气往床上一躺,背对着背互不相让互不搭理。到了第二天又是和风细雨,生活的方舟就这样往前划行。

有一天,我们一起看电影《我的父亲母亲》,霞霞幽幽地说想回老家小住些日子,我说:“也好,让我耳根清静一下。”口里这样说着,心里却弥漫着忧伤。请假条批下来时,我一下傻了。去车站的路上,“一个人路上小心,不要哭鼻子。”我像个婆姨一样喋喋不休。火车开动的那一瞬,我躲在站台廊柱后边,泪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我记起有一回外出,只是短短的三天,回到家正是夜幕时分。我手捧着鲜花,抬头看见自家窗口,亮着一帘温柔的灯火,赶紧蹬蹬地跑上去。霞霞一看到我,猛地扑进我的怀里,泪珠刷地流了下来。爱一个人原是这般幸福,有家的感觉真好!

而现在,我如鲁滨逊置于荒岛,闷在小屋里,只有孤灯作伴,连空气都似凝固。电视左拧右旋,没有好看的节目;谁家的窗口又飘来诱人的菜香。我对霞霞的思念霎那间像藤蔓一样疯长,想拨个电话过去,电话卡里却已经没了钱。

很后悔相守的那些日子没有带给霞霞更多的欢乐。自己整天只知道从早到晚地工作,顾虑落伍掉队,不满人情世故,跟她在一起时不是说东道西,就是长吁短叹……

我深刻地自我检讨,这才发现,幸福其实就是一帘温柔的灯火,就是有一个等着自己深夜归家的爱人……

种在心里的爱情

美丽的爱情不仅是写在纸上的……

有一个爱情故事,它种在我心里。那年,我在教育局当文书,两位局长带我一道,上门找一位女教师谈心。这位教师在山区扎根教书多年,数次被评为市级优秀教师,是学校的骨干力量,最近却突然要求调回大城市,去一家企业当工人。

她客气地招呼我们坐下,我打量着她,外表不算漂亮,举止中却透出坚毅的气质。领导耐心地做她的思想工作,方方面面都谈到了,动员她以工作为重,继续留下来执教。

她眼含泪水,讲出了要求调回城里的理由。她的父亲曾是西康省政府的高级职员,思想比较进步,暗中为地下党做过不少事。可是,在解放后的肃反运动中,没有甄别清楚,她的父亲被镇压了。母亲作为反革命家属,天天扫大街,实在没有办法,将年幼的六个孩子送了人。一个秋日的下午,母亲遇到了父亲生前的一位朋友,当年他是追求进步的热血青年,和他们家有过交往。他没有回避这位反属,而是站在一棵大黄桷树下,听这个女人讲起一家人的遭遇。

黄桷树的落叶和发芽是不随季节的。据说,什么季节种,就什么季节发芽。此时,虽是秋天,那棵大大的黄桷树却满是黄绿的嫩芽,阳光从缝隙中漏下斑驳的影子,照着他满脸的惊讶和温情。他那时还没有结婚,比她母亲小六岁。那个下午以后,他就和家里已订婚的女朋友断了,娶了她的母亲。这可是和反革命家属的结合,在那个年代里意味着种种灾难的降临,他的家人在反对无效的情况下,全部和他断绝了关系,兄弟姐妹不相往来。

因为和反革命家属的结合,他从中学教师变为工人,工资也降了两级。可是,他没有退缩,和她—起,悉心经营自己的家庭。他以山一样的坚实和大海般的胸怀,做这个家的家长。他拿出仅有的积蓄,八方打听奔走,找回已成为别人家养子的六个孩子,以慈父的情怀,培养孩子们成长。他那辈人本是传宗接代思想浓厚的,女人后来怀了他的孩子,出于经济上的考虑,他却没有让孩子生下来,也坚决不让孩子们改姓。他用心去爱这位女人,女人变得年轻了,绽放出属于他的芬芳,似一杯淡雅的茉莉花茶,让他越品越有味道。手裁的布衣,她穿出来也有很好的腰身,无论生活多么艰难,全家吃苞谷糊,女人都会为他烙上一张葱花饼。

无视社会上的歧视,关起门来,他们是快乐的一家。六个孩子终于长大了,参加了工作,三个大学毕业。改革开放以后,他又四处奔走,为孩子们的生父平了反,让孩子们改变了反革命的家庭成分。孩子们说,他们有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妈妈。

岁月在不经意中溜走了,女人有了白发,女人最终走在他的前面。

他孤独地生活在城里。

女教师说,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好的男人吗?她要求调回大城市,陪伴他,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听到这里,现场了无声息,谁也无法开口。

年轻而不谙世事的我,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的母亲,一定很漂亮?

女教师笑了:谈不上漂亮,只是比较温柔。我的继父倒是十分英俊的。

女教师姓曹,他的继父姓什么,我至今不知道。后来,她调走了。再后来,有人看见她在巫山旅游,挽着年迈的老父,幸福地在长江边合影。

这是我爱你的最好距离

全世界都知道她是爱他的,可他为什么不知道?

她是在大四那年被剧组挑去演白天鹅的,在那里,她见到了他。

他扮演的是王子。在她眼里,他是一个成熟俊朗的王子,且有着男人可贵的幽默与豁达。他耐心指导她怎样把天鹅跳得更动人,又教她怎样和剧组的同行们和谐相处,在他的调教下,她渐渐变成了一只真正的白天鹅,美丽的白天鹅。

戏里,白天鹅是爱王子的,她也是。

后来不长的日子里,她是真的爱上了王子。舞台那样小,从左至右总共不过三十来米,哪里容得下他同她自由地舞蹈?她是那样渴望,有一天,可以和王子,将那段流芳百世的舞一直跳到生活里,让他同她,牵手白头。可王子对她的爱,只在舞台。

每一次成功的演出,同行们都会有个小聚会,浅斟小酌,却是欢乐满满,王子和天鹅自然是被祝贺的主角。她满眼流光溢彩,有些羞涩却又很勇敢地看他,他却从不与她的目光对接。

全世界都知道她是爱他的,可他为什么不知道?

要回学校参加毕业考试了,她不知道未来是否还有看见他的机会,约了他,不顾他劝,故意喝了烈酒,借酒生胆,说了许多“疯话”,他隐忍着,叫她小妹。她听到他那般叫她,眼泪便洒了一地,他忽然很坚定地说:“小妹,我送你回家吧,你醉了!”

夏天,她再次接到他剧组的邀请,这一次,是长期的,要签合约。心里,她自然是高兴的,却又苦恼不已。

再同他合作,她总是没有自信,没了自信,舞步就有些走样。她常常在化妆间偷偷哭泣,总是有人告诉他的,他沉默良久。终于在一次演出后,他递给她一张纸条,那上面是一段长长的地址。他说:“今晚7点,你准时到我家来。”

按捺住心头的惊喜,她按图索骥,找到的是一家四合院,靠左手间有扇门是虚掩着的,似乎特意为她而留。她轻轻推开,他正着一身王子服,掂着双脚在地毯上吃力地旋转着,他脚下的地毯,早已被磨得只剩下最底的一层里子了。在屋子的正中间,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坐在椅子上,那眸子里,满眼的爱与柔情,正专注地看着王子,一步一步,独舞。

整个屋子,布置得像间画廊,四壁,贴满了王子与天鹅的舞台剧照,所有的天鹅,都是同一个女人,椅子上的那个女人。

那椅子,是轮椅。

她终于明白,三十米的舞台,从左至右,是他爱她的最好距离。

真爱无私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她,陪在他的身边,而是只要远远地看着他幸福,就已经足够了……

如果你没有看过这个故事,你一定深信爱情是自私的。但当你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敢保证,你一定会改变你的看法。因为真正的爱情是一种伟大,无私,不求回报的付出……

在一个初夏的夜晚,两个青年男女在公园邂逅,他们相互吸引的眼神,使他们不得不相信有一见钟情。于是,他们恋爱了。但起初女孩并不愿意,因为她清楚地知道,她的病强逼她不能去爱任何人,也不能被任何人爱。可是在男孩真诚的眼神和强大的攻势下,她妥协了。

但她并没有对男孩隐瞒她的病情。因为她太爱男孩了,她不想骗他。她对男孩的爱是真诚的,无私的。男孩对她也是如此,他承诺一生一世照顾她。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因为她知道,她的生命不会有那么长。

在男孩细心的照料下,她的病情虽然没有好转,但她的心情却变得越来越好。她很满足现状,因为在她有限的生命里能找到一个这样爱她的人,可见她的生命并不孤单,也不枉她来到人世间走一遭。

但是她更害怕自己不会活得太久,因为她实在舍不得留下男孩一个人在人世间受苦。她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毕竟她的病不允许她,也不给她太多的时间。她实在离死神太近了,一次又一次地与死神博斗,使她筋疲力尽。但在男孩贴心的支持下,她一次又一次地从死神手中逃脱。她庆幸,她欢呼,但她也知道,这一切之所以能撑过来,都是因为男孩在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给她生存下去的希望。

白血病——这一个不能治愈的顽疾,一旦患上之后,如果还想拥有太多的时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她只能靠每天无休止的化疗来维持她的生命。在病魔的摧残下,她并没有被击败,而是越发坚强,因为有男孩存在。无论她在这个世界还能停留多久,她都将是快乐的,幸福的,因为她找到了她一生的挚爱。

可是她又害怕万一她离开了这个世界,男孩会怎么样?于是在他们相依相伴走过了短暂的一年之后,今天他们又来到了两人最初相识的地方。因为化疗的原因,女孩已经很少到处走动。男孩劝她多休息,但在她的极力要求下,她还是由男孩搀扶着来到公园。只因她清楚地知道,她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有一件事再不做就没有机会了。

他们手拉着手坐在那片他们曾经坐过的草地上,放眼望去,公园的景物似乎没有什么改变。也许是被他们真诚的爱情所感动吧!这里是他们相知、相惜、相爱的见证。女孩望了望星空,示意男孩坐下。男孩坐下后,女孩小鸟依人般地坐在他的怀里,问道:“还记得这里吗?”“当然记得,就在这个地方,我找到了我一生的挚爱。”男孩深情地说道,“这片青草地还是那么茂盛。”男孩自语。“还记得一年前的那个晚上吗?”“印象很深刻。”“还记得一年前我问你的那个问题吗?当时你没有回答。”……男孩没有说话。女孩笑了笑,“爱上我你后悔吗?”“不后悔。”这次男孩回答得很干脆。女孩笑了,但她的表情很快又严肃起来,“雨,答应我一件事好吗?”“只要能让我继续照顾你,我什么事情都可以答应。”“你不觉得和我在一起是一种拖累吗?”女孩问男孩。“不,和你在一起,我很快乐,也很幸福。我庆幸能在这样的夜晚认识你。和你相识、相知、相伴到永远,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女孩沉默了,忽然她又说道:“雨,答应我,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一定找一个比我更爱你的女孩来走完人生。”“不,你不会有事的,那一天永远也不会到来的!”男孩情绪很激动。他嘴上虽然这样说,但他心里知道,这一天早晚都会来的。“答应我。”女孩有些生气。男孩沉默了一会儿,“到那个时候再说吧!”女孩急了,一把推开男孩,“如果你不答应,我们现在就分手。”女孩的语气显得很生硬,男孩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犹豫了很久,还是勉强答应了她。女孩笑了,就像一年前他们相识的时候笑得那般灿烂。那笑容不是体现在脸上,而是发自内心,因为她看到了她想要的结果,也只有这样,她才能了无牵挂地离开这个世界。

女孩说:“我累了,想睡一会儿。”男孩点了点头,但大约过了五分钟以后,男孩忽然感到从女孩的手中传过来一丝凉意,那凉意远远超过了深夜的寒冷。男孩顿时站起身来,歇斯底里地大叫,拼命地抖动着女孩柔弱的身体。但任凭他怎样地叫喊女孩,晃动她的身体,女孩都没有醒。因为她真的睡着了,永远的睡去了……

在又过了一年后的今天,男孩挽着一个美丽女孩来到了她的墓碑前。男孩在墓碑前迟疑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把一束康乃馨放在了女孩的墓碑前面。随后,男孩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说到:“薇,我答应你的事情我已经做到了,现在你在那边可以放心了。如果真的有来世的话,希望你不要改名字,我们来世还在这一天相遇,这样我找你也会更容易些。”

说完后,男孩抬起头,可在他即将转身离去的一瞬间,他回头望了望墓碑上的照片,那是女孩17岁时的照片。照片上的她显得很忧郁,可现在他仿佛看到照片上的她笑了,而且笑得很灿烂,就像当初他对她承诺的时候,笑得那般灿烂……

当男孩看到女孩开心的笑容,他终于明白: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她,陪在他的身边,而是只要远远地看着他幸福,就已经足够了……

守望爱情的女孩

女孩想等到的,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情有独钟和一生一世爱相随的永不相负。

女孩该算是幸运的女孩子,生长在偏远落后的地区,童年的玩伴在中学后陆续弃学,唯有她,冥冥中不知受到什么牵引,心无旁骛,念完高中,考入大学。女孩写得一手好文章,出得一手好板报,织得一手好毛衣,能吟诗作画,会唱歌跳舞,虽然不是美女,但自有诗情画意里的风情和风花雪月的气韵,是系里公认的才女。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在别人看来该是冰雪聪明、柔情如织的女子,却偏偏读不懂、等不到、守不住爱情。

今生的遗憾是从没有遭遇过真正属于自己的纯粹的爱情。大一的一次烛光晚会上,班长在一个突如其来的提问下猝不及防地说出了最喜欢的女孩子的名字,是她。但是女孩听不懂这句话,包括此后男孩以默默的举动表达的无声的关爱,她所有敏感细腻的感情被另一个男生的若即若离牵得起起落落支离破碎。

毕业前的最后一次联欢,为即将到来的分离而伤感,全班同学都喝下了以后几年要喝的酒。朦胧的醉意里,一个女生对女孩说,真不知道今后是哪个男孩子有福气找上你。女同学话音没落女孩的酒杯摔在了地上,眼睛一下湿了,是吗?是吗?不是的,没有人在意她的守望,爱过,也被爱过,却都只是没有结局的断章残篇。

无论是念书时还是工作后,对爱情,女孩没有奢求,只希望它真真实实、纯纯粹粹属于相爱的两个人。女孩只想能在落叶舞动的林中大方坦然地挽着他的胳膊,能在斜斜的小雨中有他温暖的手臂环过她的腰,在瑞雪初霁的早晨能用自己的体温来暧她冰凉的手指;而她,能在他想一醉时陪他喝酒,能在他痛楚感伤时给他一个女性所有的温情和疼爱,能在小别后纵体入怀一点一滴说出别后的相思和牵挂,能在岔路口赖在他怀中不肯移步,能在一间不大的小屋里共拥两个人的黎明和黄昏……

女孩的心愿,原本是极简单的,但却因跨越了经年的失望而变得昂贵、遥远且无力企及。于是,一颗心渐渐地沉下去,怯怯地收回到心底最深的角落轻易不给碰触。在喧嚣的俗世,静静地,以一颗敏感纤弱的心,等待前缘经过,看到那绽放的美丽。

女孩一直相信,会有一天,会有一种爱情,让她因呵护而娇憨,因疼惜而可人,因关爱而柔情满怀,因牵挂而倦行归航。为着这一份执著,在深圳这个充斥着爱情、快餐文化的现代都市,即使在苦雨敲窗的冷夜,形单影只的周末,以及合家团圆的良霄,女孩始终固守心底的盟约,从未稍离。

想等到的,不是有胜于无的过渡“爱情”,不是公式化的婚姻演绎,而是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的情有独钟和一生一世爱相随的永不相负。女孩等待着这样一个男人,等他走近自己,一往情深地对自己说,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会永远陪在她身边,照顾她一生一世。诚然,女孩相信自己应该能以聪慧做他的红颜知己;以妩媚做他的如花美眷;以贤德做他的端庄爱人,疼他,爱他,敬他,重他,相濡以沫,举案齐眉,走过漫漫人生路。

女孩等待着,等一个读得懂她的柔情的他来牵她的手,告诉她:“今生有我陪你走……”

那个陪伴我成长的傻小子

他的包容,他的纵容,使一个青春叛逆的少女,快乐地成长为一个成熟知性的女人。

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些人是值得你永远去想念的。我忘记了初恋的男友长什么样,忘记了曾经痴恋的男人叫什么,也忘记了那些狂热追求过我的男生是谁。但有一个人,是我不能忘的。他就像是一把在晴天为我遮阳,在雨天为我挡雨的伞,在他的庇护下,我幸福无比地走过了那一段酸涩的青春。

中学的时候,隔壁班有个傻小子,长得高大黝黑,浓眉大眼。记忆中的他总是会被老师叫到办公室罚站,他的脸上常常因为打架而鼻青脸肿,血迹斑斑。这个老师心目中的问题少年,在我少女时代,却把我如珠似宝地捧着。

老师让我们互批考卷,他想尽一切方法弄到我的考卷,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批上满分。有男生欺负我,喜欢我,只要被他知道,准会挨揍。最让我意外的是,有一次他神神秘秘地跟着我,当我走到僻静处,他看看四下无人,立刻追上来,对着我憨憨地笑,脸红得像个蕃茄。我正要开口骂他神经,一支鲜红的玫瑰出现在我眼前。那个年代没有花店,这个傻小子,不知在哪里搞到一颗种子,种在自家院子里,好不容易开了这一朵花,就摘了来送我。没想到这个粗线条的男生竟做了一件这么浪漫的事,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收到花,那年我13岁。现在想起他那时憨憨的笑容,害羞的表情,还觉得有点忍俊不止。

高中,我们不在同一个学校,通讯也不发达。但只要我有需要,捎信给他,他就会十万火急地赶来。那时的我,肆意挥霍着他对我的言听计从。我的中学时代,因为有他的呵护,让我有一种公主般的虚荣。直到我17岁生日,我有了第一个男朋友。他听说后匆匆赶到我们学校,我把他们两个人叫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我向他介绍了我的男朋友,然后告诉他一直只是把他当成是最好的朋友。他沉默了半晌,转过头,面色凝重,语调低沉,用带点威胁的口吻对那个男孩说:“你要好好对她,知道吗?不要让我知道你对她不好。”说完,对着我微微一笑说:“我走了。”我的眼泪早已在眼眶里蔓延,但我还是强忍住点了点头。当快要走出我的视线的时候,他突然又回过头来:“我们还是好朋友。”然后,又给了我一个让人心碎的微笑,使我再也不能控制决堤一般的泪水。本以为会有一场充满硝烟的战争,却在他的微笑中轻易化解。后来才知道,在回去的时候,这个高大魁梧的18岁少年,竟是眼泪狂流了一路。这个傻小子。

17岁的这段初恋,没能维持多久。在我最徬徨失措的那一段日子里,还是这傻小子陪我渡过的。他会逃学陪我到处去找失踪了的男朋友。找到后,他一个人坐在外面台阶抽烟,等我和男朋友谈完出来,又护送伤心流泪的我回家。那阵子,我沉浸在自己失意的疼痛中,对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但这个傻小子从来不多说什么,对我的要求都是无条件满足。

不知从何时起,发现这个傻小子已长成一个帅气的大男孩。他一米八的个头,健硕的体型,天然卷的头发,黝黑发亮的肤色,桀傲不逊的气质,绝对称得上是黑马王子。他身边的莺莺燕燕走马灯似的换,而我的身边也多了些蜂蜂蝶蝶。我们站在各自的岸上,关注着对方世界里的花开花谢。我们的距离可以很近,近到触手可及,但是那条叫做朋友的河谁都不会去渡过。最后一次见到他是在四年前,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昨夜梦回,惊见自己正向他哭诉这几年的委屈。也许,在我心灵深处,还是把他当成以前那个凡事都会替我出头的傻小子。

感谢那么多年来由于他的宽容,他的包容,他的纵容,使一个青春叛逆的少女,快乐地成长为一个成熟知性的女人。

我该拿什么来爱你

原来,自己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笑容,也不是不再悲痛,而是一个爱她的男人。

每年秋季到来的时候,斐总是会莫名地悲痛,这种痛来自心里,一种无法让她去掩盖去遮挡的痛。一开始,她以为是心绞痛,心里难受得要命,可医生无法诊断。慢慢地,她好像是习惯了这种痛一样,习惯了这种让她说不上来原因的悲痛。凄凉的,好像秋天的落叶一般,悲悲的,像极了秋天的风。

这种痛在她18岁的时候就开始伴随着她。慢慢,就像她的呼吸一样嵌进了她的生命,好像这种痛如果不来的话,就不像是过秋天一样。直到28岁的时候,一切改变了……

改变是因为她遇到了一个可以让她忘却悲痛的女孩。那是一个爽朗的、阳光的活泼女孩,她的一笑,足以感染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斐被她深深地感染了,被她深深地迷住了,她多想像她一样开心啊!可是她不能,她做不到,最起码在秋天的时候是做不到。

慢慢的,和这个女孩熟悉了,斐越来越依恋于她了,依恋有她的秋天,这种依恋要强于她对自己丈夫的依恋。每天清晨,她已不再想看到自己丈夫那张没有洗的脸了,而最想见到的是那张永远充满了灿烂笑容的笑脸。

也许有些东西,越是得不到就越是觉得好。

斐的丈夫,一个30岁的男性,生意场上的年轻精英,别人眼里的标准情人模样,高高的个子。常年坚持的锻炼让他有一副标准的身材,深邃的眼神让他总是那样的迷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在生意场上,他总是扮演着赢家的角色,许多人都认为他是天生做生意的料。可没有人会想到,就这样一个优秀的男人,对家里的事情,却是完全的没有了主意。他一直所苦恼的,是他好像永远也不能解开他妻子莫名悲痛的来由,永远不能为他妻子分担痛苦。

终于,斐如愿以偿了,她得到了那个女孩,她终于可以天天见到那张笑脸了。为此,她所付出的是对自己丈夫的不忠和世间的骂名。但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为了能让自己秋天的时候不再悲痛,为了自己也能够多笑一些,她都无所谓了,她放弃了一切。这样,不是很好吗?

他始终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自己的妻子会为了一个女孩而离开自己。一个一起生活了五年的女人,难道会一直就是同性恋?他不能理解,他决定一定要找到她,要当面告诉她,亲爱的,其实我一直都想治好你那莫名的悲痛的。

两个秋天过去了,斐一直没有再痛,这多少让她有了一点失落感。也许是这种痛跟随自己时间太长的缘故吧,她竟然已经习惯了。这时她才发现,原来,自己不能没有这种痛,就像鱼需要水一样,虽然海水很咸很苦,但是,鱼仍然需要。

她决定回去,离开这个女孩,两年的秋天让她明白了些事情。原来,自己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笑容,也不是不再悲痛,而是一个爱她的男人。

他很惊讶她为什么会突然回来。两年了,他一切都没有了,只为了找她,他放弃了一切,唯一没有变的,是他们以前所居住的房子,他害怕她突然回来的时候找不到他,他不想错过她。今天,她终于回来了,又像以前一样地站在了他的面前。

晚上,两人静静地躺在床上。他说:“亲爱的,到底我该如何爱才能让你不再心痛?”她说:“亲爱的,只要你如从前一样爱我,就够了。”

趟过爱之河

五年的时间是痛苦而漫长的,而他俩终于一起走了过来。就像那一次他背她过河一样,虽然有几次跌入河里的危险,但是他俩最终还是挺了过来。

那时候,她已是一家省级电视台娱乐节目的主持人了。她的身材修长,尤其是在她微笑的时候,那一副皎美的面容,显得愈加妩媚动人。

每天,她都会收到一些来自天南海北的,向她表白爱慕的“情书”。但是,当接过那一摞摞来信的时候,她极少打开。同事们当然清楚,依照她现在的条件来做选择,除非是一位事业和形象都非常优秀的男士,才能够与其相称。

有一次,她随节目摄制组一起赴云南拍摄一档生活趣味节目。当他们在一些景区抓拍一些年轻恋人的镜头时,发现了一条奇怪的河。

那条河有十几米宽,河水清澈,深不过膝,而水流湍急。河上没有桥,只有二十余根碗口粗细的石桩一字排开,立在河面上。湍急的水流撞在石桩上,激起一个个水花,然后打着旋儿往四周扩散开来。

他们就问当地的那位导游:“河上为什么没有桥呢?”

那名导游便笑了,指着那些石桩解释道:“那就是桥呀!这条河叫爱河,好多当地的年轻人为了证明对爱情的忠贞,他们在结婚之前,都要背着自己心爱的姑娘从那些石桩上走一趟。”

导游的话,一下子就勾起了她的兴趣。她即兴发挥,提议在自己的节目里穿插上一个“背爱过河”的小节目。而且,她还要亲自扮演一遭“新娘”。

编导对她的提议非常感兴趣,但是由谁来做“新郎”呢?尽管摄制组此行大都是男士,但是当他们想到,要背着她从那些石桩上走过,大都失去了信心。倘若不慎失足跌入河里,虽说河水很浅,但是灌成一只落汤鸡,也足以令人颜面大失了。

此刻,刚进摄制组不久的他走了出来,他身材瘦削,在摄制组里是负责道具工作的。那些同事都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他,尔后,用开玩笑的语气说:“你这体格行吗?不怕跌入河里,来个‘鸳鸯浴’?”

他憨厚地笑了笑,说:“试一试呗!”

当然,为了避免尴尬镜头的出现,他决定先背一位男同事尝试一下。于是,一位身体较为瘦小的男同事跃上他的背。

他背着那位男同事小心翼翼地踏上石桩,然后吃力而笨拙地向前迈去。他费了吃奶气力才走过七八个石桩,几乎到了河中央。站在岸上的那些同事们都屏声静气,替他俩捏一把汗,也包括她。

就在他准备再迈出一步的时候,他的身子竟一时失去了重心,一个趔趄,“扑通——”,他俩都跌入河水里,顿时变成了落汤鸡。当他俩拉着手,浑身湿淋淋地往岸上走时,刚才的紧张顿时变成了一阵阵笑声。她瞅着他俩的狼狈样儿,也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俩重新换了衣服。

此时,编导对于这个颇有些难度的节目,有放弃的意思。他却走到她身边,执拗地问:“你敢不敢试一次?”

她抿着嘴,思忖了一会儿,果断地说:“行,大不了像你俩刚才一样,灌个落汤鸡——”

他俯身背起了她,像刚才一样踏上了石桩。只是这次,他的动作比先前娴熟了许多。此刻,摄像机的镜头也不失时机地对准了他俩。每迈出一步,他都小心翼翼的,并竭力地控制着身体的平衡。当他背着她走到河中央的时候,他的气力又有些不支了。连续两个趔趄,都险些使他俩跌入水中。但经过努力,他还是控制住了身体的重心。

同事们在岸上紧张地盯着他俩,摄像机也在紧张地忙碌着。“六个、五个、四个……”他们在心里默念着。

当他背着她安全抵达对岸时,同事们一个个都欢呼雀跃起来。他仿佛忘记了疲惫,兴奋地背着她原地转了好几个圈,以示庆贺。当他放下她的时候,他竟发现她的眸子里溢出了晶莹的泪水。

从云南返回之后,他俩恋爱了,而且还是她主动向他表白的。这个结果,令那些同事们一个个都大跌眼镜。

一年之后,他俩在一阵阵羡慕和祝福声中,步入了婚姻的礼堂。然而,在他俩婚后的第二年,一件意外的事情,将他俩幸福的憧憬全部击碎了。

那一段时间,她感觉自己的左乳经常有刺痛感,开始她并没有太在意,可后来,竟出现了肿块。经他再三催促,她才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把他俩都惊呆了。她的乳房里面有癌肿,应该立即手术。之后,她的左乳被切除了。

手术之后,医生告诉他们,只要她能熬过五年癌症不复发,她就进入了稳定期,并能最终治愈。她用惊人的毅力接受了六个月的高强度化疗,然后又进行了顺势疗法和素食疗法。每天,他都陪在她的身边,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鼓励着她。

五年的时间是痛苦而漫长的,而他俩终于一起走了过来。就像那一次他背她过河一样,虽然有几次跌入河里的危险,但是他俩最终还是挺了过来。

当医生把癌细胞已彻底消除的诊断书递到他俩面前时,他和她竟抱头失声痛哭起来。在场的医务人员也都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一位医生感慨地说:“工作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见过像她一样坚强的病人——”

她却异常动情地说:“这一切都是他给我的。”

在他俩结婚七周年的纪念日来临之时,他俩再一次来到云南的那一条牵定他俩情缘的爱河边。她提出要他再背她过一次河,他却沉默了。因为他担心倘若不慎落水,会使她的身子着凉。可是她却执意要他背。

他终究拗不过她,只有小心翼翼地背起她。当他俩安全抵达对岸时,她激动地哭了起来,“我爱的,就是一个永远有勇气背我过河的男人,哪怕一起跌入水中,我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此时,他紧紧拥着她的身子,眼睛里闪烁着泪花,“所以我要一生都背着你,走过每一条横在我们脚下的河——”

远远地望着你

我们总以为爱一个人好难,其实相爱总是太简单,一次相逢,一句贴心的话,几次眼神对视足以造就惊天动地的爱情。

他的眼睛失明了。

原先他是多么幸福啊:他是一家大型医院的主治医生,在市里小有名气,有自己的私家车,有宽敞明亮的住房,还有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

可上天好像给他开了一个玩笑,把他推向了无尽的黑暗当中。他痛苦、彷徨,想早点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每次都被细心的妻子发现。

真的,她是一个细心的女人,这种细心只有在爱一个人的时候才能细致入微地体现出来。譬如在他晚上失眠的时候,吃了几片安眠药,药瓶里还剩几片,她心中都一一有数。

他的情绪在她的温柔体贴下,有所缓和。现在,他已经愿意让她读晚报上的新闻,或者听每天的新闻联播。

他的精神状态真的恢复得很快。在她的帮助下,他开始学习盲文,他学得很刻苦,后来又学推拿。

他准备开办一家盲人推拿室,她为他办好了一切手续。他开始与社会接触,试着用自己的技术养活自己。

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内心又滋生出另外一种痛苦。

她以前天天对他嘘寒问暖,现在她只会送他到医院的马路边,然后说声“再见”。最近几天,她好像连“再见”也懒得说了。

她是不是不要他了?她是不是讨厌他这个盲人?她是不是有了新欢?

他觉得自己是够拖累她的了,他就开始跟她生闷气,不吃她烧的饭菜,质问她许多问题。

可她总是说:“你该相信我的。”她本来就是一个少言寡语的女子。

他天天满腹心事地到推拿室工作。一位坐在他店门前的修鞋匠对他说:“大夫,你这几天为什么这么不开心?”

他无言以对。

修鞋匠又说:“你天天生意这么好,钱赚了很多,还有什么不开心的。还有,你还有一位漂亮贤惠的妻子,她天天送你到马路边,然后站在那儿,看着你走进店门才走开,今天也是,你真是好福气!”

他说:“天天这样吗?”

修鞋匠说:“难道你到现在还不知道?”

他的泪流了下来。

爱的照耀

爱就是阳光。有爱的照耀,什么样的希望和奇迹,都可能诞生。

那年春天,他和妻子来到省城打工,因为两人都是文盲,又没有一技之长,在劳务市场蹲了十多天,两人带的钱快花光了,仍没有找到一份哪怕收入极低的工作。

又一个阳光灿烂的白天过去了,依然求职无门的他,心情黯然地拉着妻子走出了那家肮脏、拥挤的旅馆,因为此时他兜里只剩下五元钱了,他们连最便宜的旅馆也住不起了。

徘徊在北方春寒料峭的大街上,他和妻子的脸上挂满了忧愁,找一份工作怎么就那么难呢?

夜幕降临,寒气逼来,他不禁更加愁苦起来,到哪里谋职呢?他打量着灯火阑珊的城市,一种被拒绝的冷漠,让他几乎手足无措。这时,他矮小的妻子拉拉他的手,指了指前面一个工地旁紧紧相连的一排水泥管。他立刻明白了妻子的意思,两人牵手过去,一前一后低头钻进去,把随身携带的两个小包打开一铺,顶头一躺,就是一个两面开门的小屋了。

“给,趁热吃了。”低头俯卧的妻子,在黑暗中从贴胸的内衣兜里,掏出一个煮熟的鸡蛋递给他。

“哪里来的?”他很惊讶,因为这几天,为了省钱,他们每天的伙食都是单一的馒头咸菜,并且每天只吃两顿。

妻子微微一笑,“买的。你忘了,今天是你的生日,我兜里只有购买一个鸡蛋的钱。”

“我的生日?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记得我的生日?”他眼角一阵灼热。

“什么时候都得记着这个日子啊!难道你能忘了吗?”

“哦,忘不了,忘不了。”他恍然想起,这一天还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呢,他和她曾经精心挑选过的日子。

“可是我没给你买礼物啊,我真笨!嫁给我,让你跟着我受这么多的苦,你该后悔了吧?”他满怀羞愧地攥紧妻子的手。

“后悔什么呢?这是缘分啊。再说了,苦日子不会总跟着咱们的。”妻子平淡的语气里透着真诚和希望。

他受了妻子的感动,把鸡蛋放到妻子手里,坚定地告诉她:“对,苦日子不会总跟着咱们的,我会不惜力气挣钱,让你跟着我享福的。”

“快吃了吧,早点歇息,明天还得去找活儿。”妻子把剥了一半的鸡蛋递到他嘴边。

“还是你吃吧,我不饿。”他又推给妻子。

两个人推让了半天,最后决定一人一口把鸡蛋消灭掉。

于是,两人轮到谁吃时,谁都咬最小的一口,为此两人又争执了一番,但结果两人依然用最小的口抿那么一点点。

那一个鸡蛋,就像千金难买的美味佳肴似的,他们足足吃了一个小时,吃得两人心中溢满了幸福,让世间所有的文字在那一刻都黯然失色了。

数年后,经过流泪流汗的艰苦打拼,他和妻子终于成了那座城市有名的“垃圾王”,拥有了资产达数百万元的公司,帮助近百人找到了生活的出路。

在一次与记者的交谈中,他深情地讲述了上面这个真实的小故事,并真切地告诉记者,就是在那个晚上,那个充满爱意的鸡蛋,让他强烈地意识到,自己必须得做一个真正的男子汉,把所有的苦难都踩在脚底下,因为妻子已默默地告诉了她:只要有爱,就会有一切的。

他说得没错,爱就是阳光。有爱的照耀,什么样的希望和奇迹,都可能诞生。

一根油条的爱情

这个故事,父亲对我讲过9999次,母亲也对我讲过9999次。尽管父亲母亲讲述的“版本”有些出入。

那一年,她病了,他用板车拉着她去镇上找诊所看病。说了一箩筐的好话,掏出口袋里所有的硬币,郎中终于给她打了针,再塞给她两服黄竹纸包着的中药。

他拉着板车往回走,她依旧坐在板车上。穿过一条小街,向右拐,再穿过一条街,好香好香的气味儿飘过来,飘过来。他狠狠咽了口唾沫,迟疑几秒,止了步,回头,“你想吃油条不?”

板车上的她本来也在偷偷咽唾沫,忽儿听到他的问话,愣了愣,摇头,“不吃,不想吃。”她摁摁布包里那几个煮熟的红薯,“这有红薯呢,我要是饿了,会吃红薯的。”她清楚,他的兜里连一个碎角子都没了,哪来钱去买油条。

他静静地看着她,就像一下子,一下子看到她的心底里去了。她不好意思了,低头。该死的,那好香好香的气味儿又扑过来了,她情不自禁地又吞了吞唾沫。

将板车轻轻拉到街边,停稳,他大踏步朝街角那个炸油条的小摊走去。她的目光追着他那肩宽背阔的身影,看着他站在摊主前戳戳点点。她脸红了,羞愧地闭上眼。天啊,我们不是乞丐呀,他怎么好意思向人家乞讨!再睁开眼,她便看到他笑吟吟举着一根油条朝她跑过来。

她生气,扭头,“我不吃!我不是乞丐,我不吃乞讨来的东西。”

他大声说:“谁说这油条是乞讨来的?我是拿烟丝换的。”

她诧异,“拿烟丝换的?那你想抽烟时咋办?”他抽烟好多年了,人家说“人是铁,饭是钢”,他却说“人是铁,烟是钢”。在他眼里,烟比饭重要。累了,他点支烟一吸,就来劲了;饿了,他点支烟一吸,就饱了。他抽的烟都是自家种植的旱烟,晒干后,烟叶切成丝装进小塑料袋再掖在兜里,想吸时,拿小纸片滚成“喇叭筒”。

他笑,“一天半天不抽烟,死不了的。再不济,烟瘾来了忍不了的话,就捡几片路边的干树叶搓碎了滚成喇叭筒,不也照样能抽能应应急……”他将油条递给她:“快吃,趁热,香香软软的。”

她说:“我们分着吃,你一半,我一半。”他摇头又摇头,“不,我不爱吃油腻的东西,你快吃。”

她咬了一口,眼睛就雾蒙蒙了,想擦擦,没擦。他还在高兴着,问:“香不香,甜不甜?”她脱口而出,“苦,好苦。”

他差点蹦起来,“苦?怎么会是苦的?我要师傅给炸一根最甜最香的哦。”她抬起头,皱眉,头“不信,你自己尝尝。”她用劲掐下大半截,狠狠塞进他的口里。他嚼了一下,再嚼一下,咦,奇了怪了,不苦,好甜好香,还暖和和的呀!

看他一脸摸不着头脑的疑惑样子,突然地,她扑哧一声笑出声来了。他,顷刻间,就明白怎么回事了。她只是“骗”他分享那一根油条呀,骗他吃下一根油条的大半截呀……

这个故事里的他,是我三十年前的父亲。这个故事里的她,是我三十年前的母亲。这个故事,父亲对我讲过9999次,母亲对我讲过9999次。尽管父亲母亲讲述的“版本”有些出入。父亲总是忽略掉他用自己热爱的烟丝换油条的情节,却一再重申母亲骗他吃油条的细节。母亲总是强调父亲用烟丝换油条的细节,却省略了她骗父亲吃油条的情节。

转身的深爱

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17岁时,她恋爱了,在大学校园里牵着那个男孩的手,笑靥如花。同学们碰见,当面就表示羡慕:“你男友真帅啊,真是天生一对!”男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腼腆地低了头。

男孩的确眉清目秀,玉树临风,但是她更喜欢他的这份青涩,透着一股纯纯的爱。

四年后,她即将毕业,带着男孩回到县城的老家,面见父母。谁知道,父母问明男孩情况,面色立刻变得阴冷。男孩临走时,她的父亲说:“请把你提的东西也带走,我们不需要。”男孩面红耳赤地说:“伯父,您放心,我会好好照顾您的女儿的!”父亲冷笑着反问:“你只是个做点心的,我女儿是大学生,你能给她幸福吗?”平生第一次,她居然大声呵斥父亲:“爸爸怎么这么说话?”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挨了重重一个耳光,脸上肿起老高。父亲瞪着她:“这是我第一次打你,但如果你不听话……在他和我们之间,只能做一个选择!”母亲则眼泪涟涟,苦苦相劝。

最后,女孩哭着送男孩回了旅馆。

回到家后,她明确表示不愿意放弃这段恋情,甚至绝食反抗。父母把房子锁了,她就从窗户里爬到隔壁阿姨家,偷跑出来,去小旅馆找他。他仔细看她,轻轻抚摸着她脸上红肿的指印,忍不住落下泪来,半天说不出话。

当年,他们是在校园附近的饼屋认识的。她爱吃巧克力棒和草莓蛋糕,爱穿白裙子,爱笑,和店里的人很快就熟了。他是店里有名的点心师,看见她就会脸红。

有一天,店里人很少,他现场制作了蛋挞,在上面放上一颗葡萄干,特意推荐给她,轻声地说:“这是公主蛋挞,我觉得很适合你。”她瞟一眼他,他脸红得像水蜜桃。她吃了一口蛋挞,香甜可口,温暖四溢,一直甜到心扉——这就是初恋的滋味吗?

镶有葡萄干的公主蛋挞一直是她四年的专属,甜蜜了她整整4年。现在,痛苦也来得惊天动地。一向孝顺的她实在不忍心看着父母以泪洗面,日渐憔悴,每每说起就抽噎个不停,却仍握住他的手:“没关系的,我们还是要在一起!”

当她第六次偷跑出来去旅馆,服务员却交给她一个小小的纸叠千纸鹤,说那个男生已经退房走了。

她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那段日子,她几乎天天失眠。当她终于拿到路费去省城的饼屋找他,他已经辞职走了。她几乎夜夜哭泣。

再后来,时间终于淡化了对他怯懦的痛恨与思念,她和公司里收入丰厚的部门经理谈恋爱了;再后来,她嫁人生子,周末坐在自家的POLO小车里一家人去郊游赏花。

岁月明媚,生活圆满。初恋,只剩一道淡淡的痕,唯有那只纸鹤,她仍夹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已过六年,她倒腾旧物,忽然看见那只千纸鹤,有点怅惘,竟不自觉地拆开,犹如拆开自己一度无解的心事。

里面却是有字的,密密麻麻,写得缓慢细致:“希望一辈子让你做我幸福的蛋挞公主,但带给你的却是痛苦。你每次来都会更瘦更苍白,我心疼死了。那三个月我私自找过你的父母很多次,苦苦哀求,毫无结果。不忍让你如此挣扎矛盾,我只有先行退出,让你彻底忘了我,才有空白填补新的幸福……”钢笔字迹模糊的,有他的眼泪。

她想起父母当年说,他从不争取,一走了之,算什么男人?现在想这些再没有用,可是,她还是忍不住给母亲打了电话:“他当初找过你们很多次吗?到底谁在说谎?”母亲沉默了很久,居然叹了口气,悠悠地说:“他还真是痴情的孩子。”

他的确无数次地找过她的父母。最后一次的情形,她的母亲记得一清二楚。

他当时黑着眼圈,衬衫晃晃荡荡的,有点魂不守舍地说:“我准备离开她了,再不联系她,让她彻底忘了我。但是,伯母,今后我会给您打电话,请您告诉我她的近况好不好?要不然,我担心自己忍不住去找她……”

“头一年,他一周打一次电话。他慢慢知道你谈恋爱了,结婚生子了,就半年打一次电话。他特意叮嘱我,别让你知道,省得挂念。他的电话是从天南地北打来的,没有固定在一个城市。前三个月,他最后一次打来电话,说他也想成家了,说他遗忘的速度远远没有你快,但是,心里终于有一点空白了。”

她在这边听着,泪水流了满脸。原来,遗忘也是一种祝福,转身也是一种深爱。他孤独一人在不同的城市辗转流浪,拿出最珍贵的青春岁月,只为延续这段只剩下一个人的初恋……

纸玫瑰

在生活的风雨中始终执手向前的夫妻,只要他们心灵深处贮满爱的真情,即使没有鲜艳欲滴的玫瑰,也会拥有至真至醇的温馨。

那是一对中年夫妻,两个人几乎同时下岗后,便在街头摆了一个小摊儿,经营小吃。起早贪黑的那份辛苦自不必说了,收入也仅仅勉强维持一家三口人的生活。但夫妻俩恩恩爱爱,相依相伴着风里来雨里去,硬是将窘迫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让许多人赞叹。

一天,我忽然发现生意寥落的小摊儿上只有丈夫一个人撑着。一问,才知他的妻子生病了。我轻轻地“哦”了一声,坐下来给他那天的生意开了张。

顾客都走了,那位丈夫赶紧擦净手,拿出一卷彩纸,十分认真地折叠起来。他的双手特别灵巧,不大一会儿的工夫,便折出几朵十分漂亮的玫瑰花。然后,他又取来一节竹枝,像雕琢一件精致的艺术品似的,将那一朵朵叠好的纸玫瑰一丝不苟地粘贴上去……

噢,他是在精心地制作一束纸玫瑰。

“我媳妇就喜欢玫瑰,往年去花店买鲜花,她老嗔怪我浪费。这回要送她一束特别的,就琢磨着叠了这个。”眼里还带着一缕血丝的中年男人微笑着向我解释道。

“好,这一束玫瑰比街上卖的那些种在花圃里的还要美丽、芬芳!”我由衷地赞叹道,禁不住俯下身去嗅了嗅,我似乎真的嗅到了一缕特别的芳香……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当他的妻子接过这束玫瑰时,她的眼里肯定流露着我们无比羡慕的幸福。真的,在生活的风雨中始终执手向前的夫妻,只要他们心灵深处贮满爱的真情,即使没有鲜艳欲滴的玫瑰,也会拥有至真至醇的温馨。

49朵玫瑰总有一朵属于你

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在日本横滨的一条路上,左兵和加黛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悠悠地走,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加黛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却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要过桥的时候,他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一前一后地走,虽然互不说话.但走得安然。市场附近的那条街的街角,有一株很高大的八重樱。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两人客客气气地说:“再见。”然后他向右拐,回家。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就是她家的米店。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日两地经商的广东人,母亲由纪子是父亲在日本买下的外室。因为是个中国人,他没少受同学的欺负,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受欺负时,也会发疯似的还击,渐渐地有了名气。有一次,加黛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左兵一口就答应了下来。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就会看见加黛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便成了习惯。

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黛穿木屐,噼噼啪啪在身后走着,很有韵律。雨下大了,加黛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她半羞半喜的样子。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衣服。左兵一出巷子,眼前一亮:樱树下加黛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黛有多美,不知怎地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逃掉的冲动。

1936年底,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船快开的时候,加黛突然呜呜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扑通一声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黛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呀……”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黛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然后便是49个年头。左兵在中国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却也没什么值得抱怨。他的记忆中偶尔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产权问题去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给了他一张加黛的名片。于是他明白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黛的声音。他拨了加黛的电话,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他想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么?”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了我在你心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抱着一大束如血的玫瑰,49朵,距那个刻骨铭心的时刻,已有49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49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是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是儿孙成群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专心致志地分发着玫瑰。

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你的身边就是我的天堂

有些事的发生就像下雪或者是花开,不过是一夜之间。而我就在一夜之间,确定了我要的幸福。

今天是我们在一起两年零两个月零五天以来的第N次激烈争吵,按照“惯例”,我又在自己理亏词穷的时候大喊大叫起来:“受不了了!我要跟你分开!”“那好,我们分开一段时间。”你很平静地说。我心里一紧,你居然这么爽快?眼泪稀里哗啦就掉了下来,赌这一口气,我的语气丝毫不软:“分就分!分开多久?”

“就今天一天吧。明天晚上带你去逛街。”

我扑哧笑了出来,顾不上还满脸泪花。

两年多以前第一次走进那间办公室,一不小心我成了你对面办公桌的同事。只用了不到24小时的时间,我们就发现了彼此“对味”的地方——喜欢“神策”,喜欢抬杠,喜欢搞笑,喜欢笑到岔气的感觉。哪怕只为了一条从栗子里爬出来的小虫子,你也能让我整整一个下午笑得人仰马翻。

从前我不大看重男人的幽默素质,现在才知道一个幽默的男人可以让你品味怎样的快乐。坐在你对面的日子,生活“色香味”俱全,心中暗喜又多了一个如此合拍、可以勾肩搭背的“兄弟”。

从此我们的身影越走越近。做节目的时候,你会坐在我旁边给我你的经验;随时随地跟在我的后头捡起我粗心大意四处落下的磁带、手链、手机,再在我急得上窜下跳的时候从背后慢慢拿出来;记住我爱吃的零食,每天中午和同事们大战CS之后,就会将买回来的一大包零食大大咧咧地往我桌上一扔,自然得像是给自己买的一样。

那些日子我快乐得像一只老鼠,却粗心地没有发现你的眼神越来越热。

又是加班的一夜,你紧张地赶着一期本该由我完成的节目,我却心安理得地在一旁架起几张椅子呼呼大睡。上帝的安排吧,凌晨三点居然停电,我吓得“腾”地坐了起来。你关好了所有的电路,在我身后坐了有一个世纪那么久之后,伸出手从后面环住了我,在我惊讶回头的一瞬间,吻上了我的额。

有些事的发生就像下雪或者是花开,不过是一夜之间。而我就在一夜之间,确定了我要的幸福。

我们发展的速度让所有同事大跌眼镜。我们一起工作,一起下班,在所有人面前毫不掩饰我们的甜蜜。后来你告诉我,在我刚来的日子,男同事们经常会在吸烟区集体讨论如何来取悦于我。“他们都没想到我下手会这么快。”你得意的表情让我感觉像是上了贼船。

一米八五的你和一米五八的我走在一起的确让人觉得有点滑稽,但在我们看来却是那么理所当然。因为冬天里,你喜欢把我整个包在你温暖的大衣里,而我刚好可以把脸贴在你的胸前,听你的心跳,感觉踏实。

爸爸说我在你身边就像个孩子。呵呵,真的,我一直都被你宠得像个孩子。你会在最最寒冷的夜晚把所有的衣服都堆在我身上,自己穿着单薄的毛衣缩着脖子还让我相信你够“强壮”;你会在大街上为我仔仔细细地绑好鞋带;你还会蹲在床边,帮我一只脚一只脚地穿好鞋子。而我总在这时,幸福得像刚刚吃过巧克力的小孩子,笑得眼睛都有点湿。

在你面前,我一直都是任性而放肆的。高兴的时候像小猫一样温柔地撒娇,不高兴的时候就由着性子无理取闹。我摆最臭的脸色给你看,说最恶毒的话给你听,还喜欢动不动就嚷着“分手”。你急了也会跟我争,可是,两个中文系毕业的人吵起架来其实就是玩一场文字游戏,互相钻牛角尖,抓住对方的语病不放,结果常常是吵着吵着都忍不住笑了。你会在这时候及时地换上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开始哄我,好让我极有面子地顺着你给的台阶慢慢下来。

我知道,虽然你不能天天带着我去吃海鲜,可是你会亲手炒香喷喷的蛋炒饭给我;虽然你不会在雪夜里带我去江边放烟花,但你会在我累了的时候轻轻把我抱在怀里;虽然我不能在把你介绍给我的朋友的时候大声地说我男朋友是某某公司的老板、骨干,但我所有的朋友都看到了你是怎样像哥哥一样承受我的任性。我喜欢被你的大手牵着在街上闲逛,喜欢蜷在你的怀里撅着嘴说我受到的委屈。至尊宝出现在紫霞面前的时候脚下没有七彩祥云。我想,不管你有没有踩着七彩祥云,我都要做你的新娘,我比紫霞要幸福。

嫁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简单又糊涂的事情。

我躺在沙发上玩我送你的ZIPPO打火机,点燃它,一簇蓝色的火苗欢快地在闪。想起你每天都会反复十几遍在我耳边说同一句话:“我喜欢你,你是不是也喜欢我?”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每次我都会鼓你一眼,说你“够腻人”,而现在,我好想轻轻靠在你的肩上,挽住你的手,小声地跟你说:“我也喜欢你。”

手里的ZIPPO被我握得湿润而温暖,在阳光的折射下有令人满足的光泽。我的幸福,连风都可以看得见。

圣诞节又快到了,日历上这样说。

这是我们在一起过的第三个圣诞节了。亲爱的,圣诞快乐!天一亮我就要打电话告诉你,我还想和你一起,起码再过六十个圣诞节,就像一首歌里唱的,直到我们老到哪儿也去不了,我还要做你手心里的宝。

想象你明天的笑,一定充满了我熟悉已久的纵容。你的身边,就是我的天堂!

我们的爱情

是谁说来着,“是你的就是你的”。哈哈,我们的星座刚好是彼此想要的。

嘿嘿,觉得很幸运偶是水瓶座的女生,所以让我遇上了双子座的男友。然后让偶滔滔不绝地说一下我和他的故事吧!一切从网络说起……

试问是水瓶太保守,还是眼光高了点?我一直在屋子里跟狐狸嚷嚷,“你说我这么一超级美少女就这样糊弄地过日子,男朋友也没一个,谁看了都会叹息!”我又自问,难道漂亮也是罪?也是错?狐狸做呕吐状说:“我吐啊吐啊的也就习惯了。”

一枕头打过去,“得,够速度啊狐狸!这么早就跟你家老鼠制造下一代了。”狐狸抛一媚眼,“不跟你瞎扯。”然后颠儿颠儿地去冲凉了。唉,我要是个男的就算被拉出去批斗N次也要把狐狸给拿下。难怪老鼠为了追狐狸,愿意在大冷天一大早给狐狸送早餐。算嘞,同性恋我就不想了,还是上网捞个GG来泡下。

看着我的QQ,简直是一贫如洗,没一个像样一点的可以让我诱惑下。刚看上一个觉得还可以,一问岁数小我好几岁,我也不好老牛吃嫩草,所以一忍心拉黑了。我说:“弟弟啊,跟姐姐再见吧!别老还没P大就填个资料说自己是精品男人。”仰天长叹这么一个美女怎么就找不着帅哥。反思了一下,重新加了一批人进来。

第一个:你好啊!

我回:你好!

他问:你哪的呀?

我回:滚!(最讨厌查户口般的谈话)

第二个:你好啊!

我回:好。

他问:你叫什么名啊?

我回,滚!(最讨厌查户口般的谈话)

第三个:你好啊!

我回:托福,很好。

他问:怎么加我的啊,认识我吗?

我回:不认识。

他问:脑袋被门挤多了啊,不认识也加。

我回:比我还拽,加你怎么着,还要你做我男朋友呢!

他回:恐龙一只吧!困难到这地步,要到网上来找嘞。

我回:(气)滚!

他回:你什么座啊,这么爆?

我回:管得着吗!

他回:得,得。刚好我也困难这份上了,也将就一下。

于是……

其实我有看到他相片,挺帅的一小伙。后来被狐狸看到,狐狸吧唧吧唧地说:“乖乖真是一摔锅(帅哥)啊!”人总是先考虑外表,再考虑内心的。因为内心这东西总是要自己去体会。所以偶也不例外,请别对我进行任何攻击!

从那天起,他每天打招呼就叫我媳妇,叫得我觉得真的成了他的人一样。其实那时候我一直跟狐狸说:“我觉得在网上还是不现实哪,先跟他玩玩吧!”狐狸一哼鼻,“就你那脑袋,到时别给人倒玩一把。”听得我毛骨悚然。不管了,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不试下怎么知道虚实呢!狐狸嚷着说我造孽。

后来几天我跟他打得火热,老婆来老公去叫得不亦乐乎。介绍一下,他叫北。在北京读书的一热血青年。据他自己吹牛,追他的女孩子一打一打的,只是他看不上别人。这句话让我想起自己也曾说过这句话,听着怎么那么无耻。哈哈。

久了,我开始玩玩的想法进化到了真的爱上他的地步。狐狸见我天天键盘敲得猛响,只是一个劲地说着“造孽啊,造孽!”北的学校其实离我们很近,只是我们都不曾提出要见面,也许彼此了解不够。我们就像过家家似的还是一个劲地老公老婆叫着。电视剧《亮剑》中李云龙说过就算是一块石头捂在怀里都会捂热,何况我还是一单身青年呢!当然还是会动心,于是,我想,大概,我爱上他嘞。

我等他上线等到吃饭也不肯动摇。狐狸说:“你没救嘞,你们俩还是早点见面好,别给人骗了。他身边带个,还在这边骗你,到时你就把眼泪往肚里咽吧!”嘿,说进我心里去嘞,今天就跟他说见面。

见他上线,还没等我开口,他就说:“老婆咱们见下面吧!不过我得先问个问题,你是什么星座的?”他说他只会跟水瓶座的女生恋爱,如果我不是的话还是会歇菜。心里拽着生疼,然后赶紧上新浪查星座。可是又觉得不服,我也回了句:“你是什么星座的?我也只跟双子座的男生恋爱,如果你不是的话还是会歇菜。”彼此沉默良久,我们同时发出了答案。那一刻心是紧绷的。我想完了,就因为我听信别人说水瓶座只跟双子座最配,所以一直固执到现在。我想我是可以放宽的,如果真的彼此有感觉我是不会太在乎的。但是他那句话激怒了我。因为我查看我的月份,刚好是水瓶座,而他是不是双子座我是不知道的,如果他不是双子座,那我们真的就玩完吧!这不就是天天嚷嚷的所谓我造孽么!

看到答案那一刻,像被注入兴奋剂般。是谁说来着,“是你的就是你的”。哈哈,我们的星座刚好是彼此想要的。

我打扮了起来,狐狸那副嘴脸,看着我的眼神仿佛跟她在一起住的是个男的一般。狐狸嘴贱地说:“怎么以前没发现你这么有女人味,以前怎么没觉得你这般妩媚,以前怎么没觉得你打扮起来还真人模人样。”我已习惯被人嫉妒所带来的恶语攻击嘞。我继续涂口红,套好牛仔裤就算大功告成。我对着镜子前后左右照了好几次。我问狐狸:“这打扮行不?”“行,行。快去吧,急着嫁人的孩子!”我回她一句,“你跟老鼠手下留情喽,都换好几张床板啦。”然后关上门,笑得眼泪快掉下来。其实那床板,是上次情人节我们给狐狸他俩设的陷井,床板换了一张断的,他们一坐上去就断了。后来传了满校的流言蜚语,很多版本来着。

我花枝招展在星光下等北。当我见到北的时候,那孩子朴素到让我有点难过。不过我还是安慰自己,像北这么朴素的孩子现在已经快绝迹了。他穿着一条不知道洗了多少次已经发白的牛仔裤,套着一件黑色外套。他没叫我,我也没叫他,只是彼此微笑点了一下头,然后一起朝前面的路走着。

我们一起去了网吧。本来挺尴尬的,可是一上Q他就又摇上尾巴叫我老婆。就这样,等我们从网吧出来,手就是拉在一起嘞。狐狸打了电话给我,我知道她还是关心我的。我们去吃了老麦,然后在天公不作美冷风萧萧的夜里,北送我到了住处楼下。我刚要踏进门,狐狸跟老鼠就回来了,后来才知道他们一路都跟着我来着。那我故意装的斯文岂不都尽收狐狸眼底嘞?长叹。谁叫自己矫情来着。该!我对自己说。

老鼠说:“妹子,那男的看着还可以,挺朴实的一孩子。”然后就放声大笑。狐狸说:“你丫也太装了点,一瓶冰红茶还打不开,在家你打我的力气可大着。”我恶狠狠地摔了门,睡觉了。我在回味我们在一起的感觉,还是不错的。

接下来几天,我们聊得更来,不是Q就是电话。整个一脑袋就装着北。

老鼠来到我们宿舍,没等他开口我就说狐狸去上课了。老鼠说他是来找我的,他叫我不要激动,跟我说件事。我乐了,什么时候见过老鼠这副神经兮兮,我说:“你说吧,是不是做了对不起狐狸的事,来找我求情?”老鼠被我笑急了,他说:“你那老公今天在街上拉着一女的手呢!”“开玩笑的吧!就他那样,我不要他还会有人要他?”老鼠叫我不要嘴硬,说那女的挺有几分姿色,还是X大的校花。我不信,嘴角却露不出笑容。

我在老鼠所说的那条街等了几天。就在老鼠所说的那个时间,等着!我就像个守株待兔的笨蛋,我还是不相信老鼠说的会是真的。因为我能感觉到北也是喜欢我的,我坚信。我在Q里几次想问他却问不出口,还是用自己眼睛去看清楚一些东西比较好。狐狸说:“你也别太固执,就是不在一起也没什么,你又没损失什么,当初不是你自己说的玩玩吗?现在倒因为这个,这么大冷天,还去傻等,就算看见了又怎样。”我说:“我要看见了,我就狠狠抽丫的一耳光。”我紧紧地咬着嘴唇直到觉得有点咸咸的才放开。

今天上线,北就给我留了信息,他今天有事,下午就不上了。我想他是去约会了吧。我披上厚厚的衣服,又去了那条街等。当我看见北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我就像被冻着了般,脚都移不开。北是看到我了,可是他就这样从我身边走过,都没有看我一眼。那女孩确实像老鼠所说很漂亮。我拉住了北,狠狠地抽了他一耳光。为什么他的面情这般错愕。管他呢!我瞪了一眼,说了一句“不要脸”,踏着正步走了。

回到宿舍,狐狸见我不说话,她也没吱声。一般我这副闷闷的表情,那就代表歇菜了。狐狸叫我吃饭,我也没理她。我跟狐狸说:“明天就把这电脑打烂去,别放在这看着闹心。”从那天回来,我就把北给拉黑了,坏蛋双子座。狐狸像哄孩子似的,我说什么她都答应说:“好,好。”我说:“狐狸你说我就怎么那么傻啊,才见过一次面,我怎么就对别人这般死心踏地?”“知道傻就好,来,吃口饭。吃了饭才有精力再去泡GG。”狐狸说。饭没吃下去,我就哭起来了。“我可是真的喜欢上他了。”我说。狐狸看着我哭了,有点惊慌失措,然后丢了我一句:“造孽。”我恨死了狐狸说的这句话,恨死了。我的声音肯定很大来着,要不邻居大妈怎么会来我们宿舍敲门,把我们训得跟孙子似的。

自从被骗,我一直都没上过Q,整天躺在床上看小说。狐狸经常要我去逛街,我又提不起劲,索性在家好好躺着。那天狐狸跟老鼠都在家,我们三个斗地主,突然有人敲门。开门是北。我索性当没看见,我问狐狸:“是谁啊?陌生人就关出去。”北倒有点吃惊,他问我怎么了,火气咋那么大。我一口气没提上来,我说:“你别当我是傻子。那天在大街上我可是看得一清二楚。”我说话有点发狠。北一副莫明其妙地看着我,经过狐狸的解释,北却放声大笑,然后跟我说:“那是我哥。”我还是不信地看着他。

“真的?”我问。

“真的!”北说。

我开心地笑了起来,笑完又扑到北的怀里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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